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第 22 章(倒V開始) 他給我買糖……(2 / 2)

趙哥兒也不去計較他最喜歡的人是方子晨,咬了一口糖葫蘆,心裡跟著酸酸甜甜。

以前馬大壯在鎮上做工,下了工回來也經常會買糖葫蘆給他那傻兒子。

他遠遠看過幾次,馬大娘提防著他,像是怕自己一不在,他就會上去搶了似的。

有次馬大娘見他吞口水,便罵他:“想吃啊?也不看看自己什麼命,這玩意兒你能吃?賤命一條,還看什麼看,滾柴房去。”

回到柴房他又從門縫裡往外偷看。

那時候年歲小,不懂什麼叫羞恥自尊,被罵了還是忍不住想要看。

因為實在是太餓了,小傻子吃的很香,他就忍不住想看。

後來因為吃不著,始終惦記著,便成了念想。

如今有人給他買了,心裡特彆歡喜高興。

“趙哥兒,你快進來啊!看看這菜炒好了嗎?我手都要酸了。”方子晨在廚房裡喊丫丫的。

他就沒炒過菜,一接過鏟子就不停的翻炒,就怕他的肉糊了。

趙哥兒做菜有經驗,都不用看,算著時間就說:“可以了。”

周哥兒來接溜溜的時候,幾個人正在吃飯。

豬頭肉靠近耳朵的邊上有有些脆骨,溜溜跟著乖仔小手上握著包子,咬著咯咯響。

“肉肉好好吃。”乖仔口齒不清的說。

方子晨見他手上的包子都比小臉大,咬的時候就像把包子蓋在臉上似的,覺得好笑:“包子好吃還是饅頭好吃?”

乖仔盯著手上的包子想了想,覺得饅頭也是好吃的,但是~

“包子好吃一點點。”他說。

方子晨笑了笑,戳了戳溜溜問:“溜溜覺得呢?”

溜溜搖搖頭:“我沒吃過饅頭。”

方子晨朝趙哥兒看去,趙哥兒說:“劉嬸家條件也不是很好。”

他簡單說了一下劉嬸家的情況。

方子晨悟了。

簡單來說就是家裡的漢子沒技術,隻會種田,奈何外來人口分的地少,家裡就四畝薄田,唯一的兒子因為交不起賦稅,三年前被拉去當兵了。

這年頭,窮的原因不全是因為懶。

劉叔老了,去鎮上找活乾沒人要,家裡想要掙錢就靠劉嬸和周哥兒。

他們偶爾會去鎮上賣點菜,或是接點衣服回來洗,一個月零零碎碎的加起來也能賺個五六十文。

但五六十文能乾什麼?

莊家人又不是光種地就能吃得飽,油、鹽、布哪樣不要錢,這東西兒又不是種就能種得出來的。

方子晨可憐他,捏了捏他的臉,就衝方才人喊他那一聲叔叔,他說:“沒事兒,明天你來叔叔家,叔叔給你帶。”

溜溜有些靦腆:“謝謝叔叔。”他看向趙哥兒,說:“趙叔叔,明天我和你跟乖仔一起去撿柴火。我撿柴火可厲害了。”

“那不跟你爹爹去種菜嗎?”趙哥兒笑著問。

溜溜搖頭:“我吃了糖葫蘆,我要報恩咧!”

方子晨都要笑噴了:“你還懂報恩?”

“懂,”溜溜說:“我聽叔叔伯伯們說過。”

方子晨:“他們怎麼說的呀?”

村裡人沒娛樂,有些人飯後就愛去村頭榕樹下坐坐,常常會聊些八卦或者說些神神叨叨的事兒。

溜溜說不出來了,他就聽過一嘴,知道報恩這麼一回事,乖仔看竹馬被難住了,當即救場:“就是狐狸精給書生報恩啊!書生趕考的路上救了狐狸精,狐狸精就變大美女來嫁給書生,跟書生困覺覺,給他洗衣服做飯飯。”

方子晨:“······”

好俗套的故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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