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 66 章(捉蟲)(1 / 2)

蒸汽時代血族日常 thaty 10592 字 9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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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留了一半人手在這裡抓人, 舒爾頓的弟弟被他留在這裡做負責人。奧爾自己帶著剩下的另外一半人手,還有那位凶手養子前往下一個地點——和那些窮凶極惡的家夥塞進一輛囚車裡, 他可活不了多久。但至少在到達分局之前, 他得活著。當然,寫完了筆錄後,他要死要活奧爾就不在意了。

下一個地點, 第二具屍體的拋屍地,梧桐區藍裙大道。

這條道上有至少四家傭人公會:索德曼高級家庭管理人介紹所、索德曼技能傭人介紹所、住家傭人公會、幫傭公會。

四家公會一個名字比一個短,麵向的顧客階層也是從高到低。雖然傭人有男有女,但人們想起這裡的印象,還是無數穿著藍裙子的女傭,這條街道才因此得名。

看死者的狀況, 她應該屬於層次較低的那種:雜活女傭、洗衣女傭、廚房幫傭之類的。

介紹這種工作的幫傭公會在南邊,她也是在南邊的一家旅館後邊被發現的。藍裙大道的南邊一側也更熱鬨, 那有許多“拉私活的介紹人”, 或者就是傭人本身站在那。他們大聲吆喝著,拉住那些看起來應該是顧客的人,介紹著自己手下的傭人或者就是自己本人, 那場麵和牛馬市場看起來差不多。

在這麼熱鬨的場景下, 一具屍體躺了幾個小時才被人發現,不知道是該說燈下黑,或者是彆的什麼。

——北邊也有這種人, 但很少,畢竟公會介紹的傭人身份更有保證。這些路邊的人, 誰知道會不會有XING病、傷寒或肺炎呢?誰知道他們是不是強盜、小偷、殺人犯呢?惡臭引來鄰居上門抗議,結果發現一屋子的人已經被殺絕的事情,在索德曼可不隻是小說的劇情。

警察們顯然不是來這找傭人的, 警車的出現讓吵鬨的集市短暫安靜了一會,一些人甚至偷偷躲藏在了建築物後邊,警車過去了再出來,這些家夥很可能底子不乾淨,但他們現在沒時間找他們的麻煩,況且這是梧桐區的轄區。

警車停在了發現屍體的旅館前麵,它的招牌上寫著“裁紙刀旅館”,如果隻能看見招牌的前半截,會以為這是一家文具店。不過,左邊的餐廳叫墨水瓶餐廳,右邊的旅館叫雞毛撣子旅館,看來拿這些用品起名字,也算是這條街道的風俗。

女屍被發現在裁紙刀的後門,奧爾讓大隊人馬進入旅館搜查,他、伊維爾,還有羅森伯格以及他的助手,沒有從正門進入旅館,而是直接走進了旅館邊的巷子裡。

巷子裡很乾淨,沒有積水,沒有屎尿的臭味,兩邊旅館的牆壁甚至還是白的。

走到半路,背後有個人追了上來。那是個臉色蒼白的方臉中年人,他穿著白襯衫和灰馬甲,頭發用發蠟牢牢的固定住,雖然是跑著,但也壓著腳步,看起來更像是一位管家,而不是旅館老板。

“警官先生!警官先生!”

“有事嗎?”

“傑森·潘奕,裁紙刀旅館的主人,向您問安。”雖然焦急,但他依然優雅行禮,“請問你們是為那件悲劇而來的嗎?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嗎?我願意全力配合。但是、是否可以動靜稍微小一點?”

“有。比如,請告訴我們,您是不是有個競爭對手?”

“這裡的所有旅店,都是競爭對手,先生。”

“彆在這件事上保持您的風度了,潘奕先生。我很直白的告訴您,那位女士是被二次拋屍在您的旅館後門的,所以您明白了嗎?拋屍者不一定是殺人犯,但很可能和您有矛盾。當然,對方也可能與您並不是競爭關係,而是在其它方麵有仇。”

第二具女屍已經形成了屍斑,她被發現時是臉朝上平躺在地上的,她的屍斑卻在麵部、胸腹部,還有小腿與前腳掌上。所以她死後至少兩個小時內,都是臉朝下的。再加上她腿部奇怪的屍斑分布,她的上半身和腿,很可能處於不同的高度。比如臉朝下倒在床上,雙腿卻跪在地上。

