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與玫瑰(2)(2 / 2)

“好吧,你說得對。”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東西下樓的時候,就真的看到迪克坐在大廳裡等著我了。他身上穿著一件薄衫,外麵隻套了一件夾克,我忍不住想,要是我敢穿這麼少就出門的話,肯定得凍死。其實我更意外的是提姆,他居然還沒去睡覺,也在客廳坐著。

臨走之前,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一路小心。”

我點點頭,有來有往的伸出手拍了他一下——他比我個子高,從這個角度我隻能拍到他的手臂。

“你該睡覺了,男孩。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又熬夜了?光看著你我就覺得累了。”

有什麼工作非得晚上做不可?我怎麼想也想不通。提姆衝我虛弱的笑了一下,端著杯子轉身走了。

迪克開著車一路把我送到機場,路上開得飛快,但是從來沒有超過那個臨界的標準。我開始懷疑是不是這個家裡的男人開車技術都這麼好,如果我打算考車本的話,能不能拜托他們幫我做做練習。

從莊園到機場要走老遠的一段距離,幾乎是橫跨了整個哥譚市。感恩節假一共要放七天,我打算在上海待三天,再加上路上要花的時間,回到哥譚之後滿打滿算還能休息兩天。我帶的東西很少,這是我一直以來都有的習慣。出遠門的時候我不喜歡帶太多東西,一個是從前我本來也就沒有多少東西可帶,二是我這人總是丟三落四,又嫌麻煩,索性就能不帶就不帶。

在登記之前,我和迪克再三保證自己一下飛機就會給他發郵件、並且每天都記得打電話通知平安。其實我認為他想的太多了,雖然我之前沒去過上海,但我還是覺得,這世界上大概沒有哪裡會比哥譚更亂,甚至沒有哪裡會像哥譚一樣亂。

我的這個思想在飛機上得到了證實——坐在我旁邊的那位先生也這麼認為。當時我正在用麵前的小屏幕看電影,就忽然聽到旁邊的一個男聲說:“哥譚真是太亂了,我還沒見過哪裡的罪犯能像他們那裡的那樣會折騰呢。”

我愣神了一下,才發現他是在和我說話。於是我小心地湊過去看了一眼他正指著的自己麵前的小屏幕,裡麵正播放著哥譚實時新聞。

這個人看上去四十出頭,身上穿著乾淨整潔的西裝,微胖。黑眼睛藏在鏡片後頭,說話的時候帶著一點南方口音,不太明顯,大概是個上班族。我猜他可能看我是個亞洲人就搭話了,畢竟我長得一點也不像混血。我活了這麼多年了,除了知情人以外,從來都沒有哪個人問過我‘你是不是混血’。就連我自己在得知我爸是布魯斯·韋恩之前,也一直以為自己是個純種的中國人。

所以當初知道了自己是個串兒之後,我還難過了幾天呢。

我沉思了一下,點點頭,說:“是啊。”

那個人看我回答了他的問題,便來了興趣:“小姑娘,我看你也不大,你自己一個人到那裡去做什麼啊?”

“呃……讀書?”我回答,“您呢?”

“我?我當然是倒了大黴才會被派過去出差。誰叫我運氣不好呢,不過我終於熬出頭了。”說到這裡的時候,那人看上去鬆了一口氣,“可以回家陪老婆孩子了,我還從來沒這麼想過我的辦公桌呢。”

“哦,是這樣,恭喜您。”我乾巴巴的說,“其實——其實我覺得哥譚也沒那麼差,我覺得這座城市還行啊,也有一些——好的地方。”

聽了我的話,他馬上就開始用一種看怪物的眼神看著我。在驚訝的瞪了我一眼之後,直到整個航程結束,他都沒有再開口和我說過哪怕一句話。我不覺得我說錯了什麼話,反而樂得清淨的看完了那部動畫電影,又開始看《電鋸驚魂》。那個人看我的眼神於是更奇怪了。

不過仔細想想,我覺得我可以理解對方,畢竟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對於這座城市的印象都是這樣。如果擱在一年以前,要是有人也這麼告訴我‘哥譚挺好’的話,我也會覺得驚訝,尤其對方看上去還是一個外鄉人。但我現在越來越不後悔自己來過這裡了,那種打心眼兒裡生發出來的感情是真切的,哪怕隻有一丁點兒,也是真實的存在。

或許也是因為摻雜了其他的什麼感情——我想。就像那位先生在大洋彼岸有著等候他的家人,因為那裡有他的心之所向,所以才會歸心似箭。我也一樣,這座城市對於現在的我來說,不隻是曾經壓在陰霾下的一座記憶、不隻是新聞上的長篇報道,也不隻是關於學業和未來。這裡還有我的家人,這裡已經是我的另一個家。

我會為了自己終有一天還可以回到那裡,而感到幸福。

挺好的。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一更get

掉碼倒計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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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大家多給我一點評論!!!我一個人好孤獨好寂寞好無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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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是太愛桶了,他太好寫了,簡直想給他開一百個坑!!!

昨天睡覺之前又有了起碼不下五個關於桶的長篇腦洞,中短篇的腦洞也有好幾個。忍不住開了兩個預收,其他的我也好想寫a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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