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質來說,陶思悅跟何旭並不熟,兩人沒有見過幾次麵。即使碰麵,也沒有在私下有過獨處。
隻是江照林經常會向她講述何旭的事跡,並進行一定的形象美化,讓她對這個長輩有種莫名的信任。
何旭是她有限認知中最正麵最成熟的社會人士,也是她遇到困難時唯一可以依靠的人。而這事實本身,就是一件可笑又悲慘的事。
屋裡屋內全都是人,陶思悅覺得狹小的空間過於逼仄,沉悶?我不是他們生出來的嗎?”
愛護子女難道不是生物的本能嗎?如果不是,為什麼所有人都要這樣告訴她?讓她在類似的謊言裡無法自拔。
假如何旭還在的話或許能給她回答。
何旭在她心裡,有種無所不能的光環,他似乎擁有可以解決任何困難的強大。
陶思悅嘴唇翕動,愴然地道:“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後來會變成那樣……”
陶思悅當天下午就狼狽逃回學校。晚上,何旭帶著一個女同事過來找她。
幾人還是坐在樓梯間,不過學校的樓梯間更為寬敞,能透過大開的窗戶看見外麵清亮的月光。
何旭陪她聊了會兒天,問她以後想上什麼大學,又問了些她的家庭情況。然後才帶著深思熟慮的表情,認真地同她說:
“思悅啊,叔叔跟你說的話,你如果願意聽可以聽幾句。叔叔不是一定要勸你起訴,也不是要幫你做決定,但是咱們可以先去醫院做個檢查,留個記錄,等你以後想追究了,還能留一份證據,這樣選擇權在你自己的手裡,你說是不是?”
他見陶思悅不抵觸,接著補充說:“你現在年紀小,覺得害怕很正常,也許等你長大以後,就會發現世界其實沒有你想象得那麼可怕。那樣的人你不憎恨他嗎?你會不會希望他得到法律的懲罰?你是不是會改變現在的想法?到時候你再後悔,可能就比較難了。你是受害者,咱們要學會儘可能地保護自己。”
何旭說動了她,陶思悅思忖過後,同意跟他們一起去醫院。
時間已經過了好幾天,其實醫生並沒有提取到什麼有力證據,隻拍下了她身上的淤青跟大腿上的痕跡,並給她做了精神測試。
衣服跟被子上可能會有殘留的精^液,不過陶思悅沒帶回來,她不敢回去拿,也暫時不敢告訴何旭具體的位置。
她自己亂七八糟地思考,覺得東西很可能已經被對方處理掉了,陶先勇肯定會向男人透露口風,所以告訴了也沒用。
從醫院出來,何旭開車送她回學校,路上跟她說:“有什麼問題就告訴叔叔,不要聽任何人的威脅。他們肯定比你更害怕事情暴露,隻是借此恫嚇你。如果他真的敢做什麼,警察可以找監控、找人證,順著網絡查他的記錄,找各種證據給他定罪。他要是出現,你大膽一點,告訴他,讓他滾。”
陶思悅感激地說:“謝謝何叔。我知道的。”
她精神鬆懈下來,帶點歡欣地同何旭說:“他應該很快就離開A市了。我以後見不到他了。”
何旭扯扯嘴角,露出個難看的笑容。停下車時,送了她一句祝福:“思悅,希望有一天你可以遇到能讓你變勇敢的人。”
陶思悅小心翼翼地想將事情掩蓋過去,單純地以為可以就陶母被迫鬆開手,見陶思悅躲到警察後方,側著身不敢直視自己的眼睛,對她的逃避感到痛心又憤怒,扭頭將這股悲憤發泄到何旭身上,衝著他怒吼道:“你們警察怎麼回事?你還是警察嗎?你存的是什麼心啊!你是不是要包庇罪犯?我就知道你們這些人都是勾結好的!沒一個好人!”
何旭好脾氣地帶著陶母到一旁做思想工作,耐心給她解釋,說如果陶思悅不配合的話,警方無法“你不想立案性侵,是嗎?”
陶思悅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