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父瞪了她一眼,“老子還不知道這些?要你來多嘴多舌。”
就算沒有張蘭,他也不會讓李慧珍回來的,村裡自古都認為這潑出去的水再回到家裡是種很不吉利的事,會壞運。
嫁出去的女,對娘家來說已經是外人了。沒有讓外人住家的。
李母也是這個意思。
她並不心疼女兒,隻希望李慧珍是一時氣話隨口說說罷了。
唉。
女人離了婚可咋活呀。
張蘭撇撇嘴,看了眼神情無奈的李母,輕哼一聲,“不是我這當嫂子的心狠,小姑子這日子過得有滋有味的,姑爺又在事業單位上班,福利好待遇好,又不抽煙不喝酒不打牌也不在外麵亂晃,珍兒她是吃飽了撐著才想離婚。”
把辛辛苦苦照料的家讓給彆的女人,是不是傻。
就王林那條件,講真,就不愁再娶的,離婚都是女的吃虧。
當然,彆人吃不吃虧關她屁事,隻要她不吃虧就行了。
李慧珍真離婚回來了,要占一間房是明顯的,還有吃飯問題,用水用電什麼的,總不能這些都讓她男人來承擔吧。
本來養倆老不死的都夠煩了,再加上個小姑子,還讓不讓人活了。
張蘭已經打定主意,就算李慧珍回來了,也絕不讓她進屋。
趕出去。
李母歎息,“誰說不是呢。”
誰家的日子不是這樣子過的,床頭打架床尾和,就她矯情。
就不能為了娃娃忍忍?
等到王茂成家立業,又要幫著帶孫子,一輩子也就過去了。
男人不好,還有兒子呀。
李父站起身,看著老伴跟兒媳,說道,“我告訴你們,一會兒那逆女回來了,不準她進屋,就是是老子說的。”
“讓她給老子站在外頭想清楚了。”
他說完,就背著手出去溜達了。
然而被討論的對象思如其實根本沒有回娘家的打算,她提著一包簡單至極的行李走到一家旅店門前,在這裡臨時租了間房子。
嗯。
這個時候另外租房也來不及了,幸好她手機上還有點零錢,先租個短期的過渡一下,等明天辦了離婚手續再找房。
王林,希望他耿直點。
但不可能。
王林在給李慧珍娘家打了電話後就一臉看好戲的坐在沙發上,結婚十幾年,他很知道李父有多難纏,而且很暴力。
關鍵李慧珍很怕李父。
哼。
想離婚?做夢。
他其實早就對李慧珍沒多少感情了,天天看著個黃臉婆也很煩的,可中年夫妻不就這樣嗎?湊合著過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