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五章 回返京師(1 / 2)

長生 風禦九秋 5479 字 10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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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長生想到了這一點,大頭等人亦發現有人在暗中作祟,大頭湊到長生身邊低聲說道,“王爺,不對勁兒,好像有人在暗地裡使壞。”

大頭言罷,餘一接口說道,“不是好像,是一定,而且此人精通大唐刑律,知道這些人都有皇上禦賜的免死丹書,故此才會將他們定為不在免死之列的謀反重罪。”

聽得二人言語,長生皺眉點頭,古人雲不看僧麵看佛麵,說難聽點兒就是打狗欺主,這些老兵是他自西域帶回來的,而今卻被定罪問斬,此事明擺著就是衝他來的。

他沒想到自己離開長安不過兩個月,就有人在暗地裡使壞,由於自己主政禦史台的時候得罪了許多人,他一時之間也無法確定是誰在暗中作祟。

“會不會是有人在吹耳邊風?”大頭低聲問道。

雖然大頭沒有明說,長生卻知道他指的是麗妃,己方眾人都知道後宮裡有倭寇派出的女奸細,此人極有可能就是頗為受寵的麗妃,而且在眾人離開長安時此人已經有了身孕。

短暫的沉吟過後,長生皺眉搖頭,“不會,他還沒糊塗到這種地步。”

幾人低聲交談之際,為首的監斬官戰戰兢兢的走了過來,小心翼翼的將大頭等人的官印交還四人。

就在此時,先前騎馬離開的校尉策馬回返,帶回了此案的相關卷宗。

長生曾經任職禦史大夫,卷宗看的太多了,打開卷宗之後先看審訊口供,再看是何人過堂,最後看的是各級批示。

世人普遍存在一個誤解,那就是縣令就能定罪殺人,實則不然,所有的死刑都必須逐級上報,最後由刑部核準,沒有刑部的批文,地方官吏是不能殺人的。

禦史台和大理寺不受這個限製,因為禦史台和大理寺本身就是與刑部並列的律司衙門,可以自行問案定罪並執行刑罰。

過堂的口供沒問題,事實的經過也很簡單,這些老兵最年輕的也五十多歲了,人一上了歲數就喜歡蹲牆根,嘮家常,而且他們剛剛回返原籍,落葉歸根,對鄉人也全無防範之心,說話也不避諱,一起蹲牆根兒的鄉人聽到他們議論時局,就將此事偷偷上報給了官府,而這些老兵也的確說過大唐此時今非昔比之類的話,除了他們自己的口供,證人證詞也很完備。

長生查閱卷宗之時餘一也在一旁看閱,看到關鍵處,便轉頭看向那些老兵,“他們在過堂之時可有濫用刑法,屈打成招?”

“沒有,他們沒對我們用刑,”有老兵回答,此人言罷,餘下眾人紛紛點頭附和,與此同時有人高聲喊冤,“但他們誆騙我等,隻道我們是有功之臣,隻要如實招供就能放我們回家。”

“你們還真實誠,他們說什麼你們就信什麼?”大頭沒好氣兒的瞅了說話之人一眼,轉而板起麵孔正色問道,“我再問你們一遍,他們有沒有對你們用過刑?”

這些老兵都是粗人,加上年紀大了,腦子也不靈光,哪裡聽得出大頭的話外之音,聽其發問,紛紛搖頭,隻道沒有。

“過堂的時候沒打過,關押期間也沒打過?想好了再回答。”大頭再度暗示。

一眾老兵不明所以,紛紛實話實說,“沒打過,真沒打過。”

大頭沒招兒了,隻是氣惱的瞅了他們一眼,不再發問。

長生此時看的是過堂的官員以及各級的批文,此事是縣裡辦理的,縣官兒是個很寬泛的稱呼,縣衙所有有品級的官員都可以被稱為縣官兒,但不是每個縣官兒都有過堂的權力,有資格過堂問案的隻有一把手縣令和二把手縣丞,此案過堂的是該縣縣令,過堂之後逐級上報,直至刑部,步驟並無缺失,挑不出任何毛病。

由於這些老兵都有免死丹書,故此案件上報到刑部之後,刑部並沒有擅專定奪,而是按照刑律規定呈報給了尚書省。

尚書省認為事關重大,也不敢拿主意,隨即上報給了門下省,七人的斬立決是由門下省核準的。

一看到門下省的官印,長生瞬間恍然大悟,自己辭官離京之後皇上很可能重新啟用了門下省侍中錢鐘林。

當日錢鐘林試圖加害己方眾人,直接害死了餘一的一乾同門,事後他找上門去將錢鐘林打了個半死,事情鬨大了,驚動了皇上,錢鐘林身為清流領袖,皇上也不能將其撤職查辦,最後隻能各打八十大板,他被罰俸一年,而錢鐘林則被罰居家思過一年。

按照事發時間來計算,錢鐘林居家思過還不到一年,但是此時已經過了年關,也算是新的一年,皇上啟用錢鐘林也不是沒有可能。

長生看完卷宗,餘一也看完了,長生明白怎麼回事兒,餘一也明白了,一想到十方庵眾人的淒慘下場,餘一就怒火中燒,也不顧監斬官和官府士兵都在近處,氣急瞪眼,“我回去殺了這個老…...”

“嗯?”長生皺眉抬手,製止餘一繼續說下去,轉而衝那七名老兵說道,“你們先各自回家,此事交給我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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