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甄卓凡的那一瞬間,他甚至都要懷疑這倆是不是失散多年的親兄妹了。哪怕能上首都念大學是一個絕好的機會,那也不用這麼用功吧?這才剛開學啊!開學的第一周啊!!
把甄卓凡從閱覽室喊到外頭走廊,郝新明甚至敢打包票,就這麼短短幾步路裡,他看出了甄卓凡的不耐煩。得虧這倆已經相處了兩年多了,郝新明太清楚甄卓凡就是個書呆子。書呆到啥程度呢?早先他還幫著甄卓凡找過一些高考複習資料,沒辦法,誰叫他親戚多人脈多,弄一些模擬卷啥的,太容易了。而每次,那些他弄來的複習資料,甄卓凡都會做一遍再寄出去。
做一遍……
這不是有病是什麼?!
考慮到自己正打算挖甄卓凡的牆腳,郝新明到底還是善良了一把,擺出最真誠的笑容,用最委婉的口氣,旁敲側擊的問了一下毓秀的情況。他也不知道甄卓凡起疑了沒有,反正甄卓凡大致的說了毓秀就是愛看書,沒彆的興趣愛好,就是看書學習。
行吧,至少能證明苗毓秀並不是討厭他。
不想多說引起甄卓凡的懷疑,郝新明很快就改變了策略。
愛看書學習對吧?這也沒啥的,大不了就將約會地點從公園、商場,改成了書店、圖書館嘛!京大的校圖書館咋能跟國家大圖書館相提並論呢?還有書店也是,圖書館最大的問題就是很多書籍更新不及時,當然要是找老書肯定還是要去圖書館的。但很多最新出版的書刊雜誌,那必須得去書店啊!
換了政策之後,郝新明如願以償的約到了毓秀。
就是吧,在多數情況下,毓秀的眼裡還是隻有書。
當然,進展也不是完全沒有的。既然出門了,那就不可能半天解決問題的,最起碼能撈著一頓請客。郝新明可比甄卓凡會說話多了,他用感謝毓秀陪他來圖書館看書、幫他從書店找到心儀好書為借口,請毓秀吃飯。毓秀滿腦子都是剛才看過的書,稀裡糊塗的就答應了。
郝新明深以為,進展飛快,下一步應該就可以跨越到帶毓秀逛商城了。
沒等他開口,連老天爺都幫了他一把。
降溫了。
清早起來,毓秀都傻眼了,不敢置信的感受著被窩外頭的溫度。她之前還用的是家裡帶來的薄褥子和薄毛毯,根據她以前的經驗,這些裝備至少能用到十月裡。她都想好了,等十月底再去買一床薄被子,被子加上毛毯,兩層應該是夠用了。
夠用個鬼啊!!
京市說降溫就降溫,一夜之間,就把毓秀凍出了清鼻涕來。她趕緊喝熱水,中午還特地去食堂的小窗口裡買了一份薑湯,生怕自己生病了。幸好,她一貫體質不錯,倒是沒因此生病。
可這麼下去也不行啊,她得買棉被,也得買棉衣才行。
她如今是腳上踩著單鞋,穿著一條京市流行的牛仔褲,身上是襯衫外頭套毛衣。宿舍櫃子裡倒是還有一件夾襖,暫時還是凍不著的。
但這也不長久啊!
毓秀隻是感知有些遲鈍,確切的說,她是對萬事都漠不關心。都不關心不在意了,能不遲鈍嗎?這要是換成李桂芳有個啥事兒,她保準敏感得很。話說回來,就眼下這個情況,她哪怕生活技能再欠缺,也意識到北方的冬天跟她以前經曆的全然不同。
就在這時,救星來了。
郝新明老早就想帶毓秀去逛公園、逛商場了,這是他所知道的慣常的套路。要是連這些都沒經曆過,他都不好意思說自己談了個對象。哪怕明知道毓秀的性子跟其他女生不同,可缺了這一環,反正咋琢磨都不對味兒。
不得勁兒啊!!
幸好,降溫了。
隻這般,郝新明如願以償的帶著毓秀去了他平日裡常去的百貨商場,介紹了一些他覺得質量好的牌子,還特地強調,他媽他姐妹都愛買這些牌子的衣服。
毓秀對衣服這些沒概念的,她打小就沒自己買過衣服,全都是李桂芳買了給她的,甚至多數都是自家扯了布讓李家舅婆幫著做好的。於是,看著這顏色鮮亮款式眾多的冬衣,毓秀直接就傻眼了。
郝新明平日裡沒少被他媽他姐妹折騰,以前他總是抱怨,如今他倒是得意了,隻覺得前些年吃的苦都還是有價值的。他一邊回憶著,一邊就著毓秀的身段相貌,給幫著選了幾款不錯的冬衣。
冬衣的款式很多的,最好的就是近幾年才推出市場的羽絨服,其次還有各種呢子大衣,再往下才是各種大棉襖。可顯然,郝新明他媽他姐妹都不愛穿大棉襖,因此他介紹的也都是以呢子大衣和羽絨服為主。
呢子大衣好看且顯身段,缺點就是不夠保暖,眼下穿著肯定沒問題,可等再次降溫,那就不好說了。相較而言,羽絨服就要好太多了,它暖和啊,非常暖和,南方人過冬的首選。
毓秀是沒有自己買過衣服,可她是被李桂芳帶大的,很多方麵是隨了李桂芳的。
李桂芳的特點是啥?實際!
