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惡心了。
雖然從外麵看上去是很正常的,但撩開衣服,裡麵縱橫交錯,傷口還很新鮮。
仔細一看,頓時嚇呆了。
並不是傷痕,整個身體都被切斷了,切成一塊一塊的,然後再拚在一起,還穿著衣服,乍一看,就是一具看起來正常的屍體。
這是一起碎屍案。
警察看完屍體後心裡就有個大概的方向了。
接下來,就交給法醫了。
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各種調查。
王母醒過來,整個人都愣愣的,還不能接受兒子死掉的事實。
聽到警察問是怎麼發現的。
她終於有反應了,抓著警察的手,很激動的說道,“是她,一定是她殺了我兒子,警察同誌,你一定要把她抓起來,給我兒子償命。”
警察一邊安撫她,一邊套話。
然後才知道王母話裡的凶手是她兒媳婦,王健的妻子林雅。
而此時,林雅已經被送到了醫院。
她的精神好像出了點問題,醫生說是驚嚇過度,頭上的傷也包紮好了,沒什麼大問題,養養就好了。
王父接到電話的時候整個人都是懵逼的。
王健死了?
第一個反應就是怎麼可能。
也顧不得再找李家人,匆匆忙忙趕回去。
王健的屍體已經被拉到了警察局,王父回到家,隻看到房間裡一床變黑的血跡,頓時覺得頭一陣眩暈。
小區裡都在談論這事。
紛紛表示可憐。
天降橫禍。
王父已經顧不了那麼多了,又往警察局跑。
還要看王健的屍體。
警察一臉同情,就安慰他,要做好心理準備。
王父:……
整個過程都是渾渾噩噩的。
出來後,一句話都不說,蹲在地上就開始大哭起來。
“都是報應呀,報應。”
警察們:……
把王父扶起來,問他王健平時有沒有得罪什麼人,跟誰關係較好。
畢竟能神不知鬼不覺的把人弄死,還不留痕跡,一定是有鑰匙的人。
然而王父隻是搖頭,一臉悲痛,什麼話都不說。
警察還是把林雅列為了第一嫌疑人。
畢竟案發時,隻有她跟王健身處一室,兩人這些天還一直都在鬨矛盾。
林雅也沒有不在場的證據。
無端被背了鍋,林雅此時還精神恍惚著,林家父母就不乾了。
自己的閨女自己知道,人是有點嬌氣,但要殺人,還是自己的枕邊人,她是肯定不敢的,連蟑螂都怕的人,怎麼可能殺人。
就開撕。
說我閨女殺人,有本事把證據拿出來呀,沒有證據就空口白牙的誣陷人,小心我告你誹謗。
內心也很複雜。
怎麼就攤上這事呀。
不過之後警察出具的結果,很令人震驚。
作案工具是一把殺豬刀,上麵隻有他一個人的指紋,房間裡,隻有他跟林雅還有王母的鞋印。
這一切都指向自殺。
是他自己親手把自己的身體砍成了那麼多快,最後還把自己的頭給砍下來了。
這已經很難以置信了。
他還要把這些碎塊整齊的拚起來,再穿上衣服。
關鍵是,做這所有的事,還沒有把一直躺在他身邊的林雅吵醒。
這就玄幻了。
所有警察的表情都是震驚的。
嗬。
騙人的吧。
這根本就是不可能辦到的事情。
人是很脆弱的。
平時受點傷都覺得痛,更何況,把自己身體砍掉,那要承受多大的痛苦呀。
王健的身體裡並沒有驗出有服用了藥物的痕跡,當然,林雅也沒有。
王健的臉上也絲毫看不出很痛苦。
恩。
就像是在美夢中做完了這一切。
簡直……
因為這個案件實在太過詭異,根本一點頭緒都沒有。
所有的證據都指向自殺。
但偏偏自殺是最不可能的。
沒辦法。
一部分人走訪調查。
另一部分人開始調查王健的平生。
十五年前發生的那件事,很容易就被翻出來了。
所有人的眼神頓時就變得奇怪了。
嗬。
沒想到還有這樣一段經曆呀。
十來歲就殺人碎屍,這心理素質可不是一般的好。
因為未滿十四歲,賠了點錢就沒事了。
也算是付出了代價,為自己做錯的事負責了。
恩?碎屍?
這兩個案件雖然相隔了十五年,但從作案手法來看,有種詭異的相似呀。
反正也沒頭緒。
就從這裡開始調查好了。
恩,從記錄來看,當時作案的是有四個人。
就去查。
依然是村裡。
另外兩家人搬到了不知道什麼地方,就隻有張強還留在村裡。
然而,前不久,張強也死了。
雖然沒有碎屍,但死在了糞坑裡,當初那個李佳怡的屍塊也是在糞坑裡發現的。
但李佳怡已經死了。
會不會是她的家人時隔多年想要為她報仇。
隻能去找李家人。
很好找。
李家人:……
當初涉事的四個人,有兩個都遭了報應。
還是很震驚的。
心裡還有種莫名的暢快。
但他們都有不在場的證據,嗬,根本就不在一個城市,火車汽車收費站也都沒有他們的出行記錄。
李佳怡的父母這段時間一直還都在加班。
有監控作證。
證據確鑿,警察也沒辦法,不可能把罪名強按到他們頭上。
隻能離開。
關上門,李佳怡的爺爺就轉過身,走到一個房間,從桌子底下拿出三支香,點燃了,插在香爐裡。
好半晌,才說話。
“老太婆,終於等到了,那些害了咱們佳怡的人,終於遭報應了。老天呀,終究是公平的,隻可惜呀,來得太晚,你沒看到。”
臉上老淚縱橫。
客廳裡,李父摟著李母的肩膀,李母抹著眼淚,嘴裡念叨著,“佳怡,我的佳怡,我的乖女。”
桌子上,一個相框裡,穿著公主裙梳著小辮兒的小姑娘笑得十分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