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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沒在一樓多耽擱, 上了二樓,老夫妻在主臥室,小夫妻在次臥, 臥室裡的床也消失得一乾二淨,地上隻剩下了一層厚厚的灰塵。
奧爾進門前看了看主臥的門把手,鎖是好的。
家具搬運的時候, 對室內的痕跡有一定程度上的磨損,尤其是地麵上的。但盜竊者隻為財物,並不是為了銷毀證據, 而他們搬運時,血跡已經徹底乾涸, 所以絕大多數痕跡還是保存著的。
從床附近的血跡看, 凶手應該是先殺害了左側的老人, 再拎著滴血的凶器走到床尾, 繞到右側,也就是先老爺子再老太太。
“這個家裡,老先生的身體狀況怎麼樣?”
“呃……好、好像兩位老人的身體狀況都不錯。”警長的額頭略微出汗。
凶手一直堅定秉承著從強者先動手的觀念,但是……這樣的話, 他應該先去隔壁殺死年輕夫婦吧?細節上很堅持,但是大方向上可以不堅持?有些矛盾。
門口附近的血跡已經被磨得看不見了, 走廊上的血跡奧爾跪在地上趴下來能隱約找到。
跟在後頭的警長最初覺得奧爾這個行為讓他有些臉紅,因為這行為可太不體麵了, 一個紳士怎麼能這樣呢?他身後的一位警官更是差點笑出來。他瞪了一眼下屬後,卻看見了羅森伯格的表情——輕蔑。
當然不是對奧爾的輕蔑,是對他們的。
警長沉默了片刻,也跪在了地上,與奧爾一起尋找那些已經十分淺淡的痕跡。
“這個人走路很穩, 他不急不緩地走向次臥。”奧爾跪在次臥門口,這兒的地上有幾塊相對較大的血跡,但是刮擦得太嚴重了,已經看不出原來的形態了。
警長也跟著站了起來:“因為那些那些血點很有規律。”
“是的。”奧爾說,“對方從一樓割破窗戶進來後,在黑暗中沒有弄出任何大的響動,直接上樓進入主臥再前往次臥。兩間臥室的鎖都是好的,要麼是兩對夫妻入睡時都沒有鎖門的習慣,要麼是凶手有鑰匙,或他精通開鎖,你們第一次來到現場時,檢查門把手了嗎?上麵有血跡嗎?”
案卷上沒標注,所以奧爾問。
“沒有血跡,因為最初以為是入室搶劫殺人,所以我們仔細檢查了門鎖,但是除了門口的窗戶,室內沒有任何被破壞的痕跡。所以,這也是熟人作案嗎?對方有鑰匙?”
“不一定是熟人,凶手應該沒鑰匙,但他是個開鎖能手。”他站了起來,指了指地板上的痕跡,“他應該是跪在這開門的,在沒有光源的情況下,完全靠聽的開門。所以才有幾塊較大的血跡,他衣服上的血流在了地麵上。還有這邊,我懷疑他的武器被裹在一塊布裡放在這。”
“武器?那家夥……不是個狼人嗎?”
“您過來一下。”奧爾招手,警長過來後,他指著地麵,“能看見嗎?三個小點。”
“沒有。”
“那您來摸摸。”
“好的……”
“如果趴下來仔細看,您能看見三個浸血的小點,這是對方把武器放下後磕出來的。”
其實警長已經摸出來了,但奧爾這麼一說他立刻又趴了下去,奧爾側著身,讓出幾線光來,有人飛快跑下去把提燈弄來了,奧爾接過來,舉在一邊:“我看見了!所以……所以這家夥是個人?”
