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缸 回憶殺(1 / 2)

一個故事 多梨 9162 字 8個月前

意識到林譽之錯拿了她的手機後,林格煩躁到淩晨四點才順利入睡。

夢中,往事清晰如潮。

昔日的龍嬌並不將林譽之視作驕傲的孩子,與之相反,還曾趕走過他。

彼時林臣儒和龍嬌兩人工作忙碌不止,在同一個家裡,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反而是林格和林譽之這倆“陌生的兄妹”。

林譽之嚴重挑食,林格做菜也不會準備他那份,兩人之間好似隔著無形的楚河漢界,河水不犯井水。

隻有父母在家時,兩人才會在同一張飯桌上吃飯。

林格曾以為她和林譽之將永遠保持這種不冷不熱的距離,做一對並不和睦的糟糕兄妹。

她沒想到,自己會無意間撞到林譽之換衣。

看到林譽之身體這件事純屬意外。

時間倒回2009年的揚州,瓊花樹蔭濃。

當時林格正熱切地追更《黑塔利亞》。2009年,大家的版權意識約等於無,更不要提什麼官方引入。

《黑塔利亞》的更新頻率十分穩定,周六,niico開始更新生肉(純日文,無翻譯),等到周一或者周二,就能在土豆網或者優酷網上看到它的中文翻譯版——是字幕組的無償翻譯。

為了能第一時間看到動漫,林格在淩晨蹲著刷新。

這一行為被龍嬌發現後,後者當機立斷砸家中唯一的電腦。

那個電腦還是二手品,林臣儒老板家中淘汰下來的,品牌是方正,四四方方的白殼子顯示屏,主機又笨又重,連著一團亂七八糟的線,需要寬帶撥號上網,用戶名是家中的座機號。

電腦被砸,等《黑塔利亞》第二季更新時,林格隻能偷偷求助於發小葛榮城,央求對方帶她去家附近的黑網吧。

倆人從穿開襠褲就一塊兒玩,親密得猶如同一個人的左手右手。

林格一說,葛榮城就拍著胸膛同意。

算著到了動漫該更新的時間,林格提前讓葛榮城騎摩托車過來,送她去網吧,兩塊錢一小時的上網費,她看一集更新,再登陸開心農場收收菜,掐著時間下機,跟葛榮城一塊兒回去。

隻有一天意外,時間已經超過十一點,她怕摩托車的聲音驚醒爸爸,要葛榮城將車停在小區門口,她費力地下了車,還沒喘口氣,就看到壞掉的路燈下隱約有個人影。

細細長長的,像個孤伶伶的鬼。

林格抖抖地開了手電筒,抬手照一照,更怕了。

白色強光照到那人脖頸上,露出清晰的喉結和青筋明顯的脖頸。

林譽之不需要伸手去遮擋矮人妹妹的手電筒光芒,他眯著眼看高大壯葛榮城和他轟鳴的摩托車,還有車上下來的妹妹。

“什麼表情?”林譽之垂眼看林格,“看見鬼了?”

林格說:“看到你後,我真希望自己看到的是鬼。”

葛榮城騎跨在摩托車上,懦懦地叫一聲哥,火速開車跑路。

車子轟鳴,汽油味道極大。

因這肮臟尾氣而不適的林譽之緊皺眉,伸手,示意林格過來。

林格說:“乾什麼?”

“我還能乾什麼?”林譽之說,“回家,幾點了?”

林格說:“你憑什麼管我?”

林譽之說:“憑我是你哥。”

林格冷哼一聲:“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哥哥,我不認。”

“無論你認不認,我都要管你,”林譽之不為所動,他站在壞掉的路燈下,陰暗的光落了他一身,“我不想看你和小混混在一起,也不想看你住在地下室裡,曬不到的太陽洗不完的衣服,我不想看你被不知哪裡的野男人搞大肚子、蹣跚著找我說哥哥我錯了。你叫我一聲哥,我也有一點責任。”

林格第一次聽林譽之說這麼長一串話,他普通話本就標準,現在字字清晰,林格呆愣過後,臉火辣辣地疼。

她炸毛:“你在說什麼屁話!”

“回家,”林譽之重複,微笑,“你應該不想讓爸知道你半夜在外廝混吧?”

林格罵他:“你這人差竅!”

(腦袋笨)

林譽之無動於衷:“聽不懂。”

林格換詞語:“卑鄙!下流!無恥!”

這種程度的攻擊無關痛癢,林譽之甚至高冷到吝嗇視線。

林格提心吊膽了兩天,沒等到林譽之“告密”,稍稍放心。她不敢再去網吧,隻好反複看之前托朋友代購來的漫畫來過癮。

重溫到一半,發覺少了一本。

再細細盤點一遍,缺少的漫畫書何止一本,至少七八本書,皆憑空消失。

當初林格不在家,那些書都是林臣儒和林譽之整理的。

她不得不去林譽之的臥室。

雜物間早就已經今非昔比。

格局堪稱天翻地覆,正對著門的位置,還有一扇玻璃門,推開出去就是一個不足四平米的小露台。現在那玻璃門側已經放置了全新的家具,書架、書桌一應俱全,旁側甚至還有一把吉他一柄蕭。

正中間的床還在,床品換了,一水的鬆石綠。靠近林格打開門的牆上,也做了一排的矮櫃,放著一堆外文書籍,還有些專輯唱片。床尾的空間也被利用起來,是十分貼合的衣櫃。

林格翻遍了房間,也沒找到那本遺失的漫畫書。

一路搜尋到外麵的小露台,快步跑出,隻看到幾盆開得正好的月季花和鬱鬱蔥蔥的吊蘭。

也不知道林譽之哪裡搞來的,之前這些廢棄花盆裡種的都是蔥和蒜,還有林格養的蚯蚓。

此時露台上除了多出來的花之外,就是一個防腐木的小圓桌和小凳子,沒有其他東西。

林格急得一頭汗,轉身,又嚇一跳。

穿著一身運動服的林譽之就站在三步遠的位置。

他的運動T恤很合身,微妙地隱約展露出他的上半身肌肉。林譽之膚色很均勻,平時又多穿寬鬆的T恤,以至於林格認為他是那種文弱的身材,哪裡想到,在隨意的衣服下,掩蓋著肌肉線條漂亮的一具身體。

運動衣胸膛處已經被汗水打濕,微微貼著,隨著呼吸有著輕微的起伏,是很男性化的優秀身材,寬肩,窄腰,跑步運動導致的月幾肉充血尚未消退,隱在陰影中,林格清晰地看到林譽之從大臂肌肉到小臂、手背上蜿蜒的青筋,鮮明地凸起,在他淺色的皮膚上並不猙獰,唯餘性,感。

一滴汗從他喉結處滑落。

林譽之拿著雪白的毛巾擦拭著汗水,冷冷淡淡地看著她。

他問:“來我房間做什麼?”

林格說:“拿我的書,你把我書藏哪裡去了?”

“什麼書?”

“之前就堆在牆角的,”林格說,“那麼厚一摞呢,都是絕版的。”

林譽之說:“剛住進來的那一晚下雨,窗子沒關,打濕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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