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第131章(1 / 2)

七零錯位人生 寒小期 8703 字 8個月前

第131章

另一邊,郝新明左思右想還是不得其解,他自詡是個聰明人,要不怎麼能順順利利的考上清大呢?可說起追女孩子這種事兒,還真就是生平頭一遭,丁點兒經驗全無。

在毓秀那頭碰了壁,千挑萬選的禮物也沒送出去,郝新明無比心累的回到了家。

這不是休息日嗎?郝妹也在家裡,瞅著她哥一臉垂頭喪氣的推門進來,頓時樂了:“咋了?攤上事兒了?來,跟我說說,叫我也樂一樂!”

擱在平日裡,郝新明一準跟他妹乾一架,可今個兒他是真沒這個勁兒了,隨手將大袋子往前一推:“送你了。”

“啥玩意兒?”郝妹就跟拆炸.藥包似的,小心翼翼的打開了大袋子,等發現裡頭裝的是一件簇新的羽絨服,頓時心頭一喜,“新衣服?送我的?我看看……噫!”

從心懷忐忑到歡呼雀躍,再到極度嫌棄。

郝妹麵上的表情快速變換著,最終表現為一臉窒息。

要說這件羽絨服吧?郝妹以前也是見過的,要知道,郝新明帶毓秀去的那家百貨商場,原就是郝家姐妹最愛逛的那一家。早在剛降溫那兩天,郝妹就跟著她的同學好友一道兒逛街添新衣去了,自然也看到了那模特身上穿著的這件羽絨服。

咋說捏?

顏色還是挺不錯的,粉嫩嫩的,特彆適合十幾二十歲未婚的小姑娘穿。隻是這個款式吧,中年婦女的大領子,上麵全是一層有一層的毛毛,沒有帽子就是一匹毛領子。以為隻有這樣?不,胸前還有雙排扣,兩個胳膊卻是短款的,胳膊肘以下又是毛茸茸,直到手腕處。這還不是最可怕的,那會兒郝妹還特地轉到模特身後瞧了瞧,發現這衣服啊,腰部也都是毛毛,從下擺繞到背後,足足有三層。

領子一匹毛,袖子一匹毛,下擺一匹毛。

關鍵這年頭的羽絨服還真就沒後世那麼美觀,為了固定好羽絨,衣服前後倒還罷了,胳膊上那是一圈又一圈的線軋,配上這款式這風格……

當時,郝妹就忍不住吐槽,說誰那麼傻會買這個?

而現在,她知道了。

看著這件眼熟的衣服,她窒息了,顫抖著聲音:“哥……”你有病?

“不用謝。”郝新明心好累,他那天帶毓秀去百貨商場買衣服,當初一眼就相中了模特身上的這一件。結果,毓秀沒看上,買了另外兩件。那會兒他還以為是毓秀跟他的眼光不同,後來想想,應該是因為價錢吧。

這件貴啊!它渾身上下那麼多的毛毛,能不貴嗎?

郝妹翻來翻去看了一會兒,忽的扭頭無比震驚的說:“吊牌呢?你把吊牌剪了?”

“嗯。”不然咋裝作是家裡姐妹穿過不要的舊衣服?

“你把吊牌剪了,我還咋換呢?”雖說賣出的衣服不準退還,可規矩是死的。退肯定是不行的,但可以換其他衣服嘛,大不了換一件比這件便宜很多的,這些都好商量。結果這眼瘸的哥哥居然還能耐到把吊牌剪了?!

“那麼多好看的你不買,你這是啥眼光啊?愣是買了個又醜又貴的,還把吊牌剪了,你咋那麼能耐呢?”

