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如此,不如不要給皇上壓力,以這種形式來對群臣進行規勸和解釋,以剖析內心的方式來讓一些官員明白自己兩人在做什麼,在想什麼,是否真如《十罪疏》所言的那般不堪。這種委婉的作法或許會得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嚴正肅和方敦孺心裡也明白,這一次是關鍵之中的關鍵,如果不能抵擋住這一次的進攻,新法恐怕將無法推行下去。而這時候最關鍵的不在於這些反對的官員,而在於皇上能否頂得住壓力,能否真正明白自己兩個人的心意。所以,這篇文章表麵上是寫給這些官員看的,但其實是寫給郭衝看的。他們希望郭衝不要有猜疑,不要動搖,皇上的支持才是新法推動的保證。
嚴正肅和方敦孺的文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雖然張貼的次日便被人撕扯下來不知所蹤,但文章的內容卻已經早已被內侍抄錄送給郭衝過目。郭衝細讀數遍,思索良久,終於在二月二十三日早朝之上,做出了最後的決定。
郭衝的辦法是,各打五十大板。首先當著群臣的麵對方敦孺和嚴正肅進行申斥,對他們之前的一些言行舉止進行了嚴厲的斥責,並給予小小的懲戒。但在新法問題上,郭衝明確告知群臣,《雇役法》必須執行,嚴正肅和方敦孺的忠心不容懷疑,新法富國強兵的目的不容置疑。至於那些重大的罪名,郭衝一概不予理會。對於上奏彈劾的吳春來等人,郭衝肯定了他們的忠心,卻也告知他們對嚴正肅和方敦孺是有了誤解。雙方要化解誤解,建立信任,多做對朝廷有利的事情。
郭衝的作法其實是等同於強挺嚴正肅和方敦孺了,他並沒有對彈劾疏所言的十宗罪給予解釋這指示,就這麼輕描淡寫的將這十宗大罪的彈劾帶過。這種作法,擺明便是對《十罪疏》的彈劾並不認可。換言之便是對嚴正肅和方敦孺的強力支持。滿朝文武自然都看出來這一點,本來期待著這場暴風驟雨會讓嚴正肅和方敦孺倒台,或者至少要付出一些沉重的代價。然而,事與願違,皇上居然根本未予理睬。
官員們的失望是溢於言表的,聖上力挺嚴方二人,看來這《雇役法》是肯定會實行了。經此一役,嚴正肅和方敦孺還有誰能撼動?還不知道他們又會弄出什麼幺蛾子來。官員們對呂中天的期待也落了空,呂相看來是真的不成了。聖上對呂相的態度已經遠遠不如對嚴方二人的信任。也許不久之後,呂相下台,嚴方二人要正式成為大權獨攬的人物了。
但僅僅三天之後,官員們便又有了不同的看法。三天後,郭衝頒布了兩道聖旨。第一道聖旨是關於條例司衙門職權的調整,條例司雖依舊對新法變革之事享有專斷之權,但在涉及其他軍政財權之事上,必須征得政事堂和樞密院的同意。三方要協調行事,不得繞開對方行事。政事堂和樞密院要給予方便協助,設專人進行三衙門之間的接洽和協調。
第二道聖旨是一道任命聖旨。政事堂戶部房主事吳春來接替了致仕的錢副相之職,正式成為政事堂三位副相之一。
這兩道聖旨一下,頓時讓眾人悟出了其中不同尋常的意味。條例司衙門職權的調整雖然不大,但這說明皇上已經有時到了條例司之權過大,造成朝廷衙門之間職權混亂的問題。這一次調整便是對嚴正肅和方敦孺二人權力範圍的調整。
以前,凡是和新法交關之事,無論軍政財等方麵的事務,條例司都可決斷調配,無需經過兩府三司。名義上是要得到聖上的許可的,但皇上也不管具體事務,自然是嚴方兩人說了算。現在不成了,有些事他們必須要得到兩府的批準,或者說是要知會他們才能進行。這小小的變化,其實意義重大。
而吳春來拜相的事情,雖然早已有傳言,並不讓人意外。但是選擇的時機卻很耐人尋味。這可是吳春來領銜對嚴正肅和方敦孺發出十宗大罪的彈劾之後僅僅數日的時間,這種任命很難不讓人聯想到這是對吳春來的一種嘉獎。倒像是他彈劾有功,所以才被拜相一般。
按照常理而言,彈劾他人,倘若證據不確鑿,沒能成功。那麼上書彈劾的人便是有過錯的。就像原告和被告,被告無罪,原告必是誣告,必然是有罪的。可是現在原告也沒罪過,被告卻也升官發財,豈不耐人尋味?
