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2 / 2)

小樓一夜聽春雨 明月傾 8693 字 10個月前

秦翊隻是笑了。

“開心總是有代價的,我為什麼不肯做這些小事的原因,已經在我門口了。”

淩霜不解地回頭看,遠遠看見秦家門口停著幾騎人馬,她先還沒意識到,忽然反應了過來。

那是捕雀處的人。

捕雀處從來不是他秦翊的捕雀處,他隻是救了一匹馬,官家的心腹就出現在了他的門口。

他們看見了捕雀處,捕雀處的人也看見了這邊,說曹操曹操到,領頭的就是賀雲章,他這個人真是有點鷹犬的狠性在身上的,烈日下,穿著朱色錦袍,上麵遍繡翎羽,見到秦翊出現,直接打馬過來,連馬也不下,徑直問道:“聽說侯爺今日去賭了馬球?”

趙景輸給秦翊的火炭頭還沒進秦家的馬廄,捕雀處就知道他今天乾的事了。

“賀大人這麼有空?連馬球場上的事也管?”秦翊隻冷冷回他。

事不是什麼大事,趙景也確實有點張揚,是該有人教訓他一頓。但這人無論如何,不該是秦翊。秦家在軍中的威望,至今未散,多少人都在說他像第一代文遠侯,他偏偏出這樣的風頭,傳揚出去,官家對於“民心”“威望”這些東西,有多警惕,自不必說。

與其說賀雲章是替官家來警告他,不如說是私人的提醒。捕雀處雖然狠,也怕碰硬茬子,秦翊能安靜二十年,就是捕雀處的福氣,要是真出了什麼事,第一個要乾臟活苦活的就是捕雀處。秦家的下人裡現在還有軍中的習氣在,捕雀處碰上他們,還真要折些爪牙。

秦翊是個聰明人,賀雲章對自己這名義上的上司也忌憚,還有點欣賞,聽他這樣說,不由得皺起眉頭。剛想硬起語氣說點狠話,一眼瞥見了秦翊身後的淩霜。

探花郎漂亮的眼睛往淩霜身上一掃,淩霜頓時心神一凜。

他知道自己是女扮男裝?

哪怕是秦翊呢,第一次見到淩霜,也被混過去了。捕雀處的人真這樣老辣?一眼就能看出來?

淩霜不敢信,而賀雲章的反應,更是神奇。

淩霜本以為他隻看出自己的性彆,但他似乎也看出了自己的身份。不知道為什麼,賀大人身上的狠意,忽然略微有些消散了,看他神色是要說句狠話的,不知道為什麼打住了。連秦翊也覺得了,有點不解地看了淩霜一眼。

“侯爺還是給咱們省點功夫吧,大家互相體諒。”賀雲章最後隻說了這麼一句,竟然就調轉馬頭,帶著他那些捕雀處的爪牙們走了。

淩霜滿頭霧水,秦翊也不解。但兩人也沒多思考賀雲章的問題,而是忙著把火炭頭帶回府中,給養馬仆看看,趙景倒也沒怎麼打火炭頭,雖然上次桃花宴抽出的疤還在,但火炭頭的狀況還不錯,畢竟這種等級的馬,秦翊也不過幾匹,趙家更是隻有一匹這麼好的,趙景也還沒奢侈到可以隨意折磨火炭頭。

也因為這緣故,秦翊還按數目給了趙景買馬錢,畢竟趙景輸了這麼貴重的馬,對家裡對趙擎都要有交代的。

當然,趙景還是會狠狠記仇的。

淩霜跟火炭頭的關係好得很,她其實沒有過一匹好馬,養馬花錢倒是小事,主要還是婁二奶奶不願意。人家是吃百家飯,淩霜是騎百家馬練出的騎術。她喜歡火炭頭,火炭頭更喜歡她,馬其實是很通人性的動物,淩霜當初拿嫻月的蘭花霜給它上藥的事,它肯定還記得呢。淩霜一摸它的頭,它就自己湊了過來,用頭拱淩霜的手,大眼睛十分信任地看著她。

