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活兒不能請保姆做嗎?”
“為什麼就一定要毓秀來做呢?”
“辦法肯定比困難多的,有困難就要想辦法解決,而不是逃避問題!”
郝媽都能想象得出來,要是再問郝新明,為什麼要讓毓
秀的弟弟一家三口住下時,郝新明會怎麼回答。
還能怎麼回答?
“人多了住不下,為什麼不能換個大房子呢?”
“解決的辦法有那麼多,怎麼就非要把人趕出去呢?”
郝媽再度捂住心口,她覺得她要不好了。
不過說實話,郝新明還真沒想過這些事兒,事實上若是有彆的選擇的話,他還是很願意讓苗飛躍一家三口離開的。但因為事後了解了一下情況,他覺得不太可
能了,那就索性留下吧。當然,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苗飛躍不鬨騰的。
整個老苗家,最能折騰的人其實不是甄美,而是盼娣。
盼娣才是全家裡麵最像苗光榮的叛逆孩子,她是真的耐不住,各種搞事各種作天作地。當然,她隻是小時候折騰家裡人,長大了就跑出去外麵折騰了,外麵天大地大,她的夢想就是像爺爺那樣,靠自己的能力,闖出一片新的天地!
其次是甄美,但甄美她跟盼娣最大的區彆就是,她不是本□□折騰,她每次折騰往往都是有目的的。
小時候是為了一口吃的,長大了就是為了錢,或者就是她兒子的事情。眼見郝新明給她兒子找了好學校,又給他們母子倆提供了衣食住行,還按月給她發工資,她還鬨啥?她怕死了,就怕哪天郝新明翻臉把她趕出去,就她那點兒本事,養自己還湊合,拿什麼來養兒子?
而苗飛躍,又跟這倆姐姐完全不同,真要說的話,他有點兒像大姐招娣,但又不是完全相像。他比招娣還要笨得多,又木訥,除了會種地之外,沒有彆的謀生技能。
因此,他老老實實的待在郝新明家裡,這不正好家裡搬了家,有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庭院。他很會種地的,哪怕如今不需要他種地了,那就改成種花唄,也不難的,他稍微琢磨一下,再下點兒苦功夫,勤快一些除草澆水,反正總歸比城裡人強多了。
除了伺候花草外,苗飛躍還要在甄美去菜市場大采購時,負責搬東西。家裡要換煤氣罐了,也是他去換。
但凡是苦活累活,不需要動腦子的那種,交給他絕對沒問題的!
他媳婦也不是一個愛折騰的人,除了在家裡帶孩子外,也會主動幫甄美洗菜、擇菜,再就是像爬高爬低的擦窗戶、抹桌子、拖地等等,有技術難度的事情彆找她,但打掃衛生她還是很在行的。
郝新明一開始肯定是持排斥態度的,但架不住苗家這些人確實勤快得很,他後來想著,隻當是請了人乾活得了,反正因為包吃包住的緣故,他給的工資很低。
差不多就是,每個月給甄美、苗飛躍倆口子,包括給李桂芳的零花錢加在一起,也就是相當於毓秀的工資。
郝新明就特彆會自我安慰,他想的是,大不了就當毓秀在家裡當全職太太,這種事情在他們這個圈子裡很常見的。況且,真要當全職太太還不一定有苗家那三人做的好呢。再一個,毓秀要是當了全職太太,還不得把手給弄粗糙了?長久的在廚房裡煙熏火燎的,還不得變成黃臉婆了?
這麼一想,就感覺挺好的。
可郝媽沒辦法這樣自我安慰啊!
尤其是,先前她是完全沒意識到兒子家裡又出狀況了,等她意識到後,再看到二姑姐那欲言又止的模樣,她能不起疑心嗎?還沒等她將事情查清楚,她那已經嫁出去的大閨女,就風風火火的跑回了娘家。
張嘴就來:“媽!他們都說小明那兒子不是他親生的!”