嗅覺敏感的人立刻便嗅到了其中的味道。呂相可並沒有倒台,他的影響力一直在,否則皇上也不會這麼搞平衡,用這兩道聖旨來安撫呂相。皇上對嚴正肅和方敦孺二人似乎也並不是全方位的毫無保留的信任和力挺。這一場風暴也並非沒有在皇上心中留下痕跡。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事情沒有表麵看到的那麼簡單。也似乎遠遠沒有結束。
……
林覺是在二月初四才知道了杜微漸辭官離開京城的消息的,那已經是杜微漸離開的兩天之後了。林覺很是唏噓,經過短短半年多時間的接觸,林覺對杜微漸有了一種惺惺相惜之感。從一開始的對他有些看法,到後來在條例司中的意見相投,並且一起建言行大膽之事,林覺感覺自己和杜微漸有了一種莫逆之交的感覺。
雖然兩個人之間其實交往的頻率並不高,平日裡除了條例司公房之中的同僚身份,幾乎沒有什麼交集。但那是一種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狀態。兩人都沒有打攪對方的生活,林覺甚至不知道杜微漸家住何處,家裡有什麼人。隻是因為在新法條例製定中的討論和爭辯,讓林覺和杜微漸之間思想溝通碰撞,並相互信任和了解。
在林覺看來,杜微漸是有見地的,自己那些關於新法條例的看法,杜微漸也是有著同樣的觀感。而自己是基於曆史發生過的經驗教訓得出的結論,而杜微漸則完全是因為他自己的思索,這一點上林覺便已經自歎不如了。
杜微漸也是個有骨氣的人,他可不像林覺看到的很多官員一樣隻知道媚上逢迎。在原則立場上,他敢跟自己一起站在嚴正肅和方先生的對立麵上,數次抗辯爭論,這便是他做事的態度。這是需要有極大的勇氣的。
杜微漸也是個有理想的人。這年頭,物欲橫流,人人貪圖享樂安逸之時,像杜微漸這種人很少見。他來條例司是主動前來的,因為他抱著一腔為大周儘忠效力的理想。他是為了助新法變革一臂之力,才放棄了樞密院的官職主動請纓的。他不像其他一些人,來條例司的動機不純,是為了投機鑽營而來。他的目標很單純,就是希望協助兩位大人製定好的新法,為富國強兵的目標作出貢獻。
杜微漸也是個果斷的人。林覺不認為杜微漸是因為自己而辭官的。即便有這個因素在內,那也隻占一小部分。林覺認為,杜微漸之所以毅然辭官,那是他看清楚了,嚴正肅和方敦孺的變法不是他想要的那種變法。在百般勸說無效,嚴方兩位大人甚至以欺騙手段來隱瞞真實目的之後,杜微漸的理想應該是遭受了極大的打擊。他知道這一次的變法跟他想象中的已經差之千裡。所以他選擇了離開。這個舉動倒像是二十年前的方敦孺,當年的方敦孺也是這般的理想主義,而且果決的很。當發現朝廷的作法跟自己理念不合,並且無力改變時現狀是,方敦孺的選擇也是離開朝廷,回到杭州去創辦鬆山書院。
林覺為杜微漸的離去趕到惋惜,朝廷官員中最缺的便是這種人,而這種人偏偏無法在朝中立足。林覺不知道杜微漸去了何處,否則必是要派人去追回他,跟他好好的談一談的,因為林覺絕不是那種一走了之的人,林覺希望他也不是那樣的人。記憶中似乎模糊記得杜微漸是京東東路之人,也許他回老家了。林覺決定派人去瞧瞧,倘若能找到杜微漸,林覺打算去信跟他聯絡交往,延續這段友情。
三天後,林覺的身體基本痊愈。而翰林學士院也派人送來了通知,要林覺儘快去崇政殿說書公房去報到。林覺雖然極不情願回到那個地方去,但卻也無從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