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第162章
舅舅來了……
舅舅他來了啊!
其實,嚴格來說,這已經不是苗飛躍第一次上京市了。但上一次他過來時,還是為了會親家。
可這會親家啊,甭管是城裡還是鄉下,都沒小孩子的事兒,苗飛躍比毓秀小了六歲啊,再說有李桂芳這個存在感十足的奶奶在,還有苗解放這個雖然看起來憨頭憨腦,但必須是爹啊,直接導致沒人搭理苗飛躍。
對於郝新明來說,沒人搭理甚至事後都沒人記得苗飛躍此人,簡直是大好事兒。畢竟,李桂芳對外宣布的是,他和毓秀的兒子長得像舅舅……
假如有人記得苗飛躍的長相,那麼這話就沒人會相信了。
然而,苗飛躍他又來了。
郝新明伸出手狠狠的抹了一把臉,一瞬間壓根就不知道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好一會兒,他才問:“飛躍是吧?你們是來京市玩的?打算玩幾天?”
“不是,他是來投親的。”
這話當然不是苗飛躍說的,而是甄美替他說的。甄美還告訴郝新明,苗飛躍在老家過不下去了,就琢磨著乾脆來京市投奔奶奶和姐姐,所以他們就來了。
郝新明:……
深呼吸一口氣,郝新明很努力的讓自己保持鎮定狀態,可他隻要一想到,有人看到了苗飛躍那張臉,那他們先前對外宣稱的,兒子長得像舅舅這個話就徹底完蛋了,他就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沒錯,他是可以解釋,此舅舅非彼舅舅。那然後呢?告訴所有人,毓秀的身世嗎?
郝新明的情商其實不算特彆高,但比起毓秀那是好上太多太多了。他已經感受到他媽對毓秀不是很滿意,尤其在李桂芳和甄美陸續上京投靠後,郝媽的態度變得挺多的。假如說,再讓郝媽知道,苗飛躍一家三口也來了,外加毓秀還有一段不為人知的身世之謎……
郝媽會瘋的!!
“奶,奶你過來,我有話跟你說。”郝新明這會兒都懶得去追究為什麼好端端的,苗飛躍在鄉下老家就過不下去了,他目前最重要的,還是解決關於像舅舅這個事兒。
把李桂芳喚到廚房裡,郝新明三言兩語的將自己的擔憂說了出來,然後就等著看李桂芳的反應。
依著郝新明對她的了解來看,但凡關係到毓秀的事情,李桂芳肯定是非常在意的,既如此,她應該會將苗飛躍勸回去吧?
然而,這一次郝新明卻是失算了。
李桂芳聽了他的話,隻一臉的莫名其妙:“是像舅舅啊,像他的親舅舅啊!小明,你不是說認識甄卓凡那孩子嗎?你覺得他倆不像?”
“像!像!像得很,特彆像!”一提起這事兒,郝新明就忍不住火氣上竄,偏這會兒還不是發火的時候,而是要先解決問題,“可是奶啊,外頭的人並不知道毓秀的身世,如果要解釋起來,那她會被其他人議論的。”
李桂芳不明白的,她沒覺得這裡頭有什麼問題,因為毓秀早就說明白了,這輩子都是苗家的閨女,是她李桂芳的孫女。既如此,那光明正大的告訴大家好了,怕什麼呢?
為此,她還反過來勸郝新明。
“小明啊,人家問你就說,這事兒沒啥好保密的。毓秀沒錯!在這個事兒上,她是一點兒錯都沒有。你知道不,甄家那頭條件好,毓秀的親爹以前是開長途汽車的,家裡又隻有一個兒子一個閨女,條件可好了。就這樣,毓秀也不回去,這孩子呀,她可重情重義了。”
郝新明很崩潰,人嘴兩張皮,從哪個角度都能說的呀!
沒錯,在李桂芳看來,毓秀那是重情重義,沒因為親生父母家條件好而拋棄對自己有著養育之恩的養父母這邊。可換個角度來看呢?
她都知道自己是被故意調包的,都這樣了,還是選擇留下,而不是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在另外一部分人看來,這不叫重情重義,這叫沒良心!
自古以來,生恩大還是養恩大,一直都存在巨大的爭議。假如說,毓秀那個情況,僅僅是出於一個非人為因素的意外,那麼或許情況又不同了。
可問題就在於,她是被故意調包的啊!
隻要外人知道這個,再想到毓秀寧可留在“犯罪分子”家裡,也不願意回到完全無辜的親生父母身邊,絕對會有人罵她的!
郝新明急了,忙將此事的後果說了出來,還是往嚴重了說的。
李桂芳後知後覺的意識到,好像當時事情的真相被曝光之後,村裡人也是多數站在了甄家那邊的。她當時氣得要緊,覺得錯的隻有何小紅,再不然就是何家人的錯,跟她苗家有關係嗎?沒有!
