筵席上,昨日新人自然是備受矚目的。這不,不時有人拿酒杯來敬張正書。張正書都不知道他們是什麼來曆,但被敬酒了,也不得不喝。幸好是用張家的“仙醁”果酒,酒精沒那麼大度數,還甜甜的很好喝,不然張正書說什麼都不會喝那麼多的。
“這些都是老夫生意上往來的朋友……”曾文儼意味深長地說了一句話,顯然是說給張正書聽的。
張正書立馬會意了,這是曾文儼想給他介紹人脈啊!好吧,這頓酒也算得上是喝得有意義了。
幸好這一日曾文儼在場,丈母娘在場,曾家那不成器兩兄弟不敢過分給張正書灌酒。不然以他們的性子,非得把張正書喝趴下不可。而且,絕對不允許張正書喝什麼“仙醁”果酒,而是要喝樊樓的“和旨”酒!那可是蒸餾酒,哪怕隻是粗略蒸餾了一番,但也比尋常果酒烈了好幾倍。
待得筵席散去,賓客儘興而歸,曾文儼又當麵囑托了幾句,才遣人備鼓吹迎送新人回宅。並且約好了,在第三日上會請廚子到張家致酒,說是什麼“暖女”,還要把冠花、彩鍛、合食之類送到張家,這個禮節叫做“洗頭”,聽得張正書稀裡糊塗的,不知所雲。好吧,反正任人擺布就對了,張正書光棍地想著。
這個想法是對的,既然不了解,那就不要去弄明白好了。反正嘛,這成親也是這輩子一次的事,以後就算張正書納妾了,那也是不能舉行這麼隆重的婚禮的。畢竟這正妻隻能有一個,至於妾,則是可有可無的。宋朝法律很籠統地將女性身份劃了三個等級,分彆是:妻、妾、婢,也可以說是四個等級,分彆是:妻、媵、妾、婢。這裡媵是法律規定五品官員以上才能擁有,但宋朝的媵已經遠非春秋戰國時代的媵了,也僅僅是一個名義上地位較高的妾而已。
至於妾和婢,區彆僅僅是良人與否。
宋代法律對妾的地位規定比較詳細,首先規定了其出身必須是良人,若以婢為妾,也必須是先將婢放良,並且還不厭其煩地詳細規定了妾與妻的地位差彆。
妾的法律地位自然是要比正妻低的,如宋《刑統》規定:諸毆傷妻者,減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論。毆妾折傷以上,減妻二等。若妻毆傷殺妾,與夫毆傷殺妻同……議曰:毆妾非折傷無罪,折傷以上,減妻罪二等。
可以說,宋朝對於妾的地位非常淡漠,需要的時候可以買回來,不需要的時候可以遣走,不論有沒有孩子。並且如果以後需要她的孩子來繼承香火,還可以再接回來,而對於妾的這種尷尬地位,宋朝法律對此視若無睹。
所以,納妾就是納妾,根本彆想像娶妻一樣,十裡紅妝鋪開,八抬大轎迎娶回來。
也就是說,宋人一生之中,也就是一次娶妻經曆罷了。
哪怕是續弦,雖然也是明媒正娶,填補正室之缺,但如弦樂器上斷了一根弦線,續配一根,乃舉手之勞,所以婚禮簡單,草草而就罷了。
這樣一輩子就一次的婚禮,哪怕再繁瑣又如何?權當體驗人生了,被人擺布一番也沒啥。反正過得第一個月,就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