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通風報信(2 / 2)

變臣 宇十六 5428 字 9個月前

趙則和遲疑道:“賬本放在戶曹,是鄧懷賓在管著,我不好插手。”

江安義臉上笑意更深,道:“如此更好,不用你親自動手。”

趙則和醒悟過來,笑道:“安義你是說打草驚蛇,讓鄧縣丞他們動手,無論成敗都與我無關。”

趙則和一點就透,瞬間便有了主意,問道:“安義,你什麼時候來景源縣露麵?”

“三天後吧,我先去趟夷木縣,看看他那裡的賑災情況,不讓人查覺我曾經來過。”江安義倒了杯茶,慢慢地品著。

趙則和又把告密信仔細看了一遍,驚疑道:“這封告密信不知何人所寫,此人絕對是知情人,知道

我收了五百兩銀的隻有兩人,鄧懷賓不可能告密,莫非是宋衝?他也拿了二百兩銀子,按說也不可能告密啊?到底是誰?”

江安義站起身,將告密信收回懷中,道:“你要當心,不要再有把柄落在彆人的手中,那時便是我也救不了你。我走了,你好自為之吧。”

看著江安義消失在暗影中,趙則和回到屋中想了一刻,讓人叫來趙田壯,兩人在書房密議到三更方才散去。

第二天城門剛開,江安義帶著兩名親衛出城前往夷木縣。夷木縣的位置在泌固縣和景源縣之間,許安從泌固縣慢悠悠地回景源縣經過夷木縣,聽說了江刺史在夷木縣視察,專程跟著百姓一起去看熱鬨,還親眼看到了在慈幼撫孤院中視察的江安義。

景源縣,趙田壯上堂自首,聲稱私下以縣令之名向宋都頭索要好處銀五百兩,有感主家侍自己情重,不忍相瞞,主動自首退還贓銀。趙則和大怒,痛斥

趙田壯辜負自己信任,然後自承管教不嚴之過,坦言將據實上報府衙,等待府衙發落。

將趙田壯收監侯審後,趙則和盤問宋衝銀兩從何而來,宋衝被問得啞口無言,心說大人,您這是抽得哪門子瘋。這場風暴來的過於突然,整個縣衙的人都懵了,趙則和不等他們反映過來,借口避嫌責令鄧縣丞負責追查此事,並點明要核實賬目,查查這筆銀子是否從賑災銀中貪腐。

看著公案後趙則和一臉嚴肅自責的樣子,鄧懷賓等人心中清楚,八成是貪汙案要發了,趙縣令在急著往外摘自己。聯想到這些日日趨緊張的風聲,每個人的心裡都沉甸甸的。

趙則和甩袖退了堂,鄧懷賓把宋衝叫到官廨,兩人湊在一起密議。宋衝的心涼到了底,原打算靠密告立功,誰知消息走漏,如果被眾人知道是自己的告的密,那便落得裡外不是人。

鄧懷賓發現宋衝說話支支唔唔、前言不搭後語

,心中起了疑,暗中試探了幾句,見他神色驚慌,越發生疑。淡淡地叮囑他儘快把貪汙的銀子還回,就讓宋衝離開。等宋衝走後,鄧懷賓思忖良久,叫來一名心腹,讓他暗中跟著宋衝,看他去見什麼人。

把趙縣令的言行仔細揣摩了一遍,鄧懷賓得出結論,貪汙賑災銀的事鐵定犯了,不過看趙縣令沒有深究的意思,讓自己負責追查其實是讓自己趁機平賬。鄧懷賓把戶曹叫來,讓他趕緊把賬本重新做過,又派人通知大夥,先把貪了的錢還回來,事到如今,各人顧各人,吃進去的銀子先吐出來,先把眼前的禍事搪過去再說。

宋衝在快班房坐立不寧,好不容易挨到天黑,躲躲閃閃地來到許明華住的客棧,見到許明華後把今天發生的事情說了一遍。許明華一愣,第一反應是江安義給趙則和通風報信了。

《大鄭律》規定向犯人通風報信罪依據犯人所犯之罪減二等論處,如果是官吏的話又罪加一等,也

就是說如果江安義為趙則和通風報信了,那江安義的罪隻比趙則和低一等。許明華狂喜,他沒想到江安義居然如此失策,為了救同門把自己陷了進去。

宋衝沒能體會許明華的驚喜,憂心忡忡地問道:“許大人,鄧縣丞讓眾人退錢還庫,現在怎麼辦?”

“彆慌,有我在怕什麼”,許明華先安慰了宋衝幾句,然後問道:“你可知道有什麼人暗中見過趙縣令。”

宋衝搖搖頭,表示不知。

許明華興衝衝地道:“賑災銀的事有我保著你,沒事。眼下最要緊的是你派兩個信得過的人守在後衙,看看有沒有什麼人暗中接觸趙縣令,如果有的話把那人的樣貌、住處告訴我,看看是誰在通風報信,這回要釣到大魚了。”

從客棧出來,宋衝滿腹心事,不知是先回家還是去衙門安排人看住後衙。正在街上猶豫,背後兩名

衙役追上來,笑道:“宋頭,您上哪去了,鄧爺讓您去一趟。”

宋衝身為都頭,立時明白自己來見許明華被人盯上了,事到如今躲是躲不過去了,索性揭開蓋子明說。

衙役帶著宋衝來到一處小院,宋衝自然知道這裡是衙門辦些見不得光的場所,進入屋中,鄧懷賓一臉陰沉地看著他,暗處影影綽綽地站著不少人。

宋衝頭皮發炸,深知眼前就是龍潭虎穴,一個不好,今晚小命就要交待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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