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屍人手中晃動的搖鈴還在叮當作響, 林尋吃東西的聲音和此形成強烈對比, 走到鎮口時,有人已經早早等候在那裡。
“為何去了這麼長時間。”來人不耐煩道。
“出了點意外。”一個趕屍人回道。
“算了。”來人剛想問一句人都到齊沒有,目光掃過隊伍, 瞳孔一縮,“十個人?”
方才回話的趕屍人立馬湊上前在他耳邊嘀咕道:“接人的時候老三說肚子餓,就從客棧順了跟雞腿, 沒想到發現這小子在廚房鬼鬼祟祟的,怕他誤了大事,所以一並帶了過來。”
“胡鬨!”來人訓斥一句,“名單怎能由爾等胡亂修改?”
趕屍人:“可這人都已經帶來了。”
來人看了眼隊伍最後的林尋, 目光中的嫌棄不言而喻, “把他扔在這裡。”
隊伍重新啟程, 林尋三兩步跟了上去。
最前麵的人狠狠瞪了他一眼, “回去!”
這些趕屍人甚至連殺人滅口都沒有提, 就讓他自己走回去。
林尋:“但交易都已經做了。”他舉了舉手上的吃剩的雞骨頭:“我現在走, 豈不是顯得很沒良心。”
“就當我們請你吃的, ”來人失笑,用沙啞的聲音同他道:“冤有頭債有主, 年輕人,你的交易我們不做。”
天色很暗,但林尋很敏銳得發現這句話一經說出, 隊伍中被趕得那些活人麵色大變, 其中一人不由後退一步。
見狀, 來人冷笑:“不要耽誤時間。”
“不,《七羅劍法》我不要了,”那人不住後退,話還沒說完,隻看見一道刀光在頭頂劃出,亮得刺眼。
咕嚕。
人頭落地,身首異處。
其他八人看得大驚失色,來人卻是用繩子將破碎的軀乾綁好,慢悠悠拖著往前走。
林尋雞骨頭掉了一地,還是決定聽從他們的意見,回去比較好。
有了前車之鑒,無論其他人如何不願,也不敢輕易再提出離開請求,有人臨走前用乞求的眼神看著林尋,想要從他這裡抓住一絲希望。
夜沉如墨,林尋就這麼眼睜睜地看著趕屍人離開自己的視野範圍,地麵留下兩道恐怖的血痕,很清楚地記錄下這裡曾有屍體被拖拽的畫麵。
沒過多久,方雲現身,都走到林尋身邊,見他還盯著雞骨頭發呆,問:“害怕了?”
林尋不無遺憾地搖頭:“沒啃乾淨。”
聞言方雲發出嗬嗬笑聲,覺得自己擔心這種沒心沒肺的純屬是閒得慌。不過此刻他沒有來得及抨擊林尋,表情露出詫異:“趕屍人竟然沒有帶你一起走。”
他不由看向站的離二人不遠不近的封鈺,想從後者口中聽到什麼答案。
封鈺沒有作解答,人已經找到,趕屍人也沒有對林尋趕儘殺絕,遂轉身一言不發往回走,方雲心底還是對趕屍人的人行為充滿不解,追上去像是隻嘰嘰喳喳叫個不停的麻雀——
“少爺,你說他們為什麼會放過這小子?”
“不是說凡是和趕屍人做了交易,便不可能有後悔的機會?”
“還有少爺……”
一記淩厲的眼神射過來,林尋一個外人看著都覺著冷,更何況是方雲,偏他又按捺不住好奇心,隻覺心中跟千萬隻螞蟻爬過一樣難受。
快走到客棧門外,正當方雲抓耳撓腮時,忽聞封鈺道:
“債主要找的人不是他。”
此言一出,方雲的疑問沒有得到解答,更是一頭霧水,林尋倒是目光中閃過幾分沉思,他記得方才讓他離開的人也說過‘冤有頭債有主’六個字,莫不是被帶走的都是曾經和趕屍人有過積怨……細想又覺得這個結論尚沒有太牢靠的理由支撐,畢竟那些人都是自己經受不住誘惑,主動離開客棧。
本以為自己能從趕屍人手中逃脫回來,至少會被人詢問一二,屆時保不得還能掙些外快,一個問題收上幾文錢,蚊子再小也是肉,這些錢買幾個饅頭綽綽有餘。
但等他們到達客棧的時候,林尋的出現並未引起多大的轟動,短短一會兒時間,又有人離奇斃命,和之前的人一樣,胸口被桃木劍貫穿,唯一不同的是牆上沒有張貼符紙,不過受害者手中卻是死死攢緊一個玉佛。
接連三日,三起命案,還有被趕屍人帶走的九人,客棧頓時籠罩在一層陰影下。
現場的血腥比昨日有過之而無不及,大多數人看了幾眼便心事重重回到房中,方雲見林尋也往外走,語氣有些挑釁:“有些人看來是要嚇得躲回房裡。”
沒有理會他,林尋繼續往外走。
方雲卻主動跟了上來,麵色有些不自然道:“看在你害怕的份上,我準許你今晚搬來和我一起睡。”
聞言林尋總算回頭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我不回房間,準備去吃夜宵。”
方雲麵色一僵。
林尋忽略他尷尬的神情,問封鈺:“一起?”
封鈺盯著他看了一會兒,竟是點了下頭,他們都去吃夜宵,方雲不餓,但也不想一個人獨自在房間裡待著,毫不猶豫跟上。
客棧的老板應該是見過大風大浪的人,至少對於死人已經見怪不怪,樓上的房間還陳列著屍體,他卻已經吩咐廚子準備夜宵。沒過多久,小二端來三碗熱元宵,封鈺用餐很少說話,方雲還在回想趕屍人的事,也不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