買冬衣為了啥?保暖啊!彆的有意義嗎?沒有。
很快,毓秀就選中了自己想要的冬衣,一款看著不會顯臟的羽絨服。郝新明其實是有意見的,他覺得像白色、嫩黃色就很好看啊,為啥非要選個藍色的?他可不知道啥叫不顯臟,可好歹他明白要尊重女孩子的意見。毓秀喜歡就好了,再說藍色也不難看。
“買一身?是不是再買一身換洗著穿?”郝新明沒對毓秀的品位提出任何質疑,隻建議再買一身。
毓秀覺得這話很有道理,從善如流的接受了這個建議,又選了一身同樣不顯臟的羽絨服。都是長款的,內裡有膽芯,外頭還有個罩子的。也有單純的一件羽絨服,那個還便宜些,可毓秀沒辦法選那種,她覺得自己肯定洗不乾淨。所以,寧可略貴一些也得買自己能洗乾淨的,有個罩子就不錯,單衣她還是能搞定的。
“鞋子呢?你這個鞋子回頭下雪天沒法穿,雪落在鞋麵上,會凍腳的。”郝新明也是真的沒想到,毓秀買衣服那麼快。他媽他姐妹每次說著要去逛商場買衣服,逛一天買不了一件衣服都是很尋常的,誰知道毓秀啊,這麼快就搞定了。
那接下來咋辦?送她回去?還是再去圖書館?
郝新明其實也是個學霸,他要不是個學霸,也不可能考上清大。最多也就是占了個教育資源的優勢,可他本身也是個能讀的人。饒是如此,這段時間裡,他總是被毓秀帶著去圖書館、書店,看見書他都犯惡心了。
“還要買鞋?”毓秀猶豫了。
羽絨服可不便宜,哪怕毓秀已經有意識選擇了最便宜的,兩件羽絨服還是花了她一百五十塊錢。她出門也就帶了二百十塊錢,之前雜七雜八的花掉了一些,今個兒出門她都想到了要花錢,把剩下的一百九十塊錢全揣上了。買了兩件衣服,兜裡就隻剩下了四十塊錢。
“單鞋沒辦法過冬的,不然買雙膠鞋也成呢,最好是棉皮鞋。”郝新明倒也不全然是想跟毓秀逛街,而是他忽的想到了,“你是南方人,女孩子冬日裡又容易涼手涼腳的,腳保暖可重要了,凍了腳回頭一準生凍瘡,難受著呢。這樣吧,我帶你去軍需店裡瞧瞧?”
“軍需店?”
毓秀一臉迷茫的就被郝新明忽悠走了,軍需店是最近開的店,以前那些軍需品是不對外出售的,當然就算現在,出售的也僅僅是一小部分,而且都不是新品。可那也足夠人們日常使用了,尤其是毛皮鞋,暖和極了。
一個沒忍住,毓秀買了一雙毛皮鞋,又買了一雙膠鞋。
膠鞋便宜,兩塊八毛五,毛皮鞋就貴了……
就出了一趟門,毓秀回到宿舍時,兜裡隻剩下了最後的十塊整錢,還有幾個鋼鏰。
她傻眼了。
等同宿舍的姑娘們回來看到她一床鋪的東西,也紛紛傻眼了。張楊嘴快得很,一個沒忍住就問她:“你為啥不去舊貨市場買衣服?雖然都是舊東西,可便宜啊!再不濟也能扯布去裁縫鋪做棉襖啊,你這……”
旁邊的姑娘拽了拽她,示意她彆說了。
買都買了,又不能退貨的,說這些乾啥呢?
張楊到底還是屬於情商高的那種,哪怕一時嘴快,在彆人的提醒下也回過神來了,當下滿臉不好意思的跟毓秀道歉:“怪我嘴快,毓秀你彆介意。一分價錢一分貨,你買的東西還是很好的,比舊貨市場裡的要好太多太多了。瞧瞧,這款式多新穎呢,顏色也正得很。舊貨市場裡的棉襖,好多都是褪了色兒的,又醜又肥。”
毓秀還真沒介意,她不在乎這個的,隻是在舍友們的強烈要求下,試穿了一下,並得到了一籮筐的讚美。
幾乎是毓秀才買了羽絨服後的第二天,又降溫了。
這時候,毓秀才知道,京市這邊的秋天就是鬨著玩的,要拚命感知才能略微摸著一點點邊兒。絕大多數時候,一年隻有三季,春夏冬。
有了羽絨服和毛皮鞋,就算天氣再冷,日子也是能捱過去的。
就是吧,又到了周末時,郝新明過來找毓秀,說要帶她去買一雙毛手套。
毓秀又懵了。
“你是南方人你不知道,在北方過冬,手套帽子圍巾都是必需品。尤其是手套,咱們上課不得記筆記?要是凍了手,生了凍瘡可難熬了,又癢又疼的,凍瘡還是生了以後每年都會有的。”郝新明也是上周回家後才意識到的,因為他妹買了四雙新款手套,有軍用的皮手套、絨線手套、毛手套,還有那種手指外露的半手套。
郝新明看到後,忍不住懟他妹是蜈蚣精轉世,回過頭來卻越想越覺得毓秀得買,不然手不得凍壞了?