不過時過境遷,聯想到當時的情況,李桂芳多少還是有些擔心的。
遲疑了半刻後,李桂芳忽的有了個主意。
“那就彆說啊!彆提這個事兒不就好了?”
郝新明幾乎要崩潰了:“怎麼可能不提呢?要是完全不提,那回頭人家問我,你兒子長得像誰?不是說像舅舅嗎?咋不像呢?”
噢,對哦!
李桂芳一臉的恍然,不過很快她又有了主意:“那就說不是像這個舅舅不就完事了?”
“好多人都知道毓秀隻有一個兄弟。”郝新明好絕望啊,其他人暫且不提,他媽肯定是知道的啊!
“那就堂兄弟、表兄弟……又沒說……哎喲,算了算了,就說毓秀抱錯了嘛,你彆提她媽坐牢去了,不就好了?”
傑--米--噠Χs⑥3.
郝新明:……
郝新明:!!!
他驚呆了。
努力的回想了一番,郝新明真的不記得有沒有人跟他提過毓秀她媽坐牢這個事兒。隱隱約約好像記得有,是誰說過來著?甄美?問題是,當時甄美又不是專門提起這個事兒的,郝新明記得不是很真切,甚至他都不能肯定,甄美提沒提過毓秀她媽坐牢一事。
反正,假如不是今個兒李桂芳主動提起,郝新明是完全不清楚的。
“毓秀的母親……坐牢了?”
“她不是把孩子調包了嗎?然後就被抓起來了,她和她妹子,都被抓了,都被判刑了,現在還在監獄裡頭呢!”李桂芳吧唧了下嘴,似乎是想起了當年苗家親戚提過的事兒,忙描補道,“毓秀她爸已經跟她媽離婚了!倆人沒關係了!”
郝新明很想問問她,是誰跟你說的,倆人離婚了就徹底沒關係了?對,夫妻是能離婚的,但孩子呢?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親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等等,享受的權利是完全一樣的。
同理可知,要付出的義務也是完全一樣的。
“你……”郝新明覺得他的腦子都要裂開了,“算了,先這樣吧,能不提就不提。真要說的話,就說是不小心換錯的,千萬彆提她媽坐牢了,對毓秀的名聲不好。”
李桂芳心說我跟誰去提啊,不過她倒還算是有眼力勁兒,看出了孫女婿這會兒情況不對,隻老老實實的點了點頭,答應了下來。
至於苗飛躍一家三口,暫時就跟甄美方才說的那樣,安排住在了樓下。
但這總歸不是長久之計。
郝新明在問清楚了苗飛躍是打算長長久久的住下後,頓時放棄了勸人家回去的打算,隻回頭拜托他表哥,幫忙尋一處大一些的房子。
他表哥是公職人員,基本上涉及的工作內容跟房子沒有一星半點兒的關係。但有一點,卻是親戚們都知道的,他表嫂的
親哥是國家第一批從事房地產業的大老板。
當然,郝新明沒打算占親戚的便宜,更彆提這種拐彎抹角的親戚了,他隻是托人家幫著看一下哪裡有房子賣。隻因在這年頭,普通的三室一廳這種商品房很容易找到,但若是要求再高一些,就難辦了。
郝新明的要求特彆多。
首先,房子要離京大近,方便毓秀上下班。
其次,房子必須要大,房間要多,不然不夠住啊。
然後,房子還不能離鬨市區太遠了,僻靜是好事,但太僻靜了,買菜什麼的就不太方便了。
最後,房子得看起來高大上,郝新明不喜歡傳統的四合院,他的品位其實更傾向於住西式的小洋樓,對房子的外形、結構、裝修等等,都有著不低的要求。
在這個商品房才剛興起沒多少年的年代裡,哪怕在京市,也沒幾個專門的房產中介,多數人買房子還是要靠親朋好友介紹。而郝新明那個狗脾氣,是在親戚朋友裡麵掛了號的,沒人願意接手,因為太煩太煩了。
唯一一點好的是,郝新明有錢。
有錢就不怕了。
他表哥很快就介紹自己的大舅哥給郝新明認識,並且明著說了,郝新明有錢,讓大舅哥儘管坑他,沒事兒的!
然而,因為郝新明的要求實在是太多太多了,饒是有錢,也愣是花了兩個月時間才找到了合適的房子。又因為他對內部的裝修很不滿意,人家又將原本的裝修敲掉,重新依著他的喜好裝修了一遍,還幫著買了家具、家電等等。
最終,在這一年的除夕前,他們搬了新家。
這不是過年流行走親訪友嗎?郝新明又剛搬了新家,自然有人會上門拜訪,然後就愣住了。
毓秀的弟弟啊!
郝新明的小舅子啊!
