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格惱怒:“林譽之!”
林譽之言簡意賅:“手機。”
林格嘩嘩啦啦地放水,她喜歡熱到能把皮膚燙紅的溫度,疼痛和滾燙能令她舒適。
白茫茫的蒸汽在狹窄的浴室中擴散,連帶著手機的屏幕也是一片迷蒙。
濕潤的空氣中,她的聲音終於添了一份軟化:“上午沒時間。”
“下午三點,”林譽之說,“我下午三點後有時間。”
林格說:“我看看我的安排。”
“什麼安排?”
林格說:“相親的安排。”
林譽之笑了一聲:“和誰?”
林格低頭,手插入水中,試溫度:“多著呢,你想聽哪一個?”
“都不想聽,”林譽之說,“隻想祈禱你眼疾早日康複,提高對男人的審美。”
林格不鹹不淡:“我也祈禱你早日治好戀妹的心理疾病。”
林譽之說:“我們的關係還沒有好到可以討論這件事。”
“對,”林格說,“那我們換個話題。”
林譽之說:“所以還是討論你那四顆早該拔掉的智齒吧。下午四點,和你的相親對象吃完飯後,立刻來醫院找我報道。”
林格說:“你什麼語氣?”
“口腔科醫生的語氣,”林譽之說,“下午過來醫院,記得順道拿咱媽的身體調查表。忘記和你說了,昨天少拿一份心臟方麵的報告。”
林格說聲好。
她隻覺得好笑,林譽之自詡過目不忘,現在年紀大了,也開始丟三落四。
林譽之上次丟東西,還是林格讀初一的時候。
初一那年,林譽之從家中搬走,隻有周末才來這邊吃飯。
吃完飯,林臣儒仍舊送他回租的房子。在這一年裡,林格終於學會了在父母麵前稱呼林譽之為“譽之哥”,而不是“林譽之”。
她之前看漫畫書,和朋友聊天,也不是沒有想過有一個哥哥。
從小罩著她、大方給她零花錢,帶她四處玩,替她背鍋。
前提是父母的感情不能因此破裂。
林譽之顯然並不符合這項標準。
剛把林譽之接來時,林臣儒不厭其煩地對著每一個朋友解釋,稱林譽之是遠房親戚的孩子,遺憾這幅說辭很難令人信服,大家隻當林臣儒在為光明正大撫養私生子扯一塊兒遮羞布;等把林譽之送走,鄰居街坊又議論紛紛,稱林臣儒這是瞞不住家裡人了,多半龍嬌怒火發作,才選擇如此“息事寧人”。
整個事件中,無人在乎林譽之的想法,他似乎就是一滴不合時宜的汙泥,偶然間跌落在這清水潭中。
不住在一起後,一起上下學這種事自然再無必要。
龍嬌私下裡也會用力林格的胳膊,讓她離林譽之遠點。
“雖然叫一聲哥哥,但畢竟不是我生的,”龍嬌說,“客氣客氣就算了,彆真的太親近。”
林格正抓耳撓腮地算一道數學題,心不在焉地說了聲好。
她和林譽之也沒什麼“親近”的機會。
平心而論,無論林譽之是不是那個私生子,他都是無辜的。從理智上來講,林格沒有厭惡他的必要。而從情感角度考慮,林格厭惡一切破壞自己家庭的因素。
初中部和高中部雖然在同一校區,但教學樓完全不同,“偶遇”到的機會不亞於在小賣部連中十枚泡泡糖。自從對方搬走後,林格和林譽之也隻在食堂見過一回。
彼時林譽之旁側站著個和他差不多高的男生,林格牙痛得難受,右半邊臉腫了塊兒,她先叫一聲哥,林譽之不冷不熱地回了句“妹妹好”。
林格端著餐盤走,還聽見那個男生興致勃勃地追問林譽之,這是你妹妹啊?長得還挺像你,就是胖了點黑了點——
林譽之說:“閉嘴。”
在寒假前,這就是兩人唯一的偶遇。
寒假裡,林臣儒沒提讓林譽之搬回家住的事,不過照舊,每周都有幾天往他那邊跑。
龍嬌對此視若無睹,隻在林格發高燒時,狠狠地罵了林臣儒一頓。
“看看你閨女都燒成什麼樣子了?啊?家裡麵就你一個人會開車,我打電話給你,說你閨女嘴巴裡都燒出泡了,你還去陪護林譽之?”龍嬌發狠,眼睛通紅,“你連自己親閨女都不管了?就為了這麼一個小賤種?”
