第十二章 鐘意,他們是不是對你不好?……(1 / 2)

很久以後。

林歲才意識到他們要搬家的原因,是因為爸媽需要把城市裡的那套房子賣掉,置換出一套在小鎮上的小房子,才能勻出錢給爸爸治療。

那個故事的結尾,隻是所有人為她編織出的一場溫柔童話。

而實際上,他們沒有得到理應的賠償,沒有解決當下的困難,所有人殊死一搏換來的是滿地狼藉。

媽媽失去了工作,爸爸喪失了勞動力。

他們在這個城市處境艱難,隻能搬到沒有人認識他們的新地方開始重新生活。

搬家後,林歲眼看著爸爸一天比一天沉默。

他曾經是很好的繪圖師。不僅畫圖好看,也寫得一手漂亮的字。

那場事故摧毀了他所有對未來的希望,也帶走了他引以為傲的工作技能。

“我想來想去,還是挺對不起你們的。”

終於在一天,林華平靜地對林小玲說,“我們離婚吧。對你,對歲歲都好。”

“為什麼離?誰說要離了!!”

林小玲那次罕見地發了脾氣,爭到最後,她的眼淚卻刷地一下掉下來,“你在想什麼呢?你道哪門子的歉?我說過了我們是一家人,我們是親人,我們就是要一起走下去的。”

親人。

此時十七歲的林歲默默根據對麵發來的消息梳理線索邏輯,聽著她在語音裡無助地哭訴自己在這個城市裡失去了唯一的親人,忽然想,這世上未必一定要有血緣才是親人。

爸爸和媽媽沒有血緣關係。但他們是親人。

我和爸爸媽媽也沒有血緣。但我們也是親人。

從基因上來說,我們三個人毫無瓜葛,但是命運將我們牽在了一起,把我們變成了世界上最親密,最信任彼此的一家人。

林歲:【姐姐,怎麼稱呼你?】

對麵回:“我叫王麗,叫我麗姐就行。”

林歲剛剛查閱了一些關於工傷理賠的規定,回複道:【我認為我們確實可以告,也有必要告鐘家。但我畢竟不是專業的,我覺得還是要請律師來。】

王麗茫然道:“但我沒有請律師的錢啊?”

【家裡現在有積蓄嗎?可以先拿出來墊著。如果我們贏了,我們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我們的訴訟費和律師費用,這一筆實際上不需要我們支出。】

王麗猶豫了:“那,那話不能這麼說的呀,我們也有輸的可能性的吧?到時候如果錢要不回來,不就打了水漂了嗎。”

林歲也理解她的疑慮。

她家裡一定積蓄不多,不敢貿然相信自己這個年輕女孩,但同時她也不想放棄這個唯一能為她丈夫聲張正義的機會。

對於窮人來說,想討要公平是一條冒險的路。

對富人來說打官司不過花點小錢,更多是麵子問題,而對於窮人來說,他們是在賭,賭把自己安身立命的家當放上天平,是不是能換來一場正義。

很多人會退縮,會猶豫。

這不代表他們懦弱,隻是因為他們所承擔的風險太大了。

在尋求正義之前,他們也想活下去。

林歲回複說:

【我立字據。】

【如果到時候輸了,我把所有的訴訟費和律師費賠給你。】

所以我來承擔這份風險。你不要怕。

……

林歲雖然這麼說了,但她其實身邊並沒有多少錢。

鐘家當然有錢,但她肯定不可能直接開口問鐘家要。

林歲先去旁敲側擊地問了鐘意:“我們平時,會發零花錢嗎?”

鐘意遲疑了一下,說:“他們有給我一張卡。但是我的每一筆支出明細他們都可以看到。”

林歲一怔:“啊?”

鐘意垂下眼,輕聲說:“可能是怕我亂用錢吧。”

林歲問:“那鐘堯呢?他也是這樣嗎?”

不對啊。鐘堯掏錢的速度一點都不像是被父母監管著開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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