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天剛露出一點白,借著這點亮光於瀾總算是看到了身邊躺著的男人。隻是此時天色太暗了,視線看不清楚,也更是看不清他長什麼樣了。
看到他的瞬間,於瀾腦子一熱,第一反應是拔下簪子,朝著他胸口刺了過去,想要殺了這個躺在她身邊的男人。
可握緊簪子的瞬間她想了很多。
殺了他又能如何,說不定自己還得償命。而且就她這點力氣,能不能殺的了他還是個問題。
比起沒了清白,於瀾更想好好活著。她還想攢夠銀子,或許將來有一天能給自己贖身,然後就能回家了。
最終手裡的簪子還是沒能刺下去,而是緊緊握在了手裡。指關節都有些泛白了。
不等男人醒來,她顫著手穿上自己衣服,起身踉蹌著離開了此處。
可謂是落荒而逃。
現在,她隻想離他遠遠的。
這裡發生的一切就當是做了一場夢。
有些可怕的夢。
……
於瀾回到陳府的時候天已經亮了,她知道自己這樣子若是被人看到,任誰都能聯想到發生了什麼。
她是丫鬟。
為奴為婢,那是主人家的財產,是可以隨意打罵買賣的那種。
所以她的命不值錢。
於瀾是二小姐院子裡的人,若是被人知道她昨夜經曆了什麼。那為了不玷汙二小姐的名聲,她怕是會直接被捂了口鼻活活打死,最後是下場也就隻能是亂葬崗了。
像陳府這樣的人家,隨便找個理由打死幾個丫鬟,是不會有人說什麼的。
螻蟻尚且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