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征思考兕角的斷口時,兕在想儘辦法把方征甩下來。
兕為了逃離陷洞,狂奔了幾裡地後鑽進了山麓洞穴中。這裡洞穴上都是氣孔,深處滴著水,和森林起伏的山體連成一體,長年累月地下水的溶蝕作用讓洞穴形成了千姿百態的石洞景觀,遍布著石筍、鐘乳石、石幔、石花。如果有景觀燈來探照,一幅喀斯特地貌圖,天然的五星級旅遊景區。
可惜在石洞的黑暗中方征隻感覺到“嘭”地撞牆,換個方向繼續“嘭”地撞牆。他的脊背和手背都因為撞在石牆上磨破了,身上青一塊紫一塊,酸痛不已,可是仍然死死攥著兕角。無論它怎麼發狂撞擊都不鬆手。
方征知道,食草的犀牛有個弱點,它雖然皮糙肉厚,但皺褶之間的皮膚卻十分脆弱。脖頸下方頸動脈的表皮就是它的罩門,又嫩又薄。方征記得父親說過,野生犀牛的皮非常粗糙難啃,但隻要咬住對方頸下三分地,犀牛就隻有任宰割的份了。
兕會不會也有這個弱點呢?他隻能賭一把。
這頭兕發瘋般四處撞擊,卻還是無法甩下方征。它頭部皮肉厚實,撞得咚咚響也不怕。可苦了方征,渾身上下幾乎沒一塊好地。方征數度想翻到兕的頸下,用懷中的骨叉刺它皺褶間嫩弱皮肉,兕頭卻實在太大了,即便他展開雙手依然無法夠到。而如果不能一擊而中,就一定會被這隻凶暴的野獸踏為腳下肉泥。
方征又咬牙忍了一會兒,感覺骨頭要麼被撞碎,要麼被顛碎,再也堅持不住了。他前方被石壁擋住,看準時機猱身而下,猛地撲到兕頸邊。這裡離它張開的口牙近在咫尺,腥臭味幾乎把方征熏昏。那隻猛獸大概是沒想到背上甩不下來的小東西忽然間主動送到了它嘴邊,還愣了一瞬,似在琢磨怎麼吃。方征立刻仿如一條泥鰍般鑽入了它頸下柔軟皺褶的皮肉,用手中準備好的骨叉對著縫隙深處的嫩皮狠狠紮了下去。
即使是最嫩的皮,以方征相比常人不算小的力氣,削尖的小骨鏢都堪堪艱難地隻紮破了一個小口。兕感到脆弱處一涼,驟然收縮皮肉,竟然把骨叉卡住了。方征拔不出來。
一切都發生在電光火石間,兕強壯的一對前蹄狠狠朝著方征身上踩。方征後背就是石壁退無可退,隻能一滾往它肚下躲去。這相當冒險,等它前蹄收回後,方征相當於要麵臨它四隻蹄子的亂踩。可是方征在滾動同時,捏住了它頸上的骨叉向外拔,他自己力氣不足以拔.出骨叉,就想著利用滾動的勢來借力——一個非常冒險的賭注:賭那裡的傷口足以立刻致命。
“噗”一聲,方征終於把堵在它頸部血管口的骨叉,借用那一滾之力拔了出來。手中被溫熱濺滿的同時,方征抱住頭閉眼迎接肚腹下它直踹麵門的大蹄,兕蹄隻要挨上他的後腦,毫無疑問人的頭蓋骨就要碎。方征感覺頭頂一重,卻並沒有想象中粉碎性痛感。他在汩汩的黏稠水聲睜開眼:危險的大蹄的確踩到了他頭頂,卻在最後一瞬失去了力氣,隻是憑慣性垂落。因為方征護著頭部,隻是像是被重物稍微砸了一下的程度。讓方征眼冒金星,卻還在承受範圍內。
——他賭贏了,剛才紮傷的表皮覆蓋著兕頸下最脆弱的動脈大血管,拔.出骨叉後立刻像個小水泵似的噴出大量鮮血,濺上麵前的石壁三四丈高。驟然失去大量鮮血的兕,同時就動彈不得,似小山崩塌般砰然倒地。方征剛好位於它的肚腹和四蹄圍成的肉堆之間,否則那幾噸重的東西,即使是死肉也能把方征壓扁。
他就這樣獨力殺掉了……一頭兕,兩人多高的凶猛肉食猛獸。
此刻方征渾身都是兕的鮮血,艱難地把蓋在頭頂的一隻蹄子頂開,整個人仿佛在血池中洗過,身上大量被撞擊的淤傷疼痛發作,方征終於鬆了一口氣,眼前發黑地倒了下去。