“等我過兩天寬裕了,一定送一船料豆過來,還買些果子來,你和紫燕騮分著吃。”淩霜對火炭頭說道。

秦翊抱著手在旁邊,看她跟馬廄裡的馬說話。

“對了,秦翊,你知道馬的蹄子是怎麼長的嗎?”淩霜還要考他:“我也是從書上看到的。”

“馬是踮著腳站著的。”秦翊一下子就回答了:“軍中養過馬的人都知道。”

為什麼是軍中才知道呢,淩霜沒有往下細想。那本書上也是從馬的骨頭分析的,而軍中,是能見到馬的骨頭的。西戎人的騎兵厲害,軍中就用鐵鎖子陣破過,據說可以攔住全力衝鋒的重騎兵,馬的速度,猝然摔倒,會跟有些人骨折一樣,把骨頭茬子都摔出來。

“你這都知道。”淩霜摸著火炭頭的腦袋,笑道:“其實不管你怎麼說,我都覺得你救了火炭頭,是值得的,你想啊,馬這種家夥,這麼強壯的身體,這麼脆弱靈巧的腿和馬蹄,像天生就是為了奔跑而生的動物。像火炭頭這樣的野馬,被人類驅使已經很可憐了,還要落在趙景那種人手裡。一輩子還能不能自由自在的奔跑呢……”

“馬不會想那麼多,它們能吃到料豆,就比什麼都開心了。”秦翊一點不買賬。

“但我們是人,我們可以想這麼多嘛……”淩霜笑著,摸了摸一旁的紫燕騮。

秦家的馬過得就舒服多了,聽說天氣好的時候秦翊還會帶它們去樂遊原上吃草,京城人都知道偶爾在那可以遇到秦侯爺。

其實這時候已經是下午了,講禮的世家,這時候已經在安排晚上的事了。秦翊也自然不例外,在旁邊吩咐小廝:“去凝心堂說一句。”

說一句什麼呢,秦翊沒說,但淩霜過了一會兒,看了看天,想起自己晚上去哪還沒著落呢。

“你沒地方去的話,可以留在我家。”他道:“我會打發人告訴你家裡,說我母親把你留宿在我家了。”

未婚女子,要在外麵留宿,必須有親密的女性長輩陪同才行,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清河郡主這種身份極高的貴人或者命婦挽留,算是榮寵。秦翊這家夥是在禮節中泡大的,他和賀南禎一樣,不講禮是不想講,真講起來,比誰都妥帖。

秦侯爺從來什麼多餘的事都不做,今天一做就做了兩件,不僅收留了火炭頭,也收留了淩霜。

淩霜本能地對他和他母親的關係有點好奇,難道清河郡主真的跟傳說中一樣,一心向佛,連自己的兒子也沒有半分溫情嗎?

自己在秦翊眼中看來,是不是有點身在福中不知福呢?

但如果火炭頭一輩子都不能自由自在奔跑,那上天為什麼要給它一匹馬的身體呢?淩霜不在軍中也知道,馬傷了腿,基本等於死路一條,和牛與狗這些都不同,馬的骨骼構造,是非常微妙的平衡,傷一條腿,很多時候就再也無法站立,因為其餘的腿承擔不了壓力,也會迅速壞掉,站不起來的馬,就會迅速死去。

天生為奔跑而生的骨骼,在不能奔跑後,基本就等於死亡。

如果上天不是要讓她婁淩霜做那匹離群的野馬,為什麼要給她這樣的天性?

為什麼要讓她喜歡外麵的世界,喜歡寬廣遼闊的天地,為什麼要讓她擁有智慧和勇氣,為什麼要讓她覺得,哪怕隻能爬上屋頂看看一晚上的月亮,也比一輩子困於內宅享受榮華富貴來得有意義。

命運像跟她開了個殘酷的玩笑。

而她選在今天戳穿這個玩笑。

“秦翊。”她撫摸著火炭頭,卻忽然抬起頭來,認真地看著他。

“你今天回答了我的問題,我也還個禮給你吧。”她道:“我們去個地方,我讓你看看另一個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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