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事情的源頭就是因為我非要逼著提姆告訴我那些秘密,事情鬨到現在都是我活該。那天算不上吵架的吵架之後我還從來沒有見過他們,一想到這裡我的鼻子就酸了。
他們會原諒我嗎?因為我私自戳破了人家的秘密,還給他們添了那麼大的麻煩。布魯斯肯定愁都愁死了,誰叫我非要鑽牛角尖啊,你看看這世界上哪個家長沒有秘密?要是當初能等到他們主動告訴我就好了,現在我也不用天天戴著手套麵對一堆枯草崩潰的抹眼淚。
門羅老師拍了拍我的肩膀鼓勵我,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要第一次離群的幼崽。我小幅度的朝她點了一下頭,感覺自己就像是個持著劍的勇士,要頭一回上戰場麵對內心深處的恐懼。
我深吸了一口氣,開始邁步子。等我磨蹭完了我和迪克之間的小半部分距離後,他忽然朝我走了過來,速度很快。我一驚,往後倒退了一步,第一個反應就是把兩隻手藏到背後去。
要加油,彆慫,隻要不伸手就什麼事兒都沒有——我在心裡給自己打氣,抬起頭來,望著他那雙閃閃發光的藍眼睛。
原來它們在萬千星辰的映照下是那麼的好看。
“……嗨,迪克。”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2 哥譚特殊人類學校
(1)
大家好,我是雪莉。
眾所周知,哥譚市是一座奇葩城市。這裡有全世界最陰的天、最不靠譜的警察和最黑的夜。這句話是我的朋友兼前同桌兼前室友旺達·馬克西莫夫告訴我的。為什麼要說這麼多‘前’呢?因為我從今天開始就要轉學到哥譚特殊人類學校了。
我原本是紐約特殊人類學校的學生之一,就讀‘天賦人類’係二班,最好的朋友是同班同學馬克西莫夫兄妹、琴·格雷和隔壁‘後天變異’係一班的彼得·帕克。而由於一些不太好解釋的私人原因,在十八歲這年的某一天,我被迫離開了自己深深熱愛著的紐約特殊人類學校。
臨行前我格外舍不得自己的好朋友們,還忍不住抱著我的班主任澤維爾教授大哭了一場。直到旺達和皮特羅再三向我保證他們一定會每天都和我發郵件、一個月至少聚會一次,我才好不容易止住眼淚。
來到哥譚市的第一天,我就感到了明顯的不習慣。我原來的學校位於威徹斯特郊外,那裡永遠都是一碧如洗的藍天。而哥譚市頭頂的灰蒙好像就從來沒有散開過,我一看就覺得又頭疼又壓抑。學校的環境也是,紐約特殊人類學校看上去像是童話裡的古堡,而哥譚特殊人類學校陰暗冷清,像一所瘋人院。
我非常不喜歡這裡。
我是一個人提著行李箱來報道的,負責接待我的人是我新班級的班長,提摩西·德雷克。他看上去是個挺友善的人,但就是老跟帶著麵具似的,隨時都繃得很緊。他也不覺著累。
提摩西——他讓我稱呼他為提姆——告訴我,我的新班級號是四班。
我有點好奇的問他:“這所學校不給學生們分係彆嗎?”
