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片山洞實在安靜得過分了。這裡到處都是流通的縫隙,照理說無論是地麵生物還是地下生物,都能生活下去。剛才方征他們狩獵的沼澤,僅僅數平方裡,就居住著蛇、兕、水鳥、斑尾羚等生物,生物層級相當密集。這也符合方征對這原始部落野外的認知。
但是地下洞穴這麼龐大的區域,走了這久依然毫無痕跡。方征一瞬間擔心有一頭特彆恐怖、特彆龐大的終結獵食者居住在這裡,但是他沒有聞到異味或是查看到任何生物痕跡,無論是糞便、□□、血跡或是儲備糧,相反,還特彆乾淨……非要形容,方征困惑地想:像有個超級隱形吸塵器連軸運作,把洞壁每一寸都抹得乾乾淨淨。
方征一開始還擔心兕的屍體味道引來其他獵食者,所以儘快躲開了那裡。然而在地下洞穴轉了一圈沒頭緒後,方征又決定回到那裡去,好歹餓了還可以喝死兕的血。
但是當方征循著記憶走回兕屍體的地方時候,他眼珠子都要掉下來了——
龐大如小山般的野獸屍體不見了,消失得乾乾淨淨,血跡、毛發、皮革……一點痕跡都沒有留下。
若不是地上孤零零掉著半截斷角,方征怎麼也不敢確認,這就是剛才他殺死猛獸的地方。
剛才從兕頸動脈噴出來的血濺到洞壁上,高達數丈,此刻也已經消失了。
方征顫抖地撿起那截斷角,手在發抖。他不住地對自己說要冷靜。可是眼下他根本就沒法冷靜思考是怎麼回事。任何科學的解釋似乎都站不住腳,除非這裡忽然出現了一堆工具齊全保潔員,帶浮空設備那種,打掃乾淨之後又立刻消失在空氣中。想象起來分明一副滑稽場景,方征卻怎麼也笑不出來。
最簡單粗暴的假設是被什麼猛獸吃掉了,可是什麼獵食者還把岩壁上的血跡也舔得乾乾淨淨,再乾淨也會有痕跡在石頭縫裡吧?沒有,連石頭縫都是乾淨的。
更可怕的是,當方征回頭,想逃出這個洞穴時,發現它的入口竟然消失了。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個洞穴並不大,隻有兩三米深,他剛走進來,入口就在他的身後,卻無聲無息地憑空蒸發。
方征狠狠掐了一下自己,哆嗦著蹲下。他覺得這比看到兕和群蛇更可怕,那起碼是有形體的敵人。眼下這種事情……迄今為止他並未相信這個世界有神妖鬼怪的存在,此刻卻雙膝一軟,心裡不住祈禱:放過我一命,放過我一命……
他不怕有形,卻怕無形和未知。
頭磕到地上的時候,方征猛然覺得有些不對勁——額頭皮膚敏.感,觸處略有些軟和彈性。方征電光火石之間幾乎是下意識地,抓起那截斷角往地下狠狠一紮——黑色地麵登時皺起一小處凹地,卻非常堅韌,凹下去幾寸就繃緊了。方征重新抬手,那處凹地又恢複了平整。他連忙移開幾寸重新紮下去,一模一樣的凹陷和放鬆後的恢複平整,就像一塊碩大無朋的、保養得當的、光滑黑色皮膚。
方征抑住心頭劇震,抓起斷角在這個洞穴裡四處試探戳動,整個洞壁幾乎都被黑色彈性物質覆蓋,它和洞壁的顏色一樣,延展得悄無聲息,把入口也封住了,但是方征用斷角紮在入口方向時,感覺得到後麵是空的。這層物質大約有寸厚,且彈韌十足,鈍角無法紮穿。
方征心中一鬆,雖然這東西十分詭異,但總比鬼神怪力的解釋讓他心頭稍安。他取出骨叉去割,手底光滑觸感仿佛在割肉。方征一瞬間想了很多解釋,但直到骨叉把那層表皮割破了一點,沒有流血,沒有液體,裡麵是仿如百葉窗般密集的皺褶狀物和孢子,才恍悟明白這到底是什麼東西了。
如果猜得不錯,這玩意,是菌。
真菌並不是植物,不靠光合作用吸收氧氣,而靠腐化吸收周圍有機物作為食物。它的菌絲可以分裂萬倍。這就是兕消失乾淨的原因,真菌是沒有腿腳的,可是當它吸收了那麼大一隻野獸,活躍分裂生殖的速度,比有腳的生物還跑得快。
而且,方征想起,山海經中也提到過這種菌類,它是存在的,隻不過被叫做“視肉”。在古代其他文獻和通俗叫法中,體格龐大、在地下埋藏不見天日,偶爾會“長腳跑掉”的某種黑色有機真菌又被稱為——
太歲。
太歲,在《山海經圖讚》裡稱為“聚肉”,在《本草綱目》裡被稱為“土肉”,共通點都是表皮裡有孢子,富有彈性,似肉非肉的黑色真菌,是山中靈芝王。
當然中國古代還有另一種“太歲”,是“歲”星(木星),被古人視為災星。有人將其與之混淆,認為“地下的太歲”是“天空裡太歲”的預兆,挖到就會遭殃,故而有“犯太歲”之說。
中國古人迷信,挖到巨大靈芝視為山珍,鼓吹吃下可長生不老。不過從另一方麵看,這種靈芝往往生長千年,有珍貴的藥性,可以強身健體、延年益壽。
方征心情複雜:他也在老照片上見過傳說中的千年靈芝,據說是東北采人參的村民偶爾發現的,大如車蓋,當時還上了新聞報紙。以眼下覆蓋整個洞穴的活體真菌體積來看,這何止是千年靈芝——真菌存在了億萬萬年,在沒有人工破壞的原始時代,地下不見天日埋藏了千萬萬年,汲取山洞裡的有機物,逐漸長到了難以想象的大小。
怪不得整個洞穴都那麼乾淨,太歲的菌絲細胞量級,它當然能把肉眼可見的有機質分解得乾乾淨淨。
方征心中不安稍退,但是麵對這麼大的真菌,他也輕鬆不起來。他摸索了一圈,發現洞穴被太歲囫圇包住了,一點縫隙都沒有。太歲表皮巨大,被割開的皮層皺褶裡,卻觸之綿滑地有一點黏膩,菌絲也潛藏在表皮下麵。想必自己還是活的,沒有觸發分泌罷了。
菌類沒有堅固的牙、沒有利刃、從他保持清醒來看,孢子裡也沒毒。可是它的表皮滑韌不透氣,且是厭氧菌。時間一久,自己肯定會被悶死在裡麵,然後真菌再慢慢分解他的屍體。
方征用骨叉狠狠地割它的表皮,試圖把剛剛割出的傷口擴大。但是骨叉之前割過兕皮,被反複使用後發出“擦哢”一聲,斷裂了,隻割出嬰兒巴掌大的縫隙。
方征手邊隻有那枚兕角,太歲並沒有分解,方征心想,可能兕角裡有某些東西它無法吸收,如此堅硬,要是傷口再擴大一些,就可以把兕角戳進去,挖穿太歲的表皮逃出。於是方征毫不猶豫地,用人身上最堅固的地方——牙齒。
他開始吃這個太歲。
作者有話要說: 嘎嘣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