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李桂芳這麼一暈, 苗家院子裡頓時亂成了一鍋粥。
萬幸的是,隆冬時節任誰都穿了大棉褲二棉襖的,再說李桂芳拆包裹時,前後左右都聚攏了不少人, 除卻甄美搶了一副手套後就撒丫子跑了之後,其他人都還等著繼續往下看呢。結果,還沒看過癮呢,人老太太先暈了。
“苗大娘怕是高興壞了!”
“對對,可不就是歡喜的?苗大娘你可得穩住,好日子還在後頭呢!”
“換成我有個這麼孝順的孫女兒, 我比她更樂嗬!”
一群人七手八腳的將李桂芳扶起來,其實壓根就沒摔倒,暈到一半就有人撐住了她。這會兒, 也有人搬了椅子過來讓李桂芳坐下,還有人徑直去了灶屋裡,拿了茶缸子倒了熱水送了過來。
沒多久, 李桂芳就迷迷瞪瞪的醒轉了過來。
半暈半醒間,她倒是將眾人的話聽了個真切, 非但沒高興,嘴裡反而苦得跟吃了黃連一般。
村裡人其實不太清楚毓秀上京市時到底拿了多少錢, 周萍是知情的。因為李桂芳當時在萬般無奈之下,隱隱約約透露過一些, 大概的意思就是她確實沒給太多錢, 但甄家給的那二百塊錢她連一分錢都沒昧下。至於第二次彙款, 李桂芳是一個人往縣城裡去的,村裡人也僅僅知道她去彙了錢,但並不清楚具體的數額。
主要是李桂芳不敢說啊!
苗家老叔的話還在耳邊回響,哪怕他勉強同意了把寶押在毓秀身上這個事兒,可那也代表他會同意傾家蕩產供毓秀讀書。尤其是,他們村和隔壁村都出了大學生,兩下一比較,隻能襯得毓秀花錢沒個準兒。關鍵是,苗家老叔不會怪孩子,他隻會怨大人不著調。就好比毓秀不離開苗家,他罵的也是李桂芳,人小孩子不懂事不願意走,你身為大人為啥不勸勸?她那麼聽你的話,你說了讓她走,她還能不走?所以,千錯萬錯就是李桂芳的錯。
同樣的,假如毓秀大手大腳花錢這個事兒叫苗家老叔知道了,李桂芳決計逃不過一頓臭罵。理由明擺著啊,毓秀一個小孩子她懂個球!你是大人你為啥不好好教?跟她說了,家裡賺錢不容易要緊著點兒花,你不說,你非說讓她在外頭啥都彆操心,缺啥就買啥,那她大手大腳的花錢不就是你教的?
李桂芳一點兒也不想跟苗家親戚打交道。
尤其是苗家老叔!
仗著自己輩分高,站著說話不腰疼。這毓秀要真的是苗家的娃兒,咋樣都無所謂,可問題她不是啊!那你再扣扣索索的不肯給錢,讓她節約點兒,想著家裡啥啥的,萬一孩子回頭跑了咋辦?再說了,錢已經花了,要是挨頓罵錢就能回來,那李桂芳非常願意。可事實上就在於,苗家親戚是平常不吭聲,出事就來個馬後炮,除了能氣死人外,沒丁點兒屁用!
“媽,你好點兒了不?”苗解放憨憨的聲音,總算將李桂芳給喚回了魂。
可李桂芳還是一臉的絕望,哪怕她想努力崩住表情,順著村裡人的意思表現出自己是因為太高興了才暈倒的,但她是真的做不到啊!
得虧她身子骨還算結實,略緩了緩後,她還是堅強的起來繼續看包裹。
包裹裡,除了那些個東西外,還有一封信,摸著還挺厚實的,裡頭略有些硬,不知道裝了啥。
深呼吸一口氣,李桂芳咬牙將信拆開了。
這時,甄美也已經跑回來了,好奇的湊上來看:“我認識字!我幫你念!”