警長跪在那,喜形於色。
對於這個“狼人”,警局從一開始的動物襲擊,到後來的殺人狂,後來到認為那是個狼人。
諾頓帝國的鄉村什麼狼人、吸血鬼、魔女之類的事情很“常見”,反正認定了誰是,大家一起抄家夥殺人就好了,簡單直接。反而是城市裡,對於這種是傳說中的存在更畏懼,總覺得這些非人的異類是“非人力可以解決的”,普通人找不到,也殺不死他們。
作為警察,警長一直努力保持冷靜,對外總是會說“我們一定能抓到凶手”,可他也害怕,每次帶隊巡邏的時候,聽見狗叫都讓他冷汗直冒。
但有兵器,代表著對方不是異類,他就是個人,那同樣作為人,對方也就是他們可以抓捕的了。
“對,是個人。”
其他警察也興奮了起來,許多人朝前擁,把羅森伯格都擠到後邊去了。
警長也站起來,給其他人讓位。
“這樣的兵器不是普通的店鋪能擁有的,武器也是線索。”
“明白,我立刻找人查附近的鐵匠鋪。”警長笑著點頭,抬腳又去踢那些下屬們,“快點!看完了快讓開!”
警察們被踢了也不惱,也笑著讓開了。
奧爾走進次臥,萬幸,次臥門口的血跡隻是稍有模糊,並沒有被徹底磨光:“這邊是女士,這邊是男士?”
“是的。”警長看著奧爾皺起的眉毛,“有問題嗎?”
“凶手在老夫婦的房間裡,首先對男士動手。但在這個房間,他首先對女士動手。”奧爾指了指地麵。
地麵上隻有一道滴落血跡組成的血痕,就是從門口到女士那邊的床頭的。
“發現屍體時,這位先生的頭朝著床頭還是床尾?”
“床尾。”
“……他不是逃跑自己翻下床的,他很可能是被拽下來的。”
“為什麼這麼說?”
奧爾直接躺在了地上,親自演示:“頭朝床頭,代表著受害人至少要從床上坐起來,身體朝著床尾的方向用力。一個人在被割喉的情況下,能做到那樣的動作嗎?所以如果他是自己掙紮著翻下去的,屍體的頭部應該朝向床頭。
凶手來這,大概率就是為了他。”
這家人姓溫特森,老溫特森是一位小有名氣的老裁縫,他十幾年前和另兩位同樣手藝不錯的老裁縫,合夥開辦了一家店鋪——頂針裁縫店。小溫特森當然也是個裁縫,他從小和老溫特森學裁剪,現在也能獨自做衣服了。
去年小溫特森剛剛結婚,娶的是老溫特森合夥人的女兒。
認識的人,都說這一家人的性格都很好,沒聽說過他們招惹了什麼仇人。這是個很普通,但也很幸福的家庭。
“我會繼續深查溫特森家。”警長招招手,另外一位警員湊過來,兩人耳語一番,這位警員也離開了。
“我們先回警局?一邊等線索,我一邊看案卷。”
“當然。”警長十分高興地答應著,他現在無比慶幸自己向索德曼總局提出了支援的申請。
這天晚上,奧爾回到警局後,看了一夜的案卷。警長一開始還陪著奧爾一起看,偶爾兩個人互有問答,但過了兩點,他就撐不住了,隻能把兒子和其他警官叫來,自己去睡了一覺。
一夜過去,厚厚的案卷奧爾看了一半多一點,筆記記錄了小半本。
問題一,那張照片,拍攝的人還恰好是一位記者,據他本人說,因為職業習慣,他是個隨時隨地都會帶著相機的人,所以,那天晚上他與女伴約會後回家的路上,聽見尖叫聲,下意識舉起相機,拍攝下了那張模糊的照片。
——這張照片是真的模糊,除了路燈下的類似狼頭人的身影,他後方的建築完全就是一片黑疙瘩。
奧爾問過了攝影師塔尼,想在大半夜拍下這樣的照片,那被拍攝的人,必須站在路燈的正下方,而且雙方的距離還要足夠近,才有那麼一點可能。
詢問過當時在場的警員後,他們說正在所有人都追捕犯人的時候,就聽見“轟”的中照相機快門聲,接著那記者就揮舞著相機跑了出來,大叫著“我拍下那個畜生了!”第二天,他從暗室裡拿出了這張狼人照片。
在哈勒姆鎮,記者在一夜之間聲名大噪。
“明天早晨把這個記者請來。”
問題二,這案子是有幸存者的,他寄到索德曼的案卷裡也說到了。就是男伴被殺,發出慘叫的那位女士,她受傷了,但是活了下來。可是之後無論誰詢問,她就是哭泣,表示害怕、畏懼,當時什麼都不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