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白板筆術,林畫了一堆簡單的小人像,上頭寫著’民眾’。又在小人像的上頭,畫了一個比較精致的人像,寫著’貴族’。像是想起某事,林問道:”看得懂字吧,比比?”
熊貓人點點頭。林心想,看來教會的教育還是很夠力呀。雖然不知道比比的年紀多大,但幼年獸人就能夠識字可不一般。
林開口解釋道:”過去貴族會與教會開戰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教會為了推廣信仰之餘,開始侵占貴族們統治的權力。甚至試圖淩駕在貴族之上,連貴族也一起統治了。”
在原本白板筆術所畫出來的兩個小集團外,林又畫了一個僧侶服飾的小人像,讓他和貴族小人像打了一架。僧侶小人像還想踩著貴族,站到他的上頭。緊接著就是一票貴族小人像又冒出來,聯手打跑了僧侶小人像。
在僧侶小人像被打跑後,林在最上方又弄了一個書本模樣的圖像出來,繼續說:”現在的情形是,我希望有一套不管民眾或貴族都願意遵守的法律,以此來約束著眾人。但假如這套律法成就了一個神靈,或是有哪個神竊占了律法的概念,會發生什麼事情?”
在某人控製的小人像中,位於最上方的書本變成了拿著書本的僧侶模樣。熊貓人比比看著這樣的架構圖,回想起剛剛才看過的動圖,小心地說道:”難道貴族會把書給踢走嗎?”
話一說完,在林控製下的小人像圖,貴族們果然奮起,聯合底層的民眾又一次驅逐成神的法律。
林說道:”沒錯,這種事情是最有可能發生的。因為貴族第一要保證的是自己統治的權力,不容許他人染指,就算伸手的是神靈也一樣。本來隻是充作行為準則的法律,搖身一變成為了有可能指揮他們的存在,貴族怎麼會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即使那個神靈不觸碰貴族們的紅線,但她待在那個位置就不對。”
神權與世俗政權間的糾紛,似乎比前一個理由更加容易讓人理解,畢竟兩邊的不對盤是擺在明麵的。雖然背靠著強大神力,不會有貴族敢歧視正義之主的使者,但提防的心理讓人很容易分辨出來。
熊貓人比比苦惱地說:”這樣的話怎麼辦,沒有阿爾陛下可以待的位置了。”
”倒也不是沒有位置,就看陛下願不願意而已。”林笑著說。同時將原本的小人像圖恢複成三級型態,也就是最上律法、其次貴族、最下民眾。
熊貓人不解,又一次瞪大了他那雙眼睛。瞪到都快看到眼白了。可怕~
林當然不用彆人刻意追問,直接說道:”咱們不以律法成就已身,甚至要壓製其他神或人竊取律法為成神之機。正義之主應該待的位置,是與貴族們齊平,擁護法律,是為護法神!”
”護法神!”比比眼睛一亮。那股玄妙的感應又出現在四周圍。
林猜想,或許天上的那位又加大了自己的關注。繼續說道:”這麼做有幾大好處。對貴族而言,他們能與神平起平坐,而非被淩駕於其上,抵觸就會減少。甚至會因為這麼做,就像是抬高自己的身價,從而接受神權重新融入於政權中。但我最看重的,還是這麼做對民眾信心的建立。”
看著又露出不解表情的熊貓人,林笑著說:”這套法律並不是我或某幾個特定人士所製定的,是由民眾的代表,也就是議會與貴族共同商議出來的。也隻有這樣,才能保證雙方都願意遵守;並且聯合起來,懲罰不遵守的人。但對沒有親身參與所有環節的普通民眾來說,他們為什麼要服從這套法律,相信法律規定的事情都會被做到?”
老家先秦,商殃變法尚且要千金買馬骨以昭其信,迷地就不需要嗎?真以為老百姓都傻傻的,上頭說啥就做啥?迷地民風剽悍,可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然而千金買馬骨這種玩法,先秦那個民風淳樸的時代可以用。放在迷地,馬骨可以買到不少,但百姓該不甩人,就還是不甩人!
所以要取得迷地百姓的信任,林就有從信仰下手的打算。說道:”雖說法律的製定,讓一般人也有了間接參與的機會,但終究是隔了一層。那麼法律是否能夠公平、公正對待所有人的問題,在變法的初期,一定會成為絕大多數人所擔心的事情。那麼正義之主做為護法神,是不是可以增加人們的信心,讓變法更為順利。”
畫餅畫得很美好,但其實熊貓人比比噎不太下去。他遲疑地說道:”可是這樣的話,要讓阿爾陛下跟那些貴族在同一個地位,好嗎?”
熊貓人的小腦袋隻覺得這樣做是僭越。然而放任熊貓人問出這樣的問題,估計也是他背後那位不明白這對自己有沒有好處吧。
不要光幫著人家,讓人占了便宜,自己卻連根毛都沒撈到。
對於這種小家子氣的擔心,林嘿嘿一笑,說:”即使貴族們再怎麼防備,迷地的信仰也不曾斷絕。這可不光是因為神靈的存在,也還有民眾心靈寄托的需求在這裡頭。但諸神的信仰傳播至今,格局大致底定。隻要沒有發生什麼大事件,大概也不會有什麼大變動。假如可以藉助世俗政權的勢,那麼對信仰的傳播會不會有幫助?”
比比點頭如搗蒜。就不知道這個頭是他點的,還是他背後那位點的。
林使用水鏡術屏幕展示了卡爾斯魯厄帝國的憲法內容,重點在三權分立的項目,說:”陛下覺得在新的權力架構裡頭,您最有可能插手的環節是哪個部分?”林說話的對象,已經在無意識間換成了天上的那位。
熊貓人比比也不見原本那膽小謹慎的模樣。略微思考後,便伸出爪子,點在那大項目上——司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