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2章 第 672 章(2 / 2)

“宮中物”,少女隻記了這一句,洋洋得意,這等物件,也能是自家姨娘有的?少女心事,不免多了幾分遐思。

與丫鬟提起,若有得意,哪曉得傳出去了,引為笑談。

“憑她,也配?”

“何等宮中物件,哪裡輪得到她一個庶女?”

多少言語毀人,恨不得若壘石疊土,將人壓在淤泥之中,萬載不能翻身。

此刻若是摘了簪子,不再戴,似乎怕了他們,若要繼續自得戴下去,倒似井底蛙鳴,尤為可笑。

上下不得之際,一場遊戲,簪子被六妹妹搶去,戴在頭上,再不歸還,她麵上羞惱不悅,心中卻有一層慶幸歡喜,竟是解了自己的尷尬難堪,再不必為此發愁。

姨娘聽聞,一歎:“也罷了。”

再不複念。

三年後,婚事定下,縱是庶女,亦可為正妻,鳳冠霞帔,大禮入門。陪嫁的妝奩之內,姐妹添妝之物中,一支殘花簪,完璧相還。

一去一還,又多了姐妹情誼,相念之間,心生暖意,難得那一片玲瓏心思……

時光流轉,許多年後,這一支殘花簪落在了某位麗人的頭上,也是添妝之贈,造型彆致,為麗人所喜,時常佩戴。

麗人身份貴重,與郎君自幼相識,兩小無猜,長大了,便做了夫妻,郎君要當官,遠在千裡外,麗人不舍京都繁華,不肯相隨,便留在家中,自詡孝順婆母,不過是為了玩兒罷了。

婆母看著她長大,真如自家女兒一樣,也不約束,由著她帶著小姑子們玩耍,多年後,丈夫回來,妾之子,已有五歲,她卻猶如少女一般,不曾以此為念,反襯得丈夫若父兄一般,平添老態。

多年後,麗人之子也長成了,新婦進門拜見公婆,麗人心中歡喜,把那首飾分出大半。

“這殘花簪,我年輕時候愛戴,如今年長,戴著不合適了,被人說一聲老來愛俏,白被恥笑,倒是你還年輕,隻管戴去,正是顏色好的時候呐。”

麗人已老,卻還是少女心態,不催生育,隻讓小夫妻快快樂樂去玩,莫要辜負好時光。

那殘花簪戴在新婦頭上,新婦嘴上應答,心中疑猜,回去與丈夫說,多有思量,“可是婆母不喜我?”

“不喜如何容你進門?”丈夫反問一句,安定妻子心思,“母親是被祖母寵的,多少年了,還是小孩子一般,隻記掛玩耍,你莫要學他,白白累了孩子。”

“哪裡來的孩子?”妻子啐他,紅著臉,可有這樣的。

“你又怎知現在沒有?”

丈夫一瞄妻子腹中,眼神戲謔。

妻子扭身遮擋,側顏如畫,那殘花簪不同彆簪,一眼可見,顏色殊麗,更添幾分楚楚之姿。

丈夫含笑,也不論幼時庶子相爭多少辛苦,心中隻想著,將來他的兒子,必不可如自己一般,分毫不敢懈怠,太累了。

時如逝水,永無停歇,又是許多年後,那名為婉兒的少女戴著殘花簪伏倒在姑母的麵前,求姑母憐惜。

隻因父母沒了,叔伯要插手她的婚事,把她送與人做妾。

妾,立女也,同奴婢。

婉兒心中有成算,憑她容貌才華,若是嫁人,當能嫁個好人家,不怕不得夫婿喜歡,何必非要去給人做妾。

若是那人真的位高權重,年輕有才,似乎也不是不可考慮,可偏偏不是,既然這樣,她又何必自輕,非要為了短暫富貴去做妾呢?

婉兒對未來的生活有著野心,隻希望過得更好,自然要投奔她所知中,身份最貴重的姑母,結果——

三年後,婉兒出嫁,夫婿是從姑母之女手中搶下來的,心中略有愧疚,卻是不悔。

姑母已然貴婦,她的女兒就是貴女,哪裡能夠沒有好人家,自己卻不一樣,錯過了這一樁極好的婚事,以後卻是要處處低人一等了。

已經享受過了富貴,哪裡能夠失去?她是不肯的。

“夫君可知,這殘花簪的故事?”

婉兒說起那富家女子獨憐殘花,並以此引得夫君青眼的故事,“我憐殘花若自憐……”眼波一轉,看向那辛苦覓得的良人,夫君亦當連我如憐花。

流光若時,倏忽即逝,又是許多年後,被人為寄予了美好意願的殘花簪成了一女子自殘麵容的利器,青春年華,難毀婚嫁,不得不以此法求解脫,最終古廟殘生,也如殘花一般,隨了那流水逝去……

任憑怎樣美麗容顏,也總有花落的那一天,花落儘,物流轉。

殘花簪平平常常地又換了許多任主人,每一任,幸與不幸,都在人言,有人信那美好祝願,珍之重之,不悔歡喜。有人以那殘花之名不祥為念,棄之不用,又落入他人之手。

若擬人態,這殘花簪一生顛沛流離,命途多舛,卻也用那一個個故事作為珍珠,串起了一條珍珠鏈,妝點了曆史。

最後的最後,這一支殘花簪靜靜地躺在了某個博物館中,銘牌上,寫著它被人賦予的那些寓意,美好或不祥,又有幾人知,它曾看過的那些故事,它曾目睹的那些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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