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兩百二十三章 尋根12(2 / 2)

快穿之炮灰不傷悲 遊7 5048 字 10個月前

“現在想想也是跟他們鬥氣。”

“偏不要我乾的事情,就偏要做。”

“在我二十三歲那年,在去找一個朋友的時候認識了個女人,當時她還是彆人的女友。”

說這話時,他是看著思如的。

思如:……

抿唇,並沒有接話。

楊光有些失望的收回視線,繼續道,“那個女人長得白淨清秀,雖然才十七歲,卻已經有個一歲的兒子了。我並沒挖牆腳,是她自己的選擇,而我那朋友也隻是玩玩而已。”

“他當時笑了笑,還祝我們幸福,百年好合。”

“我午夜夢回,終於懂了。”

“他在嘲笑我。”

楊光雙拳緊握,目光裡閃動著怒火,“那分明是個賤人!”

“我跟她在一起的時候就不安分,經常出去勾三搭四,為此,我們吵架打架冷戰是很常有的事情。她未婚生子,我爸媽更是不同意,對那小孩就像是對隻狗,吃飯從來不許上桌,端碗飯給他,連勺子都不給,小孩在我家生活了一年,基本上是用手抓飯吃的。”

“對這段感情,我的內心很複雜。”

“就像掉在屎上的錢,撿起來嫌臟,棄之又可惜,還夾雜著想要報複他們的心情。”

“後來,羅妹崽懷孕了。”

“我一直想分手來著,但突然間要當爸爸了,這種感覺……很難以置信,是血濃於水。”

“可我沒錢。”

“父母各種不支持。”

“最後實在沒辦法,口袋裡比臉還乾淨,連去醫院檢查的費用都拿不出,更彆提生產了。”

“我們決定把小同賣掉。”

思如麵色很冷,“這個提議是誰先說出的。”

很重要。

她的目光透著威懾。

楊光不敢直視,他側過頭,想說是他的錯。

但不知為何一出口便是……

“是羅妹崽提的。”

“她怕死,肚子已經那麼大了,不可能不生。”

“她想得很清楚,以後是要跟我過日子的,以前跟彆人生的孩子肯定是拖累,又很恨,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眼不見心不煩,賣了算了。”

“小同又不乖,經常把衣服弄得很臟……”

楊光的聲音越來越小。

思如冷笑道,“要求一個兩三歲大的孩子愛乾淨,你們不覺得自己有點好笑嗎。借口罷了。”

楊光不敢看她,“我承認,是借口,可我們當時真的養不起了。而且,我也不想給彆人養兒子。”

“那家人說生不了,我想著小同過去怎麼也比跟著我倆好,就送了。”

“送?”

思如嘲諷,“你這分明是賣。”

“你們有沒有想過那孩子的感受,才兩三歲,就被當作貨物一樣的賣掉,離開媽媽身邊,睡醒後睜開眼是完全陌生的環境陌生的人,有多恐懼。”

楊光側過頭,小聲反駁,“他才多大,知道什麼是害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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