我剛路過那一長排教室的時候,發現這裡隻有班號之分,什麼樣的同學都混在一起念書,感覺亂糟糟的,一點調理也沒有。和我以前的學校完全不一樣,我們那裡把學生分成好幾個係因材施教,比如說當時我就讀的‘天賦人類’係班牌是黃色的、彼得所在的’後天變異‘係班牌是綠色的。除此之外,我們還有一個’特殊訓練‘係,雖然我沒有朋友在那個係讀書,但我知道,他們的班牌是紅色的。分彆對應不同的係,教授我們的老師也不一樣,比如我們係的澤維爾教授和蘭謝爾先生,比如彼得他們係的班納博士,再比如‘特殊訓練’係的斯塔克先生、羅傑斯先生和羅曼諾夫小姐,他們各自擅長的東西都不一樣,就像我們這些學生的能力也都不一樣。
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提姆,提姆想了想,回答我說:“但我們學校一直以來都是混合教學,這樣包容性更強,也便於讓我們結識多樣化的朋友。”
“好吧。”我無話可反駁了。
他領著我見了我的新班主任布魯斯·韋恩先生,還有助教阿爾弗雷德·潘尼沃斯先生。他們和我想象的十分不一樣,韋恩先生給我一種高高在上的大總裁即視感,而潘尼沃斯先生比起儒雅的教授更像是無所不能的英式管家。
咳,我瞎說的,絕對沒有彆的意思。
韋恩先生遞給了我一張課表,然後告訴了我宿舍的位置。在我前往宿舍的路上碰到了據說是我同班同學的理查德·格雷森和芭芭拉·戈登。芭芭拉的姓氏我熟啊,這不是和警察局的戈登局長一個姓嘛。格雷森我就不知道了。
他們熱情的說要幫我搬行李,我感到有點兒手足無措,拒絕也不是,不拒絕更不是。但芭芭拉告訴我她就是我的新室友,叫我不要和她見外;而理查德是她的男朋友,他們讓我叫他迪克——這真是個奇怪的名字。
我一下子就認識了三個新同學,收拾好東西之後,我就跟著他們去了班裡。我剛好能趕上下一節課,課表上寫的是‘格鬥基礎’,授課老師是班主任韋恩先生。
提姆幫我指了指我的座位,是教室最後一排靠窗的那張雙人桌。在我走過去之前,我發現那裡已經坐了一個男孩子了。
啊——新同桌。我在心裡想。在紐約的時候,我的同桌一直是旺達,那麼多年都從來沒有換過。這是我長這麼大以來第一次跟男生坐同桌,我不免有點緊張。
在我注意到他的時候,他正用手撐著下巴,看著窗外那棵半禿不禿的樹上飛過的大群麻雀。我盯著他黑色的後腦勺兒看了一會兒,突然覺得,這真是個漂亮的後腦勺兒。他看上去塊頭挺大的,比彼得和皮特羅都大上一圈,校服襯衫的袖子隨意卷到了手肘的位置,露出修長結實的小臂,肌肉線條分布的特彆好看,有種藏不住的力量美。
提姆打斷了我的神遊:“這是傑森,你的新同桌。他——呃,他的脾氣可能有點不好,但本質上是個好人,希望你們能夠好好相處。”
說這段話的時候,提姆的臉上分明就寫了清清楚楚的‘自求多福’幾個大字。他的眼神有點兒同情,我下意識想到了昨天晚上我剛看的那部電影。
《十三號星期五》,裡麵的主人公也叫傑森。我倒是不怎麼怕恐怖片,但萬一現實中的傑森和電影裡的傑森一樣的話,那我就完蛋了。
上帝保佑我。我在胸口畫了個十字,做好了心理準備之後,就向我的位置走了過去,拉開椅子。
“你好,我是今天轉學來的新同學,很高興認識你。”
我先發製人,主動和他打了招呼。據說主動散發友善的人往往更能讓人感到親切,我還挺想和新同桌打好關係的。
那個男孩回過頭來,光坐著就比我高出了小半個頭腦袋,想要對上他的眼睛,我不得不稍微抬起一點下巴。
他的臉慢慢轉過來,我愣住了。
我的新同桌長得可太好看了,他怎麼這麼好看呢?黑頭發,藍眼睛,帶著一點哥特式味道的長相,怎麼看怎麼是我最喜歡的類型。骨骼深邃、棱角分明,帥得個人風格濃鬱,辨識感強,彆人想模仿都模仿不來。就像是走‘壞男孩’路線的歐洲男模,但是比那些男模又多了一種難以磨平的侵略感,讓人無法忽視他。
我沒忍住,抖了一下,但依舊覺得和這人當同桌血賺不虧——帥哥啊,誰不喜歡?每天光看著就覺得世界都亮起來了。
帥哥看我一直盯著他看,挑了一下眉毛。這個動作帶著點兒痞氣,被他做的特彆好看。我的臉“唰”的一下就紅了,好像一隻蒸鍋裡的蝦。他大概覺得我這副模樣挺好玩兒的,漫不經心彎了一下嘴角。
“傑森·托德。你叫什麼名字?”
我望著那雙像結冰的海麵似的藍的透徹的眼珠子,既乾淨又冷冽,裡頭隻盛著我一個人的影子。我的心裡“咯噔”一下,腦子裡的警報器拚了命的響起來,謔,那架勢,氣吞山河的。
雖然我的新同桌不是殺人狂,但我還是覺得自己完蛋了。
——我對他一見鐘情。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