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文遠帶人去研山度假村搜證據的同時,留在府裡的人也沒閒著。
三兩被關進後院時,是特意當著薛銘麵的。
扔下他之後,衙役甲對乙說:“這小子骨頭倒挺硬,沒想到居然頂了幾回合。”
乙則不屑地撇撇嘴:“切,再硬有什麼用?到最後不是該說的都說了嗎?早晚赦不過的事兒,非得讓自己皮肉受苦,這叫傻!”
甲:“四條人命,我的乖乖,輪哪頭上都是個死,彆說他個小小仆從,不是良民自由身,便是他隔壁的主子,秀才老爺,到時候一樣要死。還不得嘴硬點。”
乙:“倒也是,螻蟻尚且偷生,何況大活人。不過這一次,他們是死定了。薑大人已經帶人去搜度假村的魚塘了。你去過那嗎?”
甲:“隻聽彆人說過,原本還想帶著家裡人去,釣釣魚,嘗嘗鮮。”
乙:“我天!幸虧沒去,也不知這個案子如果傳出去,整個安慶府的人以後是不是都不吃魚了,我姑母家的表妹夫的鄰居可是賣魚的,以後這生計說不定都成問題。”
薛銘親眼從門縫裡看到了被拖來的三兩,他有些驚了,三兩腿上的傷可不輕。
原本他們是說好的,一旦聽說公子被抓,趁人不注意時,三兩就會先跑,躲起來,最好以後都離開安慶府再不回來。
他們兩個不能同時被抓,因為薛銘被抓了,隻要他咬死不認,找不到同夥,找不到屍首,隻憑幾個奴婢的話,還辦不了他一個秀才。
但是小廝不同,便是動刑打死,也沒幾個人會在意。大刑加身之下,薛銘不認為他的小廝真能一直守口如瓶。
此時他真心後悔,要不是他太過貪心,一直不肯收手,非要再殺一個,提前處置了三兩,是不是就可以死無對證了。
這兩個衙役的話無論是不是故意說給他聽,想亂他心神,誆騙於他,都不重要了,因為他們說出了研山度假村,說出了魚塘。
如果不是三兩說了實話,官府如何能找到?
真要起出屍體來,他家的地盤,他家的仆從,再加上奴婢的指控,他也難逃一死。
三兩怎麼就被抓了,怎麼就能背叛他呢?薛銘此時心裡如一團亂麻,滿腦子都是三個大字:怎麼會?
慌亂之中,被帶上堂的薛銘沒有像上次似的,站得筆直,底氣十足。他膝蓋一軟,不由自主地跪倒在地。
這舉動,與不打自招沒什麼區彆。
薑文遠驚堂木一拍:“薛銘,還不將你殺害聞氏、邵氏、董氏、王氏的經過詳細說來!”人證物證俱在,現在隻缺口供。
薛銘還想做最後的掙紮:“學生......冤枉。”
“仵作正在後衙,你是覺得從度假村帶回來的兩具屍骨肉身不存,沒人能確定是誰了嗎?”薑文遠輕蔑地喝道:“聞氏與邵氏的血親已到,就等著蒸骨滴血認親!你現在說,可能還會死個痛快,如若不然,淩遲也不是不可能的。”
死的方法有很多種,絞可得全屍,斬手起刀落也就完事了,五馬分屍本朝不愛用,但是淩遲可是一直沒廢除,上一位有幸得此殊榮的,還是個與人通奸、謀殺親夫的婦人。
薛銘手裡四條人命,且手段殘忍,正屬於可淩遲可斬立決之間,如何判罰,全憑主審官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