那就是活在傳說中的人物。
其實,郝新明和毓秀都是容貌相當出眾的人,典型的俊男靚女天生一對,但他們的兒子長得卻跟他們並不相像,好看是好看,卻不是一個類型的好看。
以前郝家這邊一律對外宣稱,孩子長得像他舅舅。
這不是老話都說了,生兒子像舅,生女兒像姑。沒毛病啊,反正大家都是這麼說的,久而久之,哪怕心存疑竇的,都慢慢的被說服了。
直到……
舅舅來了啊!
“小明媳婦,你有幾個兄弟?……噢,就一個啊!就是這個啊!……那、那我咋瞅著,他跟你、跟你長得不是那麼像呢?”
親戚也不能說,為啥你兒子長得跟你弟完全不像呢?所以隻能委婉的提到了毓秀本人。
換個人就該聽懂親戚真正想說的是啥了,可偏生攤上的是毓秀。她聽人說話,一貫都隻聽表麵意思,因此隻笑眯眯的答道:“是不像,一點兒也不像。”
她跟苗飛躍當然不像啊,為啥要像呢?
“也是哦,兄弟姐妹長得像的有,長得不像的也蠻常見的。”那親戚還想找借口,看了一眼從廚房端了果盤出來的甄美,“你妹妹長得也跟你不太像哦,對了,這是你親妹妹嗎?親戚家的吧?表妹?堂妹?還是就那種一個村的?”
換個人就該含含糊糊的將這事兒糊弄過去了,可毓秀是那種會糊弄人的人嗎?
不,她當然不是。傑--米--噠Χs⑥3.
因此,她隻認真的回答道:“小美是我的妹妹,跟我是一家子的姐妹。”
那親戚沉默了一下,心說那你們家生孩子還挺隨便的,生的好看難看、聰明還是蠢笨,都是隨機的啊!
畢竟在乎親戚間情分的人還是占了多數的,況且來郝新明這邊拜年的人,其實是不如郝家的。因此,那人當麵沒多說什麼,就算是將這事兒掀過去了,回頭卻在其他親戚跟前忍不住叨逼了幾句,提到了這個事兒。
“就小明娶的那個鄉下媳婦,她娘家也是不像話,奶奶讓小明養也就算了,弟弟妹妹全來了。對了,不是都說小明的兒子像舅舅嗎?我瞅了,我認真的瞅了,不像,一點兒也不像!”
“對對,我還問過了,問小明媳婦,你有幾個兄弟啊,她說就一個。還有那個在小明家裡做保姆的,人家是親妹子,小明媳婦親口承認的,是一家子的姐妹!”
“那可不?哎喲我的天老爺呢,小明要養他媳婦,要養他兒子,要養他媳婦的奶奶,要養他媳婦的妹妹,還要養他媳婦的弟弟一家三口!”
“我的媽呀!”
養老婆孩子倒是正常的,哪怕九十年代雙職工家庭已經很多很多了,但在多數人看來,養家糊口仍然是男人的責任。
可這並不包括媳婦的娘家奶奶、妹妹、弟弟、弟媳、侄女……
這也太嚇人了吧?
光聽著就有種頭皮發麻的感覺,這不就是城裡人最害怕的,娶了一個鄉下婆娘,就來一大波窮親戚嗎?
有時候,不是說城裡人有多勢利,隻是因為誰家都沒有金礦銀礦。再說了,這不是還有個意難平的問題嗎?
本來,婆婆跟媳婦不對付的就占了多數,原因就在於很多婆婆認為兒子娶了媳婦忘了娘,畢竟辛辛苦苦付出了那麼多年的人是婆婆啊!
可如果說,婆媳矛盾還屬於常態,那麼媳婦娘家人……
娘呀!拖家帶口的進城打秋風,看這情況,還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誰能受得了?
反正郝媽是受不了的。
關鍵是,就如同男人在外麵有了人,通常老婆是最後一個發現的那樣。郝媽是一直到親戚朋友們都知道了這個事兒,她才隱隱約約覺得親戚們看自己的眼神不太對。
最終,還是她二姑姐告訴了她。
“小明先前托我小兒媳婦的娘家哥哥幫著找房子這事兒,你不知道?”
“我知道啊,錢還是問我拿的,不然你以為他有那麼多錢?”
“那你知不知道他為什麼突然就要搬家了?”
“不是說地方太小了,孩子又大了,買個帶院子的小洋樓,方便孩子跑動嗎?”郝媽又不傻,聽到這裡,她就意識到不太對了,“難不成小明是從我這裡坑錢的?那也不能啊,他為什麼要這麼乾?”
“沒坑你錢。”她二姑姐說了個數字,跟郝媽立馬就對上了,既然錢沒問題,那什麼地方出了問題?
很快,她二姑姐就揭開了謎底。
毓秀的弟弟一家三口來了京市,都來了好幾個月了。
郝媽捂著心口,差點兒一口氣沒上來。
冷不丁的,她想起了先前兒子剛結婚那陣子,鬨著要從家裡搬出去時說的話。因為當時,郝媽已經知道了毓秀是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人,很是擔心倆人搬出去住以後怎麼辦。可郝新明是怎麼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