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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婆帶來幾個新羅婢,李邦彥看了連連搖頭。
粗手粗腳的,使喚做傭人還行,納妾生兒子卻不夠。
牙婆說道:“這新羅婢有三等。上等能歌善舞,中等容貌秀麗,下等任勞任怨。上等新羅婢,一到港就被青樓買走。中等新羅婢也有富人爭搶,杭州隻剩下這些了。”
“這些能算中等?”李邦彥頗為不屑。
牙婆又說:“等下一船新羅婢運至,我立即過來給相公報信。”
李邦彥問道:“每船都有?”
牙婆說道:“也不一定,但這兩年越來越多。”
高麗先被金國劫掠一通,而且還賠償了糧食,平壤及以北地區餓殍遍地。
大明軍隊占了平壤,也讓高麗提供軍糧,而且每年都需要支付。
高麗的糧食哪裡夠啊?
他們想方設法用土特產抵糧,甚至抓來鄉下女子,賣給遷徙過去的漢人光棍。
有個讀過書的浙江海商,在高麗進貨時得到啟發。他知道唐朝時流行新羅婢,於是夥同高麗官員搞人口貿易,再讓杭州讀書人進行宣傳炒作。
“新羅婢”一下子就火了!
高麗的朝中重臣得知消息,非但沒有阻攔,反而也加入進來,而且提供的新羅婢質量更高。
就連下等的新羅婢,也有富人願意買。
因為任打任罵、任勞任怨,給她們吃頓乾飯都感恩戴德。
這還不是裝出來的,而是發自真心實意。
想想高麗百姓過的啥日子吧,在中國隻能用來披麻戴孝的布料,放在高麗卻屬於市場流通“貨幣”。
下等新羅婢全是高麗底層女子,她們被賣到杭州來做傭人,吃穿都比在老家時更好,當然願意勤勤懇懇乾活。
李邦彥現在杯弓蛇影,乾啥都小心翼翼,不由問道:“朝廷不準蓄私奴家裡養新羅婢犯法嗎?”
北宋末年,基本已廢除奴隸製,就連犯官的女眷都不再納為官奴。
《大明律》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明文規定不得養私奴,對仆人雇傭合同也嚴格規範。雖然執行時有很大問題,但法律漏洞被堵死,一旦查到就屬於違法行為。
牙婆笑著說:“相公且安心,我也是公牙,在官府都登記注冊的。既是公牙,自當守法。那些新羅婢會先在官府落籍,買賣時再簽五年雇傭契書,期限到了重新簽契書續期即可。”
“那還行。”李邦彥點頭。
這個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古代怎麼可能限製跨國移民?
而且大明開國不久,落戶政策非常寬容,以此來鼓勵隱匿戶落籍。
新羅婢作為海商隨從入港,交一筆入港稅就行。然後再由海商前往官府,給新羅婢辦理大明戶口,並補上大明的雇傭合同。交易的時候,合同也一並轉讓。
全程合法!
牙婆又問:“相公那天說到昆侖奴,可是想買一個?”
李邦彥詫異道:“杭州能買到昆侖奴?”
牙婆解釋說:“杭州沒有現貨,但可以聯絡海商,讓他們從廣州隨貨品帶來。”
廣州黑奴,數量特彆多!
朱彧在宋徽宗宣和年間,寫了一本《萍州可談》,裡麵就有廣州黑奴的記載:“廣中富人,多畜鬼奴,絕有力,可負數百斤。言語嗜慾不通,性淳不逃徙,亦謂之野人。色如墨,唇紅齒白,髪鬈而黃……久蓄能曉人言,而自不能言……”
廣州那些黑奴,除了少數大食商賈帶來的非洲黑人,絕大部分都是來自中南半島和南洋諸島的矮黑人。
矮黑人又叫尼格利陀人,他們跟非洲黑人相貌近似。但從dna角度來分析,卻屬於亞洲人的分支,隻不過為了適應氣候環境,才變成那副鬼樣子。
唐代的昆侖奴,也以矮黑人居多。
他們最突出的優點是——擅長遊泳!
唐代傳奇《甘澤謠》,就寫了一個惡趣味太守。每當坐船來到新的水域,就把寶劍扔進水中,然後讓昆侖奴去撈,以此展示自己的黑奴特彆牛逼。最後,這個昆侖奴被鱷魚撕了……
宋徽宗年間的《萍州可談》,也記錄了黑奴的主要用途:充當水手。
遇到大風暴時,讓黑奴去收帆張帆。
遇到船艙漏水,讓黑奴去修補漏洞。
“可有菩薩蠻?”李邦彥突然問。
牙婆笑道:“我年輕時做過歌女,也會唱小曲的,《菩薩蠻》我會唱二三十首。”
李邦彥說:“菩薩蠻是人。”
牙婆疑惑道:“菩薩蠻不是詞牌嗎?”
李邦彥發現自己找到了商機,昆侖奴一直都存在,如今又有了新羅婢,唯獨還缺個菩薩蠻。
菩薩蠻的來源眾說紛紜,一說是來自中亞的白人,一說是西南地區的夷人,一說是東南亞的番女。
白人之說,幾乎可以無視,因為那玩意兒叫胡姬。
西南夷也不太可能因為從典籍記載來分析,唐朝時候的西南小政權,沒有那麼發達的紡織技術,也缺少那種信仰和穿戴風俗。
菩薩蠻應該來自泰國、緬甸一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