甄美的成績是有夠差的,不過念封家信而已,她還是能夠勝任的。畢竟,毓秀也不可能在家信裡寫太深奧的東西。
隻這般,已經很心累的李桂芳索性將信給了甄美,不過她拆信時已經發現裡頭夾了東西,拿出來一看是一張照片。還是很稀罕從來沒見過的那種彩色的全身照,大小約莫是成年人手掌一般大,上頭是穿著羽絨服絨褲子以及毛皮鞋的毓秀。
“毓秀真好看啊!出去半年,洋氣了不少啊!”
“這照片為啥還是有色兒的?咱們縣城裡照片為啥都是烏壓壓的?不是黑就是白,沒點兒色兒不說,還有點兒糊,沒這張好看。”
“那是人孩子長得好看!這要是換成你去拍……嘖嘖!”
李桂芳初看照片,也是忍不住嘴角往上揚,心說毓秀這閨女多好看呢,她敢說全村再沒有比毓秀更好看的小閨女了。可再仔細一看,喲,這一身打扮洋氣是洋氣,可得花多少錢呢?怪不得啊,毓秀花錢那麼快,敢情是花這上頭了?
想明白以後,李桂芳窒息了。
偏甄美是個沒眼力勁兒的,她拿到信就嗷嗷叫著念了起來。信是挺長的,不過大部分是寫毓秀在學校裡的日常。
當初離家時,李桂芳叮囑過毓秀要常往家裡寫信,這些話毓秀都記在了心上。可這年頭的郵局太坑了,一封信磨嘰半個月是常有的事兒。毓秀寫一封信,就等家裡的來信,拿到手後再寫回信。這一來一回,一個月都打不住。後來,她索性不這麼乾了,遇到點兒啥有意思的事情就寫下來,然後等家裡的信到了,再將先前寫的一股腦的全寄過來。也因此,她的信有點兒那種日記體的味道,而且中間隔得時間也長。
反正毓秀在信裡將自己在京市的生活一五一十全都說了,包括臨近期末考試,她每天都要早起,要麼去上課要麼去自習室。當然,偶爾也會在校園裡逛逛,京大校園本就風景極好,而冬日裡,落了雪之後更是有一種彆樣的風采。毓秀是個南方姑娘,怕冷是真怕冷,但有時候也忍不住跑去玩雪,因為實在是太新鮮了。
寫了自己的學習、生活,以及方方麵麵的瑣事和見聞,毓秀當然也會問候家裡人。
就是吧,她這人不會拐彎抹角,有啥心思,彆說是直白的寫在臉上了,甚至能透露在字裡行間裡。像問候李桂芳時,她就是兩眼發光的寫的,因此感情格外的充沛,方方麵麵都問候到了。等寫到她爹時,就相對有些疏遠了,但起碼禮數還是周全的,再說苗解放這人很是有些遲鈍,倒還真的聽不出來這裡頭的差彆。
還有就是兄弟姐妹了,托苗家老叔的福,毓秀是深深的牢記了她要對弟弟好,甚至她覺得,若不是因為自己還有這麼個作用——出息以後拉拔弟弟——她很可能在那個時候就被苗家老叔強製送回甄家去了。也因此,她將苗飛躍當成了重點,問候了不說,還說下學期會找一些苗飛躍能用到的參考書和卷子回來,要苗飛躍好好學習,爭取將來也考到京大來。
苗飛躍:………………
他結結實實的懵了。
本來他正瞅著那一大包的吃食,以及那件明顯是給他買的棉外套,結果就聽到甄美念到了他三姐對他的期望。
考考考、考大學?
還不是考一般二般的大學,居然是考京大?
三姐啊,你對我是有啥誤會?還是對京大有啥誤會?