然而失去意識大概隻有一瞬,方征又立刻強迫自己清醒了。他手腳發麻不聽使喚,唯有一隻胳膊稍有知覺,他就用肘撐著在地上緩緩爬動,這是保持身體動彈的辦法。他所有的乾糧食水都掉了,渾身上下除了破爛的衣服之外殊無長物。於是方征湊到兕流血的大動脈傷口處,咬住那腥臭的傷處,強迫自己吸食滾燙的鮮血。
——兕的皮太硬了,無法取肉。他體力消耗太多了,必須補充食水,凶獸的血很黏稠,蘊含大量血蛋白,就是生血的味道太惡心了。方征咽了幾口強忍著才沒吐出來,他隻喝了幾口,不衛生的東西不敢多用,夠維持他一段時間的熱量就行,然後掙紮著爬開。
他在地上撐著爬出了一道血痕,儘管全身疼痛難忍,但胃裡被暖夠了,帶著兕血溫度漸漸湧入麻痹的手腳。一時間方征覺得胃裡在燒,繼而順著血管燒向全身,他整個人都暖和了。手腳也恢複知覺。
方征一開始隻能單手撐著爬走,此刻已經可以扶著石壁站起來了,他咬牙走到凶獸頭邊,用那枚立功的小骨鏢,割著凶獸頭部斷角的根部皮肉。可是兕的頭部皮肉實在太厚太硬,根本就割不動。他本來還想把斷截兕角挖出來,雖然連根斷了,但是埋在頭皮下麵的大約還有兩尺。眼下隻好放棄,往外走去。
剛才被兕帶到這個喀斯特地洞,他早就記不得來路了,隻記得這裡麵錯綜複雜,像個迷宮。石壁黏滑,到處都在滲著地下水。隻有洞穴壁上偶爾的空隙,透出天光照明。
兕屍體所處的洞穴是死路,像蜂巢上的一個孔洞。龐大的地下河係統衝刷了千萬年,造就了這個不知幾許的龐大地穴,它有部分在地下,有部分在山體,有部分還連著沼澤下的孔洞。方征隻是隨便走了數百米,都經過了宛如城市最龐大地下水管道係統,不知通向何處。
若是亂走,一百年都出不去。
方征發現了一條地下小溪,他歡喜不已地邊在水裡衝刷乾淨身上血沫,邊考慮能不能沿著流水找路。然而當他順著小溪走了沒幾十米時,就發現這條小溪隻不過是蜘蛛網般的龐大地下河係統的小小支流,從洞壁的回聲、縫隙的天光,看到昏暗的洞穴中,無數交織錯落的地下溪流縱橫分布——甚至立體分布,這個洞穴並不是平麵的,有些部分是在山體中,高低出口不同,可以裝十幾列火車……
方征又累又痛,已經幾乎失去了意識,他隻告誡自己不要停住步伐,但似乎頭腦已經停止了轉動。他朦朧間看到兕的斷角像齊天大聖孫悟空的金箍棒般越長越大,長到定海神針那麼粗,把整片洞穴頂穿,自己離開了黑暗的地下,越升越高……他升到半空中想好好俯瞰這片龐大的溶洞群全貌,卻發現下方並不是自然景觀,而是自己小時候,被父親帶去故宮博物院遊玩:
“爸爸,為什麼故宮設計了九千九百九十九間半?”
“因為一萬間宮殿是天上神仙住的,地上的皇帝不能越過了去,隻好減半間了。”
“那真的有減半間嗎?”
“有的,據說是文淵閣的東邊。”
“那到底故宮有多少間宮殿呀?”
“8728間,不過故宮宮殿不斷修葺,這個數字也隻是一時統計而已……”
方征小時候想找故宮裡的“刺蝟大仙”(就是刺蝟,居於故宮草叢內,是吉祥象征),還想把每個房間都參觀遍……
方征猛一個激靈醒來,自己以站姿睡著在黑暗的洞壁邊,周圍什麼都沒有,隻有溪水潺潺流淌聲,他擦了擦眼睛,強迫自己不再去想那個夢,洗了把臉恢複清醒。
方征還是沒找到可以分辨方向的標誌。一開始他是按照兕在洞壁上衝撞出來的痕跡找,但是那痕跡在趟過幾條小溪後就模糊了。方征又寄希望於溪水中的痕跡線索,卻發現一件詭異的怪事:水中沒有青苔,沒有魚,甚至沒有浮遊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