郝媽:………………
就差點兒告彆了這美麗的世界。
這兩個事情的性質那是完全不一樣的,拿錢養媳婦的娘家人,那也不過是當冤大頭。可替彆人養兒子,還拿兒子當個寶,那就不是區區一句冤大頭可以形容的了,那是頭上啊,長了一片青青草原。
郝家這邊直接瘋了。
不止郝媽炸了,連帶郝爸都差點兒沒被這個消息給嚇傻了。要知道,以郝家如今的經濟條件,多養幾個人不在乎的,但是,假如連孫子都不是自家的了……
那還說什麼?什麼都彆說了!!
郝爸一出手,郝新明就算再怎麼不情不願,也得把事情交代了。
不過他還是儘可能的藏了一些真相的,反正能不說的就儘量不說,半真半假的說一些,應該是不會被人揭穿的。甚至於,郝新明那已經不叫做半真半假了,他隻是隱瞞了部分真相,告訴他爸媽的隻有他願意說的那一部分。
譬如,兒子肯定是親生的,這個是必須給家裡一個交代的,如果連這事兒都不能保證的話,那麼倆人必須離婚,沒的商量。
真不是郝爸郝媽太封建了,哪怕換個心胸寬廣的人來,也不太可能接受這個事兒。
好在,郝新明詛咒發誓,兒子就是他親生的,絕對是。
“那為什麼說像舅舅?我告訴你郝新明,彆再跟我們打馬虎眼,既然都把你叫回家來說話了,就代表著我跟你媽都已經將事情查清楚了。你媳婦隻有一個弟弟,咱們也特地去看過去了,像舅舅?開什麼玩笑!”
郝新明深吸一口氣,知道這部分事情是沒辦法隱瞞的。
行吧,那就實說好了。傑--米--噠Χs⑥3.
“孩子的確像他舅舅,不過不是苗飛躍,是孩子的親舅舅,也就是毓秀的親哥哥。”
“啥意思?”
“苗飛躍不是毓秀的親弟弟,毓秀她其實不是苗家的親閨女。”
“啥玩意兒?!”
郝爸郝媽頓時來了新一輪的原地爆炸。關鍵不是毓秀的身世問題,關鍵是兒子兒媳都結婚那麼久了,孫子都上小學了,現在才告訴他們,兒媳婦是被收養的?
不對。
“郝新明你少糊弄我們!鄉下農村啊!還有毓秀多大了?她小時候,那不是七十年代初?那年頭,家家戶戶都吃不飽穿不暖,誰家會去□□?還是女孩兒……不對啊,毓秀她是家裡的三閨女嗎?”
“是的,她前麵有兩個姐姐,後頭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郝新明滿嘴的苦澀,但凡有法子,他都想隱瞞這些事情,但顯然現在條件不允許了,他爸媽都擺出這個架勢來了,那就是必然要知道真相的。
郝媽一臉氣瘋了的表情:“我問你,在已經生了倆閨女的情況之下,哪個腦子有毛病的人還會去收養一個閨女?你媳婦到底是什麼情況?算了,讓她自己過來跟我說!”
“我全知道的,媽!媽你彆這樣,你想知道什麼問我好了,我告訴你。”
“毓秀到底是不是苗家的孩子?”
“不是苗家親生的。”
“收養的?”
“確切的說,那是抱錯的。”郝新明重重的歎了一口氣,他是站在毓秀這一邊的,因此所有講述的內容都是從毓秀這邊出發。
他告訴他爸媽,毓秀是個可憐的孩子,原本應該是生活在一個衣食無憂的人家,七十年代的長途貨車司機還是很吃香的,跟郝家這種人家當然是沒辦法比的,但總比苗家來得強。
可陰差陽錯的,毓秀跟另外一個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女孩子換錯了,從此命運就被改變了。
郝媽從原本的氣瘋了的表情,到如今聽了郝新明這些話後,愣是變成了我聽你繼續瞎編的表情。
總結下來就是,完全不信。
“小明啊,你還是太天真了。你根本不知道六七十年代農村是個什麼情況,還抱錯孩子呢!我告訴你,我當初生你大姐的時候,還是在家裡生的呢!要不是因為生你的時候,有些不太穩當,我都沒想過要去醫生生
孩子!鄉下農村抱錯孩子?咋抱錯的?擱家裡生的孩子,你告訴我,要怎麼抱錯?”