同時女屍的腳後跟也有擦傷,但傷口上沒有血跡,並且沒有任何愈合的跡象,那很可能是死後傷——魚尾區分局缺乏必要儀器的兼職法醫能在短時間內發現這一點,已經難能可貴了。

潘奕沉默了十幾秒,抬手指向了隔壁的雞毛撣子旅館。

同行是冤家,更何況隻有一米半距離,幾乎等同於臉貼臉的同行。

“非常感謝您的指證,但有鑒於屍體是在您的店裡被發現的,我們還是要對您的旅館進行搜查。”所以動靜還是不能小的。

“警、警官先生……”他從口袋裡摸出了一個小錢袋,從錢袋鼓鼓囊囊的情況看,反正是比剛才那個旅館老板給的2艾柯多。

奧爾沒出去重新下達命令,他看見兩家旅館並列在一起後,就已經吩咐警官們那麼乾了。現在那邊應該已經分出人手去隔壁了。

奧爾當做沒看見那個錢袋——你在記者麵前給我行賄?腦子怎麼想的?如果我心胸狹窄可是會嚇唬你的。

“屍體具體是在什麼位置被發現的?”

屍體這個詞讓潘奕小跳了一下,就像是他突然看見腳邊出現了一隻惡心的蟲子,或者什麼臟東西。

“具體位置……”

“你真的想證明自己的清白嗎,潘奕先生?”

潘奕露出尷尬的笑容,他翹著手指指向一個方向,臉卻又瞥向相反的方向,甚至喉嚨抖動溢出了幾聲乾嘔:“應、應該是在那裡。”

這是潔癖?那就沒辦法了。

奧爾退後一步:“這案子你應該比我更擅長。”

雖然屍體已經被搬走了兩個小時,並且這裡的人流量密集,但伊維爾從剛才就給他打眼色,顯然沒有人證,他也能聞出屍體的氣味。

“蒙代爾?”伊維爾一愣。

奧爾卻很堅定:“你擅長,你負責。”

伊維爾順著屍體的味道帶著他找到第一案發現場,再順著屍體的味道找到轉移屍體的人,幸運的話,還能找到拋屍者。

全過程有奧爾的事嗎?他為什麼還要負責,就為了通過口才把伊維爾的功勞鼓吹成自己的推理嗎?不,謝謝,他是看起來有點嬰兒肥的娃娃臉,而不是注水的大臉或結了老繭的厚臉皮。

羅森伯格眼睛瞪大,嘴巴微微張開,雖然前邊的過程已經讓他覺得這個血族很神奇了,可現在奧爾的行為還是驚到他了。

作為知情人,他是很了解血族和狼人間的關係的,狼人就是血族的附庸騎士。“騎士”這個詞說起來很好聽,充滿英雄主義和浪漫色彩,但至少附庸騎士沒那麼美好。

他們可以理解為身強力壯的,從小接受殺戮訓練的貴族打手。和農奴的不同,也隻是他們從小被分配的職責不同,附庸騎士的待遇更好一點,稍微有那麼一點點的上升空間,比如娶了貴族的私生女之類的。

在這種情況下,狼人奮戰的一切,當然都屬於他們的主人。

“報導的時候,需要把這位警官的名字替換成您的嗎?”羅森伯格甚至特意問了一句。

他得到的回答,依然是毫不猶豫而堅定的:“誰乾的是誰的。”

伊維爾有短暫的茫然,甚至羞澀,他真的臉紅了,大眼睛左右張望了幾眼,看起來相當無措。然後他開始動了,直接走向了隔壁雞毛撣子旅館的後門。

“砰!”雞毛撣子旅館緊關著的後門突然打開,一個胖乎乎的中年男人站在那,驚恐的看著奧爾……身上的紅色製服。

“漢森先生?”裁紙刀的老板潘奕恰到好處的發出了一聲驚呼。

這位漢森先生想朝另外一個方向跑,但毫無疑問的,他沒能跑出兩步,就被伊維爾拽住了:“雞毛撣子的老板?”

如果是賣雞毛撣子的也就算了,但是一個開旅館的為什麼要給自己的店起這種名字呢?奧爾差點笑出來,但忍住了。

“不,我……”

“是的,他是,他是沃特·漢森,雞毛撣子旅館的老板。”

漢森用“我謝謝你祖宗八輩子”的眼神看著潘奕。

“是的,我是雞毛撣子旅館的老板,先生們,你們的很多同事也正在我的旅館裡,你們真的太辛苦了,我正想去給你們弄點啤酒喝。我——輕點!”

伊維爾已經拽著漢森,從後門走進了雞毛撣子旅館。在奧爾眼神的示意下,潘奕跟了上去,然後就是奧爾和羅森伯格以及助手。

雞毛撣子旅館裡正一團混亂,樓上樓下的客人們被巡警們驅趕下來。巡警們都很規矩,但還是有膽小的男女發出驚恐的叫聲,隻是叫歸叫,沒人反抗,所以一切倒是還算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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