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 章(姐妹,你清醒一點17...)(1 / 2)

為著這場關係重大的官司, 薛梅將那幾條法律條文仔仔細細的讀了數十遍,越讀越覺得心頭激憤,火星子蹭蹭蹭往外冒。

這都是些什麼東西?!

我娘家親爹傳給我的家業, 憑什麼就要分給私生子?!

明記跟那個小雜種有一毛錢的關係嗎?!

聚在司法部門口看熱鬨的路人漸多, 又因為正值下班的時間,其中更不乏有在司法部當差的官員, 陸離滿身血汙,狼狽至極,隻恨不能找個地縫鑽下去才好, 掙紮著想要脫身,袖子卻被薛梅帶來的人死死拉住。

薛梅麵籠寒霜,言辭如刀:“陸先生, 大清朝再怎麼腐朽,贅婿也分不到嶽家的財產,怎麼到了民國之後, 隨隨便便冒出來一個小雜種, 就敢獅子大開口,索要我明記的一半家業?!”

薛梅豁得出去,但陸離不行, 他以後還要在司法部吃飯, 還要在公眾麵前維護自己公允文明的形象。

陸離強忍著破口大罵的衝動,儘量耐心的同她解釋:“薛女士,我很同情您的遭遇, 但是無能為力。明記的家業歸屬有爭議, 您該去找法院, 這件事情我是幫不上什麼忙的……”

“就是法院裁決不了,才建議我來找你的!”

薛梅氣勢洶洶道:“這條法律條文不是你擬定的嗎?你不是張口婦女解放、閉口自由平等嗎?你所謂的西方文明理念, 就是叫一個跟人通奸的女人帶著一個不知道親爹是誰的小雜種,公然謀奪我的家產?陸先生,你不覺得這個說法太可笑了嗎?!”

陸離顫抖著手從口袋裡掏出一塊被血汙染臟大半的手帕,勉強擦了把臉:“薛女士,如果你仔細研讀過那幾條法律的話,就會發現那其實很公平,私生子也好,私生女也好,他們都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隻能被動的降生到這個世界上來,他們是無辜的。”

“而且,”他深吸口氣,繼續道:“條文上規定的很清楚,私生子女可以繼承的是屬於親緣方父母的財產,且並不是僅僅隻局限於男性。換言之,丈夫的私生子可以繼承生父的部分財產份額,妻子的私生子也同樣可以繼承生母的部分財產份額……”

薛梅冷笑一聲:“你當是我三歲小兒,隨隨便便就能被糊弄住嗎?什麼丈夫和妻子都是一樣的,我看你是在揣著明白裝糊塗!婦人有妊生子,十月懷胎,想瞞都瞞不住,男人呢?褲子一脫,一刻鐘就能完事兒!陸先生,我聽說你是牛津的高材生,連總理都高看你一眼,怎麼,牛津的高材生就這麼點水準?!”

她目露譏誚,不屑一顧道:“不如您也聽聽我的看法。婦人若有了私生子,肚子一大,丈夫就能瞧見,而男人若有了私生子,日後還想分財產,倒是簡單。不妨就在情人顯懷之後、降生之前告知原配妻子知道,請其明確出具文書表態知曉此事,如果直到私生子降生,妻子都不知道私生子的存在,那以後這私生子就沒理由繼承生父的財產!”

陸離顧左右而言他:“每個人的出身,都是不能選擇的……”

薛梅嗤之以鼻:“但是他的生父可以潔身自好,他的生母可以選擇不與有婦之夫通奸!要怪就怪他爹娘恬不知恥,狗男女成雙成對,他爹娘做下的醜事,憑什麼要我這樣的苦命原配買單?!”

陸離:“薛女士……”

他這話還沒說完,薛梅便勃然變色:“我原先聽人說陸先生是個正人君子,會為平頭百姓排憂解難,會鼓勵女子讀書放足,我覺得你是個正派人,會願意幫我,才來這裡找你,哪成想你竟是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之輩,口口聲聲民主進步,實際上你也隻是個獨權的小人罷了!”

她毫不客氣道:“不過想想也是,當年你出國逃難,孫小姐在陸家等了你好幾年,結果你剛回來就打著婚姻解放的旗號另娶新人,怎麼,陳世美套上新時代的皮囊,就不是陳世美了?!你什麼東西!”

陸離身上披著的幾層光環都被扯下,旁觀者眼底的不屑與低聲議論,還有同事們意味深長的目光,將他刺得遍體鱗傷,臉上一陣青一陣白,一時之間竟說不出什麼話來。

陸離是法學專業出身,當然知道那幾條法令存在的問題,可他又能怎麼辦?

口號喊得再好,終究也不能脫離實際,這個世界,這個國家,終究還是男人占據了主流地位。

就說上邊的大總統和總理,嘴上說著民主共和,哪個不想當獨/裁領袖,哪個不是家裡紅旗不倒,外邊兒彩旗飄飄?

他是青年領袖,是革命者眼中的急先鋒,可是陸離也清楚,他自己本質上也隻是一個懦夫罷了。

他隻敢向舊風俗開炮,卻不敢罵軍閥獨/裁,因為他知道,罵軍閥和獨/裁,是真的會掉腦袋的。

他隻敢主張破除腐朽陳規,公然跟新女友同居,背棄青梅竹馬的原配妻子,用對自己損傷最小的方式謀取最為盛大的褒讚,因為他知道,這件事做成之後,利遠大於弊。

他其實都明白。

他從來都不是什麼時代先鋒,他隻是一個趨利避害的小人。

陸離僵在原地進退兩難,薛梅叉著腰神情凜冽,就在這時候,陸離忽覺眼睛被什麼東西閃了一下——

他怔楞了幾秒鐘,才大夢初醒般想明白,這是相機的閃光燈!

有記者在這兒!

今天的事情要是報道出去了……

陸離心頭大感慌亂,想也不想便撲上前去:“這裡禁止拍照!”

那記者原本就是孫家人找過去的,壓根不怵他,旁邊兩個助手把陸離攔住,他半蹲下身,對準陸離驚慌失措的麵孔,又是哢嚓一聲。

到第二天,這張照片就作為諸多報紙的頭條配圖,出現在了陸離的書桌上。

輿論嘩然是必然的結果,緊隨其後的便是社會大眾對於明記產權糾紛一案的盛大討論——這件事可供討論的餘地其實很小,長眼睛的都知道是薛梅占理。

可正因為如此,需要思考的地方才更多。

一件在公序良知和社會道德上毫無爭議的事情,為什麼卻會鬨到對簿公堂的地步,薛梅甚至要大鬨司法部門口,才能尋求到所謂的公平和正義?

薛梅作為明記的老板,商場上有頭有臉的大人物,尚且要如此才能保全家業,換成普通人,又該是怎樣一番場景?

歸根結底,問題還是出在陸離負責編纂的那幾條繼承法上。

諸多評論家對此發表了尖銳的批判,更不乏有人對當前社會進行深入剖析,指出距離真正的婦女解放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政府所謂的的業已實現男女平權,更是無稽之談。

這些輿論上的討論需要時間發酵,才能結出真正的碩果,而對於蕭綽和孫家來說,勝利已經近在眼前。

那幾條條令是陸離編纂的嗎?

是。

那麼,那幾條條令是陸離出於本心編纂的嗎?

未必!

作為男性,他或許有維護男性權柄的下意識作為,但究其緣由,還是因為這裡邊的水太深太渾,利益集團牽扯諸多,他誰都不敢得罪,隻能閉著眼將那幾條法律寫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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