“衛生所生的。”
這一點,郝新明早就問清楚了,當然他知道的版本是,身為護士的何小梅從中搞了鬼。要不然,就算是還在衛生所裡,也不太可能抱錯孩子的。因為在當時,很少會發生好幾個孕婦同時生產的情況,再說了,生完孩子就放到產婦身邊了,怎麼抱錯?
當然,若是人為的,那就是另外一種情況了。
郝媽不信啊,她一點兒也不相信兒子說的那些話,倒不是懷疑兒子,而是覺得兒子已經被那家人洗腦了。
“港城那邊,據說有一種技術,可以查明白孩子是不是自家親生的。”郝媽冷著臉看向郝新明,“你媳婦的身世我不在乎,但孫子必須是我郝家的種,不然你們立刻離婚!”
她還是覺得,孫子的長相有問題。
“媽!你覺得我會不在乎兒子是不是我生的嗎?說實話吧,我見過孩子的親舅舅,是我大學的同學。”
“這話可編得越來越有趣了。”
郝新明索性不說了,抬腿就往樓上走。雖說他已經結婚好幾年了,但家裡原本屬於他的房間還是在的,東西也都是老樣子的,畢竟他偶爾還是要回家探望父母的。
很快,他就從房間裡翻出了一張已經落了灰的照片,匆忙跑下樓遞給了他媽。
“你的大學畢業照?你給我這個乾嘛?”
郝新明指了指畢業照裡的其中一個人,因為畢業照是那種最典型的集體照,每個人都隻有一小點,非要湊近了看才能看清楚。好在,甄卓凡因為人緣不太好的緣故,一直是站在最旁邊的,特彆容易找不說,而且他外貌出眾,饒是在這種集體照裡,也格外得顯眼。
郝媽定睛一看,隨後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又將照片遞給了郝爸,倆人分彆看了許久,郝爸甚至戴上了老花鏡細細看,最終倆人對視了一眼,又將目光落在了郝新明臉上。
“我同學,甄卓凡,也是我當時的舍友。”
“其實我喜歡毓秀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確切的說是在大一的時候,毓秀還沒來京市,我就從甄卓凡的照片裡看到了她。不過,那時候她不是甄卓凡的妹妹,而是甄卓凡的妹妹的同班同學兼好友。”
“後來,念大三的時候,毓秀上了京市,那時候她的身世已經曝光了,但她不願意離開養父母回到親生父母那邊,因此甄卓凡很不高興,就跟她漸漸疏遠了。我就趁機……”
“爸媽,我也很在意兒子的,真的是這個情況。至於你說的,也對,一般農村人是不會去衛生所生孩子,但事有特例啊!我也問過了,甄卓凡的媽媽當初是因為他爸在外地跑長途,家裡就他一人,索性就把他放到了親戚家,自己去了衛生所待產。苗家這邊,是因為半夜裡摔了一跤,不得不送到衛生所裡。”
郝新明很努力的解釋了,可郝爸郝媽還是一臉聽天書的表情,也不能說是完全不相信,就是覺得這事兒有點兒太扯了。
孩子啊,孩子怎麼會抱錯呢?又不是曆史上狸貓換太子。
最終,還是郝爸先開了口:“行吧,就算是這樣好了,那你為什麼一開始不說呢?咱們是那種嫌貧愛富的人嗎?如果是這樣的話,也不會接受你媳婦吧?反正都是鄉下農村人,爹媽是種地的,還是開長途貨車的,有差彆嗎?你為什麼不說呢?”
因為他不知道啊!
萬幸的是,郝新明並不是毓秀,他沒那麼缺心眼。這種話一旦說出了口,迎來的絕對是狂風驟雨。
因此,郝新明隻低頭認錯:“爸、媽,是我的錯,我是覺得毓秀是誰家的孩子不重要,我又不是那種貪圖丈人家裡錢財的人,我喜歡的就是毓秀這個人,她是誰的女兒,一點兒也不重要。”
郝爸沒了言語。
可郝媽卻還是不依不饒:“那為什麼她不換回去?都知道親生父母是誰了,為什麼不換?”
