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她想活著(1 / 2)

還沒出口的尖叫,便全被掐在了嗓子眼。

秋瞳身世坎坷,小小年紀都不知道被倒賣了多少手,這麼多年在人牙子手裡吃了不知道多少苦。

她是奴籍。

人從出生就分三六九等。一張賤籍契約,更是與良人天淵之彆。

身為奴隸,代表著她們的一切,包括身體、生命,都不歸自己所有,買賣隨意,生死隨意。

秋瞳害怕啊。

官字兩張口,怎麼說怎麼都是理。

她手裡握著匕首,肖寄都橫屍她的床榻之上,就連房門,都是昨夜他們進來之後,從內被她親手插上。

她怎麼可能不被第一個當做懷疑對象?一般官吏的正常做法,便是現場一個人贓並獲,再拖著她過大堂,當著一群看熱鬨的民眾,褪了她的裙子,打一頓板子,讓她羞憤欲死之下,趕緊招認自己是殺人凶手。

再之後,認罪畫押,呈報上官,秋後處決。

以她的賤命,賠給肖寄,給肖家一個交代,給闔府百姓一個交代。

可誰給她交代?她的命就真的這麼不值錢嗎?她才十三歲啊,哪怕已經身陷青樓,以後要過一點朱唇萬人嘗的生活,她還是想要活下去。

螻蟻尚且偷生,她想辦法把匕首扔掉,又擦乾淨手心裡的血跡,草草給不小心劃傷的指頭抹了點藥止疼,一直盯著外麵的動靜,知道最角落的房間裡來了客人,抓住薑家兄妹離去之時,假裝剛剛醒來,導演了一出發現死者的戲碼。

“大人,奴不該欺瞞大人,奴認罰,但奴真的沒有殺人,還望大人明鑒!”秋瞳收起剛剛的媚態,端端正正地跪好,額頭觸地,語氣真誠。

嗬~是真是假,還是先查再說,已經做出過欺騙行為的人,是沒有資格要求彆人再對她的話照單全收的。

“來啊,先讓這花娘把匕首尋回,而後收監,容後再審!”破壞偽裝現場,就是重罪一樁,先讓她進牢裡長長腦子,以後做事千萬彆隨便耍小聰明,尤其不能跟官府耍。

單媽媽想要求情,掙紮半天也沒敢說出口,她自己剛剛被薑文遠不輕不重嗆了一聲,人精如她,豈會不知道自己並不招通判大人待見。

還是等下吩咐人給大牢的獄吏使點銀子,在裡麵對她的人照顧一二,彆折辱了去。

唉,她剛立起來的一塊招牌,還沒掙到錢呢,這就毀了,心下不由對秋瞳有幾分埋怨。還是年紀太小不會說話,剛剛那話裡的意思,可不是說有的官員斷案,都是屈打成招,草菅人命。

薑大人能愛聽才怪了。

明明看著一副聰明像啊,怎麼說話辦事如此糊塗,真是光長臉蛋不長腦子!

回頭得跟背後的東家彙報一二,看看如何描補,得罪了安慶府的實權人物,都不用人家做什麼,光給他們觀月樓穿穿小鞋,也夠他們喝一壺的。

現官不如現管,強龍不壓地頭蛇。

秋瞳被兩名捕快一左一右架起來,帶著他們去後花園找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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