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現在擺在某人麵前的問題,可不是’小偷’那麼簡單,而是國家產業級彆的大事件。要是一個處理不好,自己又會被推向整個迷地,或至少是一整個絲綢產業的對立麵,那可就麻煩了。
而且平心而論,這回事情的解決辦法,不能像某人過去對待論壇或數學一樣,毫不猶豫地公開。讓想從中獲利的人見證,一條很好的賺錢路子是怎麼被砸得稀爛。
林本意就不想要公開關於魔法絲綢的製作方法。
不說提花機的製作難度,產出來的魔法絲綢自用都不夠了,林可從沒想過要把它當成商品來賺錢。最多就是當成利益交換的重大籌碼。像是之前借用魔法塔能量池,重塑了那位原禁衛軍團長史東的肉身,就是用魔法絲綢換來的機會。
再說從現在已知的線索看來,絹之國可能有部分人士是與自己同源。像是那個褐發棕眼的王朝,還有罩著麵紗的新都公主。念在一份香火情上,自己就算不想要從中獲利,也犯不著把整個買賣給砸爛。
然而這回的麻煩中,還有一個不大不小的陷阱。那就是既然製作絲綢的技術門坎很低,那麼要怎麼證明自己的技術不是來自於絹之國?
這可不是解釋自己從沒去過絹之國,或接觸該國國人就能釋疑的。對於普通小偷,要定其罪的話,得先有證據證明有偷盜的事實以及贓物。
但是技術這種東西要怎麼證明?某個人可以想到,所以其他人就一定想不到?這當然不可能!就好像牛頓與來布尼茲的微積分之爭,以及地球各國的專利權法,基本規則是先占坑先贏。後來者不管有沒有借鑒前人,一律視為抄襲或侵權。
以結果論,自己可以製作絲綢是事實,而絹之國能夠製作絲綢在前。在不知情人的眼中,自己就是從絹之國竊取了製作絲綢的工藝,才有今日的成果吧。
那麼自己想要解決眼前的麻煩,最好的方法就是證明自己製作絲綢的方法,和絹之國的方法完全不一樣。隻要得到他們的承認,應該就可以了吧。
想到此,林開口說道:”諸位,請聽我說一句話。”
爭執中的三個人停下了嘴,包括新都公主在內,都看向準備說話的魔法師。
林清了清嗓子後,說道:”諸位,你們懂得製作絲綢的方法嗎?不用精通,就隻需要知道的程度就好了。”
守在新都公主的王朝,這時介紹說道:”製作絲綢的技藝,是每一個絹之國人都會的本事。而公主更是遠近馳名的繡女,能夠繡出各種華美精細的圖桉。就好像,嗯——”
王朝指著芬身上的青雲服,
”——這位夫人身上的刺繡圖桉,對公主來說是輕而易舉的。”
芬對於’夫人’這個詞,沒有任何表示。嗯,這是好事。否則她那副理智線快要崩斷的模樣,真的很嚇人。不過林更注意王朝所提到的另一個名詞:繡女。
當然,某人不至於當作是’秀女’,這是因為語言差異。況且又不是給皇上挑後宮,一個公主是秀女,這是哪門子玩法。
雖然在老家的曆史上,沒有這樣一個稱呼,但並不代表迷地不能有。
而要證明自己的技術並非源自絹之國,林覺得可以從絲綢的分類上下手。
絲綢可以視為絲製品的統稱,但其實在這個大項目下,還有很多不同類型的小項目。
像林利用提花機所製作的,其實可以稱之為’錦’,例如老家那馳名中外的’蜀錦’,就是個中佼佼者。這是利用繁複的經緯線變化以及絲線的顏色更換,使製作過程中就形成複雜圖桉,如此完成的絲製品可稱為’錦’。
而從絹之國的名稱,新都公主的兼職,以及林印象中曾見過的迷地原產絲綢可判斷,絹之國所出產的絲製品,就是絲綢最原始的型態──絹。
這是平紋組織的素色布料,在織造的過程中沒有太複雜的技巧,就是經緯線縱橫而已。所有絹上的圖桉,都是在布料完成後的後期加工,也就是透過刺繡來完成。
這個差異點,就是林打算用來說服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