然而毓秀以前從未戴過手套,他們那邊的人都不興這個的。再說了,他們家那一帶,是要等到學校放寒假以後才真正的冷起來,而一旦放了寒假,毓秀絕不出門。她還不用乾活,更不知道啥叫凍手,啥叫生了凍瘡。
可聽著好像挺有道理的……
毓秀猶豫了起來,好在她及時想到小夾襖裡隻有最後的一張整的十塊錢了,她兜裡倒是還有幾個鋼鏰,可飯菜票已經不多了,又該去買一些了。
“不了,我也沒覺得多冷。”毓秀把手揣在兜裡,這樣就不覺得凍手了。
郝新明又勸了勸,可毓秀多固執的一人呢,橫豎已經打定了主意就再沒有更改的道理了。於是,這一回郝新明無功而返,又因為天氣冷了,毓秀連國家大圖書館都不想去,就算那頭的書確實很多,校圖書館的書她還沒看完呢,不想出門,不想挨凍。
及至跟毓秀分開後,郝新明還是沒想明白,他覺得自個兒應該還是能看透毓秀的,分明最開始毓秀很心動來著,而且他倆說話時,毓秀的手一直揣在兜裡,那還能是不冷?既然不是不冷,為啥不願意跟他出門呢?買手套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嗎?
左思右想,反正他想了一路,直到回了家也沒想通。
偏巧,他到家時,他妹子正要出門,看到他頓時笑得一臉的諂媚:“哥……”
“沒錢,滾!”話一出口,他忽的福至心靈,明白了。該不會毓秀也是沒錢了吧?很有可能。為了確定這個事兒,他又拽住了氣呼呼想要出門的妹子,“要是你特彆想買一樣東西,最後又忍住了沒買,是什麼原因?”
“還能是什麼原因?我把錢花光了唄!”他妹子可生氣了,“我開學找你幫我搬東西,你說沒空,我缺錢花了,你又說沒錢,我……”
郝新明手腳利索的將他妹子推了出去,順手關上了門,心裡卻在琢磨著接下來該咋辦,還能找啥借口約毓秀出來呢?
有了!!
他很快又回了學校,在圖書館閱覽室的一堆書山後頭找到了甄卓凡,拐彎抹角的告訴甄卓凡,毓秀最近不太湊手,問是咋回事兒,畢竟就毓秀平日裡的言行舉止看來,家裡的條件應該是不差的。
甄卓凡哪裡知道這麼多,他有心結,一想到曾經愛慕多年的女孩是自己的親妹妹,就沒辦法跟毓秀好好相處。來上學的這一路當然是個例外,再怎麼有心結他也不可能放任毓秀一個人出門的。可到了首都,他從郝新明口中得知毓秀一切都好,他就放下心來,重新投入到了學習之中。
直到聽說毓秀不湊手了?
“我去打個電話問問。”
村裡沒裝電話,鄰村倒是有,因此找人還挺麻煩的。可甭管咋說,甄卓凡還是跟周萍聯係上了,讓她給苗大娘帶個話,給毓秀彙錢,說毓秀不湊手了:“……不知道苗家給了多少,毓秀她錢不夠用。上京市咋能不多帶點兒錢呢?她這還是大一,啥都缺,啥都要買。”
周萍傻了。
她是不知道李桂芳給毓秀塞了多少錢,可她知道她給了毓秀二百塊錢啊!
難道說,這個錢被李桂芳發現了?昧下了?
帶著一肚子的狐疑,周萍登了苗家的門,她也不拐彎抹角,開門見山的問:“你是不是沒給毓秀帶錢去?為啥不給她帶錢去?你又不把閨女還給我,又這麼苛待她,你到底啥意思啊?”
李桂芳:……
這話她還不能反駁,因為她確實沒給毓秀多少錢。
她是真的有苦說不出,本來還慶幸老甄家給了那二百塊錢,自己就不用掏錢了,頂多給點零散錢用作路上花費。二百塊錢啊,怎麼說也能用一年吧?咋的,一個學期還沒到,就給花光了?
可是二百塊錢啊!咋可能會不夠用呢?況且等她聽完周萍轉述的甄卓凡的話,那話裡的意思是,毓秀現在就不湊手了?這學期才過半呢,二百塊錢就花光了?那要是現在就要彙錢去首都,該彙多少呢?二百塊都不夠用,還要多少才夠數呢?
他們這兒還沒入冬,可李桂芳卻猶如身處寒冬臘月,整顆心都是拔涼拔涼的。
半個學期花二百塊錢?那毓秀要念四年大學呢,得花掉多少錢啊?
驚聞噩耗,李桂芳感覺自己離去世就差那麼一點點。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