林格掛著點滴,聽不清電話裡的林臣儒說了什麼,隻聽媽媽手指捏得咯吱咯吱,像一頭狼。
“林臣儒,你自己犯賤就彆怪彆人不給你好臉,”龍嬌說,“你今晚不用回來了,就住在那個小雜種那邊吧。明天拿結婚證和戶口本,咱們去民政局辦離婚,這日子我算是過夠了,我把話放在這兒,我就是不願意給人養野種。”
林格張口,虛弱地喊媽。
媽,我喉嚨痛。
龍嬌把手裡的手機狠狠地砸在瓷磚上,堅硬的諾基亞發出粗壯的悶哼。她用手背抹抹淚花,連聲應著,重新撿起手機,起身給林格倒水。
林格一直以為這段記憶是錯覺,因當天晚上,退燒後的她一睜眼,就看到龍嬌趴在林臣儒懷裡哭,林臣儒低著頭,伸手輕拍妻子的肩膀,目光中滿懷愧疚。
病房裡的白乾淨到近乎虛無,好似一切都是易散的夢境。
他們誰都沒提離婚的事。
導火索林譽之始終沒有出現。
因這一場高燒,過年的團圓飯,林臣儒也沒敢接林譽之過來。
在此之前,他還試探過幾次林格的口風;爭執後,對此絕口不提。
大年三十這天,電視上播著春晚聯歡晚會,外麵有人在放煙花,林格趴在窗戶上往外看。過年時的揚州鮮少有下雪的時刻,今年也不例外,沒有白茫茫的雪,隻有夜空中璀璨的煙花和劈裡啪啦的鞭炮聲。
嗆鼻子的火硝氣味裡,林格瞥見樓下有人影晃,瘦瘦高高的,穿白色的羽絨服,白的像突兀的一片雪。
那人腳步停在窗下,仰臉,向窗台看。
濕潤的冷風如綿密的針,他露出被凍紅的鼻子和臉頰,隔著一扇玻璃窗,沉默和林格對視。
三秒後,他轉身,林格急切叫出聲——
“哥!”
那是林格第一次叫林譽之為“哥”。
大年三十,路上行人稀少,他頂著濕潤冷風,一步步從租住的地方走來,也隻是為了取落在林臣儒車上的雙肩包。
……
事情過去這麼多年,林格再沒見過林譽之落下過什麼東西,情到濃處,她也曾貼靠著林譽之的耳朵,一邊呼呼吹氣,一邊問他當初是不是在套路自己。林譽之微笑著予以否認,翻身將她壓住,把她被汗水打濕的頭發掖在耳後,張口咬她耳朵尖尖上的肉。
現在的林格不吝嗇自己的惡意,可以用最可恥的想法去揣度林譽之。
對方值得如此不堪的揣測。
浴缸裡的水涼透了,林格濕淋淋地站起。
點的外送到了,是一家粵菜店。
劍花蜜棗豬肺湯,外加一道清蒸的乳鴿,都是滋補清淡的菜。
龍嬌病了後,胃口也小了,吃上幾口,就緩一緩,問林格,下午什麼時候去林譽之那邊。
林格毫不意外:“三四點吧。”
龍嬌追問:“三點還是四點?”
林格含糊:“三點。”
“去吧,”龍嬌點頭,“我聽你哥說了,你那個智齒不能再拖了。今天必須得拔,再不拔,周圍那幾顆牙也留不住……”
林格說:“拔,肯定拔。”
清蒸鴿子湯散發著綿密的香,鴿肚掏空,裡麵塞著白生生山藥塊兒——這一塊兒浸透山藥清香的鴿子肉被龍嬌夾下,輕柔放在林格碗裡。
“那,你下午和誰相親啊?”龍嬌問,“同事?”
林格一頓。
她仔細看媽媽:“林譽之告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