“你不試試咋知道醜?穿模特身上可好看了。”

郝妹不敢置信的看著她哥,心說你以為我沒見過模特穿這個?當下,她一發狠心,立馬試穿給她哥看。

然後……

這衣服原就是郝新明特地買來送給毓秀的,又因為他當初陪毓秀去買過衣服的,暗暗記住了毓秀的號子。也就是說,這衣服是毓秀的號。毓秀是身量偏瘦小的南方妹子,而郝妹則是典型的北方人,倆人的號子不同,哪怕冬天的衣服刻意放寬鬆了一些,那也還是有些小。郝妹費了些勁兒,塞是能塞進去的,可結果仍然是無比慘烈。

一匹大毛領啊,腰上下擺背後三圈毛毛,外加袖子兩大坨毛絨絨,再配上粉嫩嫩的顏色……

郝新明凝神看了一小會兒,忍不住拿手指了指他妹,口吐芬芳:“像一頭熊。”

“是你眼光太差了!你眼瘸!!”

“明明是你長得不行,你太醜。”

“我跟你拚了!!”

一出慘案在毓秀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了。其實,郝妹不知道的是,她哥在外頭敗壞了她的名聲,還自家姐妹穿過不要了的舊衣服,誰家姐妹會買這麼醜的衣服?這要是最終倆人沒成也就罷了,萬一這要是成了,毓秀還不得認為她小姑子年紀輕輕就眼瘸了?

幸好,郝妹啥都不知道。

而郝新明在稍晚些時候,給他表哥打了個電話。

他隻有一姐一妹,也沒個親兄弟,偏他爸也是類似的情況,弄得他彆說親兄弟了,連堂兄弟都沒有。也就是姑姑家的表哥,比他大不了幾歲,以前也常在一道兒玩,關鍵人家才是人生贏家,前不久就已經抱得美人歸了。

電話通了以後,他就將情況大概的說了一番,沒提毓秀的名兒,隻說是京大的一個學生妹子:“……哥你說她為啥不收我的禮物啊?”

“你都不要的送給人家,你覺得合適嗎?還是你家姐妹穿舊的衣服……你糟蹋誰啊?萬一她收下了,她能看不出來那是新的?你這不是傷人自尊?追人是這麼追的?”哪怕沒親眼看到這一幕,他表哥也是一臉的窒息,差不多就跟郝妹看到那件奇葩羽絨服一個表情了。

“原來是這樣啊!”郝新明大徹大悟,他傷害了一個自尊自愛自強的好姑娘還不自知!幸好,表哥及時提點了他,他深刻的反省了自己,特彆慚愧自己用錢羞辱了毓秀。

深深的懺悔之後,他又向他表哥求助,問到底應該怎麼追女孩子。重點是,他喜歡的女孩子家裡條件不太好,反正沒表嫂那麼好的家境。

他表哥想了想,還真給出了個主意:“你實在想幫她可以經常請她吃飯,一般人對請吃飯不敏感的,尤其你找點那種老店子,好吃不貴的看著不起眼,彆老動不動就送東西,你送了東西她收了能不回?她要回禮能不花錢?”

“就這麼簡單?隻請吃飯?”郝新明有點兒懷疑,因為他並不覺得毓秀是個吃貨,光請吃飯能把人追到手嗎?可想起他在前不久的婚禮上看到的表嫂,那確實是個大美人,所以應該信任他表哥一回?

遲疑了半晌,郝新明還是忍不住問出了心裡的疑惑:“哥,你就是請嫂子吃飯……就把人追到手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瞬,很快就又傳來了他表哥自信滿滿的聲音:“你懂個球!我跟你嫂子那是一見鐘情!就今年五月中旬,我倆在飯局上碰了麵,她當時就看上我了,之後去書店逛了逛,又吃了兩回飯,跟著就見了家長,辦了訂婚酒。這不,前陣子就領證結婚了……我跟你嫂子那是一路順順當當下來的,這叫啥?水到渠成,丁點兒坎坷都沒有的,所有人都祝福我們,你小子羨慕不來的。”

及至掛了電話,郝新明還是有點兒迷茫。

所以,他表哥給出的主意是,多請客吃飯?哦對了,還有他表哥親身經曆的,去書店逛逛?這個倒是可以有。

呆坐了片刻後,郝新明又忍不住撥通了電話。彆看他兄弟少,可他有姐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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