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一章:華夷之辯(2 / 2)

大宋好官人 飄依雨 3203 字 2024-03-23

“如果這果酒走私到西夏、遼國,那豈不是……”

周銘還沒說完,張正書就好笑道:“那豈不是破產了?黨項人和契丹人,哪裡會喝這個,高度白酒才適合他們。不過,我們的高度白酒拿來做香水都來不及,怎麼可能給他們?再說了,酒精是防止傷口感染的良藥,是萬萬不能資敵的。”

周銘歎了一聲,也不知道是可惜這果酒賺不了黨項人、契丹人的錢,還是歎息那些黨項人、契丹人不識貨。不過怎麼都好,這果酒是決計在西夏、遼國銷售不了的了。

“不過,香水卻是能走私的,那些黨項人、契丹人的貴族女眷,會對香水很癡迷的。”

張正書知道,所謂黨項人、契丹人,日後都會融入中國,成為中國人。所以,其實張正書對這些“異族”,並沒有多少歧視的意思。他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隻是漢人自己不爭氣。如果漢人稍微團結一點,爭氣一點,又何懼黨項人、契丹人、女真人、蒙古人?

要知道,中國向來不以血統論為依據的,就好像韓愈在《原道》裡麵說的那樣:孔子之作《春秋》也,諸侯用夷禮則夷之,進於中國則中國之。但韓愈可不知道的是,這些“諸侯”之前,也是夷狄,被華夏征服了之後,認同了華夏文化,束發右衽,所以才為視為中國人。所以,才有那句話“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是故,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那時候,中國的文化是先進的,所以天底下的人都來學習。

但現在呢?周圍的人都學習了漢文化,但都發揮出了各自的特色。唯獨宋朝,死守著君子準則,肯定要吃大虧。華夷之辯,從一開始就不是血脈而論,而是文化而論。華夷之辨的標準是文化,強調的是保衛先進的華夏文化以求發展,反對的是屈從於夷狄習俗而倒退苟安,重點所在是“以夏變夷”,並以此確保以華夏文明教化夷狄文化,中國一統於華夏民族,傳承華夏文明。為了防止以夷“亂華”和夏“變於夷”,就必須在“大一統”的格局中存在“華夷大防”。

聽起來很拗口,但其實就是:我的文化最先進,你就得聽我的;要是聽你的,文明就倒退了。

事實證明,確實如此。

五胡亂華就不說了,一次大倒退,差點漢人被滅絕;金滅北宋、元滅南宋,實質上是一樣的,都讓文明出現了倒退;清兵入關,更是讓中國直接停滯了發展。可見,老祖宗的智慧和遠見,是極為正確的。

所以,張正書也不會聖母到:既然黨項人和契丹人他們日後都是漢人,那就不用打生打死了吧?

殊不知,老祖宗還說過:“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春秋管仲說過:“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昵,不可棄也。”《漢書》有雲:“夷狄之人貪而好利,被發左衽,人而獸心,其與中國殊章服,異習俗,飲食不同,言語不通,辟居北垂寒露之野,逐草隨畜,射獵為生,隔以山穀,雍以沙幕,天地所以絕外內地……來則懲而禦之,去則備而守之。其慕義而貢獻,則接之以禮讓,羈縻不絕,使曲在彼,蓋聖王製禦蠻夷之常道也。”

可見,華夷之辯一直很緊張,用後世的話說,就是意識形態的不同。農耕經濟,天然就是遊牧經濟的掠奪對象,一個是文明的發展者,一個是文明的摧殘者,兩者本身就是不可調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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