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外包業務(下)(1 / 2)

大宋好官人 飄依雨 3463 字 2024-03-23

趙鼎眼睛裡充滿了疑惑:“外包?甚麼是‘外包’?”

張正書笑道:“所謂‘外包’,其實就是把青苗法一股腦都包給商賈去做。換句話說,朝廷隻需要監督他們有沒有違規操作就行了。無須經過官吏之手,那麼貪瀆、強迫之事就少了。商賈隻能通過宣傳、拉攏的手段去討好農戶,如此一來,青苗法就隻有好處,而沒有壞處。這或許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可惜朝廷是信不過商賈的。”

趙鼎點了點頭,若按照張正書所說,確實能規避很多推行青苗法的麻煩。比如,盈利問題。朝廷推行青苗法,是希望盈利的。青苗法,又叫“常平新法”,也就是基於常平倉的改良法子。以前,宋朝有常平倉、義倉、廣惠倉、惠民倉等救濟形式,這些官倉都提供無息貸款,但效果不佳。再者,常平倉的數量較少,一般隻設立於州縣的治所所在地,所能覆蓋到的區域人口較為有限。

最難的是,因為“積貧”,常平倉本來自暫且留下但到期要連本帶息一起上供朝廷的錢、朝廷的撥款、由出賣戶絕田所得收入以及地方自己籌措的糴本。願望是好的,但是常平倉時常虧損,最後連糴米的本錢都不夠了。官府沒錢,你叫農民去哪裡貸款?

常平倉是朝廷的官倉,那麼被三司和轉運使移用就很正常了。常平倉缺少錢糧,再加上糴糶程序繁瑣,還常出現官商勾結、出糶價格不合理等等,讓農戶們叫苦不迭。換句話說,青苗法本意是好的。青苗法本身並不與之前的常平製度相矛盾,很大程度上是對常平倉製度的修正,也仍然保留了常平製度的拯濟與調節市價的作用。

可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被官吏一通歪解,再加上沒有監督的青苗法,就成了擾民之策了。

首先,青苗法的利息並不低,農戶跳起腳罵娘是情有可原的。

再者,就是地方官府為了盈利問題,不會把錢貸給貧困的農戶,而貸給了富戶。導致不管是貧困農戶,還是地主,都要罵娘。

最關鍵的是,青苗法雖規定自願借貸,但實施過程中那些為了政績的官員,強行攤派就可想而知了。哪怕是高利貸,也沒有青苗法這麼多額外的負擔。從這一點來說,全國上下都是罵聲一片。

可想而知,經過官吏之手,怎麼可能不上下其手,撈點油水的?

這樣一來,苦的自然是百姓了。這也是為什麼,司馬光在廢除青苗法等新法之時,被百姓這麼擁戴,因為那確實是擾民之法!

對於青苗法的缺點,趙鼎比張正書知道得更多。

“可小官人,若是官商勾結,一起坑害百姓,那又將如何?”

趙鼎也不是之前的愣頭青了,想問題要比之前全麵得多。他說的這個,確實是一個隱患。官商勾結,在大宋來說,確實不算新聞了。

“若是錯位監督,哪裡會有什麼官商勾結?”張正書對於監督,研究很深。

“錯位監督?”趙鼎不太明白這個,反問道。

張正書笑了笑,說道:“錯位監督,就是設計一個監督製度,比如相鄰的三個縣互相監督,青苗法成效最低的那個縣,政績評價為差等,不得升遷,還要降職減俸。青苗法成效中間的那個,不升職加俸。來年官職調動的時候,青苗法成效最高的縣令升官,成效最低的換到最高成效的那個縣繼續再弄三年。如果還是成效最差,那就降官職……”

聽著張正書娓娓道來,趙鼎卻聽得一陣惡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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