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相同生辰(2 / 2)

他今年亦是十七歲,早在五年前,便開始在樓裡討生活,端盤送飯,打掃衛生,再大些,便跟著後廚灶上的師傅學點手藝,以期將來母親老了,賣不得身了,他能憑著點手藝,不至於讓她餓死。

等到再大些,良覺便正式成了樓裡的龜奴,每日戴個綠頭巾,迎來送往,空閒的時候,便幫師傅打下手,燒火做飯。

樓裡精細的吃食都是外麵酒樓叫的,後廚的作用是養活著樓裡的雜役以及沒有客的小姐,順便做點不算精致的小點心,隻要用料足即可。

良覺的日子過得很充實,他覺得這麼過一輩子也未嘗不可,比外麵的平頭百姓,每日累死累活,隻為吃口飽飯還強些。

卻不知為何親娘死瞧不上他,總指著他鼻子罵他沒出息,尋死覓活地要求他出去做個學徒,隻要管飯,學問手藝也好。

他覺得他娘太天真了,學徒可不是那麼好當的,能學到多少,多久出師,隻看師傅的良心,不然教會徒弟餓死師傅咋辦?而且免費的勞動力,不用白不用,沒個五年八年,想出師門都沒有!老老實實打白工吧!

可總被人指著鼻子罵也不是回事,他十七了,要臉,隻得低聲下氣求老鴇,想要出去踅摸踅摸做個學徒。

老鴇嘿嘿冷笑,他知道,那是笑他娘異想天開呢。

明明都是下九流的賤籍行當,還想能飛出個金鳳凰?彆的不提,就是脫籍那天價的費用,都能讓他們直不起腰來,不然哪個樓裡能有這麼多苦命人?

良覺摸摸鼻子,趁著白天樓裡不忙,出門尋事做了。

這一去,就再也沒回來。樓裡的小姐們都以為他找到了容身之處,替他高興。一個男人,當個龜奴有什麼前程?人家知道他的出身,怕是連個媳婦都說不到,難不成打一輩子光棍?或是老了找個想要退休的窯姐搭夥?

誰承想啊,人卻是死了!還是樓裡偶爾上街采買的龜奴,看到了官府貼的尋屍告示,上麵描述的死者男性,二十左右,其中之一,左臂上有塊銅錢大小的黑痣……

良覺從小長在樓裡,身上有幾根汗毛彆人可能數不過來,不過左胳膊上的痣可是人人都見過的。

雲娘來認屍時,是被好姐妹攙著來,攙著走的。她哭得像淚人似的,點頭認下了最後一具無主屍首。

死者正是良覺,時年十七。

三名死者同歲,這倒算是個發現,再細查之下,居然不是同歲這麼簡單,而是同年同月同日生!

乙醜年己卯月壬戌日。

滿京城尋去,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可不是街邊的芫荽菜,一抓一大把,這些人的身亡,肯定與出生時間有關係。

這個日期對凶手很重要,讓他有非殺不可的理由。

巫蠱?滅口?還是什麼彆的動機?

是這一天與凶手的生辰相同呢?還是這一天與凶手的生辰相克呢?

能想出放血殺人的家夥,肯定是個瘋子無疑了,問題是,這個瘋子到底想乾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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