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男子,每一個身後都有些支持者的樣子,宛若背景的下人們更是一個不少,甚至隱隱分了歸屬,在他們身後站著。
前麵的桌子旁擺著兩把太師椅,椅子上坐著的是兩名看起來德高望重的年長之人,其中一個白胡子都耷拉到胸前了,當真是年歲悠長。
桌上放著些地契房契等物,還有筆墨紙硯,顯然一會兒分完了,是要寫成契結書的,這樣的文書往官府一備案,各家各產,以後就沒什麼瓜葛了,再要說什麼,也是以此為準。
聽著他們吵吵起來,另一個長輩皺眉喝止:“往事如何,不必再提。”他看向年輕男子,“繼室之子,不論嫡子,這是老祖宗定下來的,沒得後輩去說三道四的道理,你也不是小孩子了,難道才知道這祖宗的規矩嗎?沒得為了你改了規矩的道理,繼室如妾,進門就低原配一等,在牌位前執妾禮,這些事情,你是真的一點兒也不知道嗎?一點兒規矩沒有,先人屍骨未寒,就在這裡爭奪財產,可是你的臉麵?”
這一番話,說得嚴厲又規矩,讓那年輕男子登時麵紅耳赤,依舊還有怒容,卻同樣也有羞愧,好多事情他不是不知道,但隻想著父親寵愛,也許會破了例,卻原來……
眼神之中,更多的是失望。
紀墨早在他們吵著陳芝麻爛穀子的往事的時候聽明白了,這兄弟三個,有嫡有庶,老大老三是嫡出之子,天然就尊貴些,老二是庶子,妾侍所生,所分財產本就要次一等,沒什麼可說。
那年輕男子,即老四,也是嫡子,卻不同於兩個哥哥的嫡子身份名正言順,他是繼室所出,這個嫡子名頭就要弱一等。
紀墨好歹也是當過官的,繼室在正妻牌位麵前執妾禮是知道的,類似的爭產案子,也辦過不少,其爭議大多都在是讓庶子淨身出戶,還是給對方錢財傍身,給多少的問題。
有些厚道人家,仁慈兄弟,就會給得合規矩,三七分,總算還給了庶子三成,哪怕那三成都是米裡摻沙子,多有雜質,表麵上還是給足了的,這也是時下通常的分法。
若有父親愛庶子的,多會采用這樣的分法,也算是某種約定俗成的規矩。
若是跟庶子關係不好的,分法就多了,二八有,一九有,完全不給,就讓對方光溜溜出去的,也是有的。
紀墨所處理的爭產案子,基本上都是後麵幾例的,庶子實在是受不了這個委屈這個氣,都是父親的兒子,憑什麼你們什麼都有,我什麼都沒有,好說歹說,也要有兩樣才是。
清官難斷家務事,這種分產官司也最是難打,放在紀墨這裡,還真是要請出對方的老父親來,這些不肖子孫才好說話。
更有那種嫡子不肯鬆口,他們母親先鬆了口的,一輩子夫妻,總不至於為了這點兒錢財難堪至此,多少還是會給留下一些餘地,隻要他們的母親還想著跟父親在陰間白頭。
不得不說,每次斷這樣的官司,紀墨都覺得自己就是狐假虎威的那隻狐狸,非要依仗那死去的老爺子才能說通這些不甘心的兒子。
也就是這些當兒子的真的有產可以爭,各自都還想要當個體麵人,不然,也不會在乎孝不孝的,案子的難度就會直線上升。
那種混不吝的人,紀墨還真的碰見過,也是可恨又可憐,老父親一輩子偏向庶子,壓得嫡子滿腹怨氣,等到老父親一死,真是有多少都要還回來。
最後紀墨也無奈何,糊塗判了,好賴給那庶子一些房子田地,九牛一毛的,哪怕讓對方在鄉村謀生,也總好過直接把人剝個精光扔出去。
又勸那庶子想開些,隻當先前的福報都是提前享受的,這會兒還回去了,莫要再多生事,民風彪悍可不是說說而已,對方不把人打死,打個半死往醫館門口一扔,又不給錢,就要逼死人了。
這種,按照此時律法,都不算是直接殺人。
打人麼,經常事,打了也送醫了,送醫不給錢,給他看病,憑什麼我給錢啊!他自己沒錢看不了病,死了能怪彆人嗎?
可醫館又不是做慈善的,你沒錢,哪個給你看病?
兩下一僵持,不過是多了一具無名屍。
這種官司聽起來就斷得糊塗,可又哪裡能夠真的斷個明白呢?
沒當官的時候,紀墨覺得自己要是當官,肯定是個好官,是個清官,事實上他的確不談,但這種案子,卻不敢說自己就真的斷了個清楚明白,隻能說糊裡糊塗結了案,兩邊兒都不複告而已。
眼下這個爭產局麵,看似清楚,卻也糊塗,因為東西分一分,老大老三不必去比,比不過,老二那裡,一個庶子,所得竟然還都超過老四這個嫡子,也難怪老四心裡頭不服氣了。
主事兒的沒把這個當回事兒,說不好聽的,你娘又不是不知道這情況,嫁進來了之後為了這個再爭,是幾個意思啊!難道他們李家還能為了這麼一個婦道人家,自此改了家中規矩?
老四勢單力薄,強行爭辯幾句,沒個結果還被哥哥們冷嘲熱諷一番,最後紅著眼睛認了,在契結書上簽字畫押,算是認了這樣的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