“因為她覺得養育之恩大於天。”郝新明一本正經的講述著苗家的溫馨幸福生活,致力於讓父母明白,就是因為在苗家過得很幸福,毓秀才放棄了回到親生父母那邊。
然而,郝媽作為一個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的人,她完全不能理解這種事情。
“親媽辛辛苦苦懷孕,拚死生下了她,抱錯是個意外,她為什麼不換回去?就算不換回去,像當初你倆結婚這種大事兒,為什麼不請親爸親媽過來喝酒?又不是親爹媽把她給丟了,那不認回來還是有點兒道理的,是抱錯啊!她憑啥不認呢?”
“媽!”郝新明也沒辦法了,隻能一再的重複說,是兩家抱錯,是兩家都對自己養的孩子有了感情,不換回去也是兩家商量的結果。
“你們想想,苗家培養出了一個大學生,還是在鄉下農村培養出來的,多不容易啊!就這樣換回去,誰舍得?再說了,那邊也對自己養的女兒有感情了,甄卓凡可疼他那個妹妹了。”
郝媽像看傻子一樣的看著她兒子:“培養大學生不容易?就苗家那一個兩個不是傻子就是蠢貨笨蛋的,還培養大學生?搞不好就是人家爹媽聰明!生出來的孩子也聰明!你不是說,毓秀的親哥哥是你同學?那就說明是孩子的問題!不是爹媽養的問題!”
“反正事情已經這樣了,媽,我總不能為了這個跟毓秀離婚吧?再說了,我是覺得,她對養育之恩那麼看重,就說明她是個知恩圖報的人!”
“那你怎麼不說她對親爹媽這麼無情,是個天生冷情冷心的人呢?”
正如同郝新明先前所猜測的那樣,關於養恩重要還是生恩重要,這根本就是個無解的難題。
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同,很顯然郝媽是站在生恩那一邊的。
郝新明實在是沒法子了,反正能勸的他都勸了,同時他也堅定的表示,他愛毓秀,他打算跟毓秀過一輩子。
撂下最後那句話後,他義無反顧的離開了郝家。
“老郝!你看看你兒子!你看看你兒子他……”郝媽真的是一口氣沒提上來,兩眼一翻,直接撅了過去。
等她再度醒來時,已經是在醫院裡了。
病床旁邊,她大閨女、她老公,還有二姑姐都過來了,見她沒事,大家才長出了一口氣。
她二姑姐顯然是已經在她昏迷期間聽說了全部的事情,忙開口安慰她:“兒孫自有兒孫福,不就是收養的孩子嗎?這有啥呢!你是兒媳婦被人收養了,可她再怎麼樣,還能是你生的不成?想開點兒,你可千萬彆倒下了。”
“我氣得是這個嗎?我氣得是小明那孩子!”
“不氣了不氣了,真的沒啥的。”她二姑姐明顯遲疑了一下,末了才道,“我跟你說過沒,我小兒媳婦也是被人收養的,這有啥呢?既然養了,就是親生的。”
“姐喲,你家那情況跟我家能一樣嗎?你家小兒媳婦她爸是人民英雄!沒孩子才從親哥哥家裡過繼了一個!我家呢?我都不知道苗家這到底是什麼情況!還有那個……”
郝爸在旁邊提醒了她:“好像是姓甄的。”
“對對,就是那個小明媳婦的親生爸媽家裡,是姓甄的一戶人家。我是不知道那家人是什麼情況,可再怎麼樣,都要比苗家這邊好吧?苗家人啊,那就是一群無賴!”
郝媽大口大口的穿著粗氣,旁邊的人趕緊安慰她千萬不要著急,醫生都說了她不能著急的,萬一氣急攻心中風了怎麼辦?
“想開點兒想開點兒,反正大不了不來往啊!身子骨重要,身子骨才是最重要的啊!”
然而,郝媽就是想不開。
她想不開啊!
本來,她可以有一個還算不錯的親家的,現在則是被迫攤上了一群無賴!不光是無賴的一家子,還全都是吸血鬼,依附著她兒子拚命的吸血!
一個沒崩住,她又暈過去了。
她不甘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