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刀一眼便看到凸出包裹的黝黑槍口。
手槍!
從造型來看應該是日軍裝備的南部十四式手槍。
這玩意兒他在李烏拉那裡見過,說是跟著林躍殺鬼子從一名日軍少尉身上搜到的,大腳手裡也有一把,時不時的拿出來在那些兵油子麵前炫耀,說是林躍送給他的生日禮物。
這幾天炮灰團的人害怕被何書光那群人刁難,全員窩在收容站裡哪兒也沒去,而林躍的配槍是勃朗寧,比南部十四式好用多了,那麼問題來了,布包裡的手槍是哪裡來的?
董刀一臉凝重地看著他,心裡有一個大膽又怪異的念頭。
難不成……他每天晚上夜不歸宿,是去對岸殺鬼子了?
想想奔騰東去的怒江,想想日軍屯守的南天門。
這……他是怎麼做到的?
手槍這玩意兒在抗戰時期可以說是身份象征,一般隻有軍官會配手槍,普通士兵就一杆步槍幾發子彈,即便是小鬼子的東西,也遠比中正式、三八大蓋什麼的昂貴多了。
朝奉把布包乾淨利落地收起來,之後將林躍請到裡間,沒用多長時間倆人一起走出,可以看出這次合作很愉快。
董刀看著有說有笑地兩個人,他敢肯定林躍不是頭一回乾這種事。
“走吧,帶你們吃點好的。”
林躍帶著二人離開典當行,徑直走進斜對過城裡最大的酒樓,跟跑堂要了雞蛋、牛肉、青菜、還有一條魚兩壺酒。
有魚有肉有菜有酒,哪怕是一向穩重的董刀,也忍不住口水橫流,同大腳搶食般地把桌上的東西掃了個乾乾淨淨,還要了兩碗米飯淋上菜湯一股腦扒進肚裡。
林躍喝了一口酒,把空杯放下:“吃飽了?”
“吃飽了。”
董刀撚起碗沿附著的幾粒米送進嘴裡。
“走吧。”
他喊跑堂過來結賬,完了帶著倆人走出酒樓。
大腳在後麵問道:“林躍哥,我們去乾什麼?”
“去城郊兵營,找原來的弟兄。”
“哦。”
大腳對這個回答沒多少想法,董刀臉色一變,心裡生出一種不妙的感覺。
就知道這頓飯不好吃,看嘛,要命的事情來了。
……
一段時間後,三人來到城郊軍營,林躍吩咐大腳在遠處看著,與董刀二人走到大院門口,跟警衛說來找自己部隊的士兵。
那些人當然不讓他進入,還拿槍推搡董刀。
林躍朝著裡麵喊了幾聲,沒過多長時間便聽到一陣吵嚷聲,整個軍營開始騷動,門前站的幾名持槍警衛進了大院,很快地,一名副營長帶著兩個滿頭大汗的士兵走出來。
“你們想乾什麼?擅入營區亂我軍心是重罪知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