苗飛躍基本宣布自閉。
而此時,甄美也終於念到了她們姐妹,毓秀在信上明確的說了三副手套是給姐妹們的,不過她沒提具體哪副是誰的,不知道是忘了還是壓根就不在意。瞅著這個,甄美就放心了,因為她搶到的是最好的,畢竟招娣盼娣這會兒都不在家。
對於李桂芳來說,毓秀前麵那些個都已經無所謂了,畢竟她實在是沒精力去關心京大校園的風景有多好。最傷害李桂芳的,其實就是毓秀對她的問候。因為在問候裡,毓秀順便提到了她買的那件老年羊絨衫。當然,毓秀沒寫這個名字,她寫的是京市羊絨衫,還說這件是保暖性能最好的,輕薄透氣又暖和,穿著一點兒也不會妨礙日常行動。反正她把羊絨衫誇了個天上有地下無,然後……
她寫了價格。
這年頭的羊絨衫完完全全是真正的羊絨製品,一點兒都不摻假的,價格還十分的親民。當然,這個是跟後世比起來的,要知道,在來弟穿越前的那個年代裡,一件正宗的羊絨衫,動輒就要大幾千塊錢。而毓秀買給李桂芳的這一件,隻要五十二塊錢。
五十二塊錢……
李桂芳一臉的木然。
羊絨衫啊!!
這玩意兒是給農村老太太穿的嗎?甚至這玩意兒連縣城裡的人都不穿的。穿啥啊?毛線衣它不好看嗎?棉襖子它不保暖嗎?哪怕天氣再冷,你不能裹著棉被嗎?花上五六十塊錢買一件羊絨衫,那還不如一冬不出門,待在家裡反正也是凍不死的。
關鍵吧,羊絨衫這東西真的看不出來價值,它跟羽絨服還不同,就說毓秀拍的那張全身照裡,她穿的那件羽絨服,是一眼看過去就知道值不少錢的。可羊絨衫啊,你上手摸一摸,那觸感確實相當得不錯,跟普通的毛衣那根本沒法比。可要是直接擺在那裡看……
能看出個啥來?
對於不識貨的人來說,這他娘的不就是一件薄毛衣?
它就是帶了點兒好看的花紋,那也不值五六十塊啊!要知道,一斤毛線才兩塊錢,這還算是比較好的,要是不在乎質量,還有更便宜的毛線賣。
至於它的優點……
五十多塊錢啊!傻子都知道特彆好啊!可問題是,李桂芳她能穿嗎?隻怕是穿一次心梗一次,多穿幾次,還不知道得減多少年的壽數!!
李桂芳隻覺得滿滿的絕望撲麵而來。
秀兒啊,那可真是個有孝心的好孩子,她要是用她自己掙的錢儘孝那就更好了。
“……奶,我的錢不多了,年後你記得再給我彙錢。”甄美終於念完了信,這一回她對毓秀要錢完全沒有任何不滿。心說錢給毓秀挺好的啊,看李桂芳手裡有錢從來不給她買東西,毓秀就不同了,錢到了毓秀手裡,她還能添一副這麼好看的絨線手套,而且還有這麼多看著就特彆好吃的東西。
鄉親們陸陸續續的散了,畢竟好奇心得到了滿足,今年過年的話題也有了。
因為郝新明拎東西過來是寄包裹那天早些時候的事情,他過來之前毓秀就已經將東西整理好了,僅僅是將照片往信封裡一塞,之後就去了郵局。也因此,毓秀在信裡並沒有提及那些吃食。
她不提,李桂芳肯定默認是她花錢買的。想想也是,那些吃食對於郝新明來說確實是不值得一提,可對絕大多數家庭來說,絕對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事實也確實如此。
郝新明從家裡拿來的多半不是家裡人買的,而是彆人送的禮物。一年到頭那麼多節日,郝家能收到不少禮物,還有郝新明的爺奶也會拿一些過來,久而久之,家裡就堆積如山了。而作為禮品送出來的,看著就不一般,反正總歸不會有人缺心眼到去市場裡稱個三五斤散裝糕點當禮物送的。
因此,李桂芳看著這一盒盒禮盒裝的糕點餅乾,還有真空包裝的烤鴨臘肉醬肉……
這已經不單單是絕望跟窒息了,她覺得她家老頭子仿佛在召喚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