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們的小高跟踩得咯咯響,男士們的套裝筆挺,領帶外掛著門卡, 在胸前蕩來蕩去。
一水的衣冠楚楚, 精英中的精英。
人流中, 隻有一個女孩與眾不同,格格不入。
每一個經過她身邊的人, 都驚恐地多看她一眼。
畢竟這年頭,大中午的,敢公然穿著睡衣在CBD亂逛的人實在不多了。
女孩穿著一身印著棕色小熊的睡衣,過肩的長發柔順地披著,一張小臉——
其實每個路過的人都在想,這女孩雖然穿得挺奇怪, 但是一張小臉卻出奇地聖潔美好。
純淨得如同天使。
皮膚潔白無瑕, 一雙無辜懵懂的眼睛清澈見底。
每一個偶然直視了那雙眼睛的人, 下一秒都不由自主地想要轉頭避開, 唯恐被看穿隱藏在心底的卑劣和齷齪。
不過人們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彆的東西吸引了。
一道弧線劃過天空。
幾乎是緊接著,馬路中間轟隆一聲巨響,轉瞬間, 平整寬闊的柏油路上多出了一個坑。
好像是一塊隕石從天而降。
車輛的急刹聲和喇叭聲響成一片,不少行人都停下腳步,有大膽的司機打開車門下了車, 走向隕石坑。
女孩卻連瞥都沒多往那邊瞥一眼, 照樣往前走。
“就是那玩意?”女孩在腦中問。
一個輕快悅耳的男聲答:“沒錯。”
馬路上忽然爆發出一陣尖叫。
感染開始了。
碰過隕石的人抽搐著倒在地上,變異,再血紅著眼睛撲向下一個人瘋狂撕咬。
個個都好像十年沒吃過飯。
一個傳兩個, 兩個傳四個,指數級增長威力驚人。
一時間已經分不清是人行道還是車道,到處都是狂奔的人和追逐的喪屍。
一片末日景象的瘋狂混亂中,隻有女孩一個人還保持著和剛剛一樣的步速,沿著人行道向前。
喪屍越來越多,很快就成群結隊,好像在跑馬拉鬆,正是剛從起點出發精力充沛興高采烈的時候。
一支喪屍小分隊嗬嗬地嚎叫著衝到女孩身後。
像是突然遇到什麼障礙一樣,喪屍們在接近的一瞬間,自動向左右兩邊閃開。
越過她,繼續歡蹦亂跳地衝向下一個活人。
好像女孩是根電線杆,是棵樹。
一波又一波,喪屍潮水一樣飛奔而過,每個都把女孩當成透明人。
女孩名叫貝暖。
就在十分鐘前,貝暖還穿著心愛的小熊睡衣,趴在自己舒服的床上看,看到一半,突然收到快遞小哥的電話。
貝暖下了樓,一直走到小區門口,都沒看到快遞小哥的影子。
正在東張西望時,轟隆一聲巨響,一輛給超市運貨的大貨車突然瘋了一樣朝貝暖這邊衝過來。
就在貨車危險地側翻,馬上要把貝暖壓成餅的一瞬間,貝暖穿越了。
腦中多了一個悅耳的男聲,自稱係統三號,告訴貝暖,她穿進一本無cp末世文,叫《末世狂飆》。
這本書貝暖看過,講的是男主陸行遲在喪屍橫行的末世中帶領小隊一路砍瓜切菜的故事。
慘的是,貝暖穿成了書中的同名女配。
這位女配聖母病不輕,平時專拖小隊後腿,關鍵是在書的結尾,她為救一城人,以一人之力一舉滅了所有主角。
乾了整本書反派和喪屍都沒乾成的大事,被讀者罵成篩子。
還好,書中的情節貝暖還記得,正琢磨著怎麼直奔安全區時,三號帶來一個悲催的消息——
擅自OOC那是不行的,直接躲進安全區那也是不行的。
一定要認真當好聖母,聖母值滿格才能回到原來的世界。
貝暖默了默,“在原來的世界,我不是正在被大貨車壓嗎?回去乾嘛,送死?”
與其被貨車壓死,還不如在喪屍堆裡多活兩天享受人生。
就算變成喪屍,說不定還能當隻生活幸福的喪屍,滿大街撒著歡追著人咬,穩站食物鏈頂端的位置不動搖。
怎麼都比回去被車壓扁的好。
三號答得挺快,“如果在這本書的情節結束前聖母值滿格,任務完成,原世界的車禍死亡命運自動更改。”
“要是不能完成呢?比如進度走一半就被喪屍啃了怎麼辦?”
三號回答得更快了,“任務不能完成也回去,回去直接把你車禍的後半段撞完。”
撞完上半場,穿過來給喪屍啃兩口,還能回去趕上個下半場。
行吧。
“穿書就穿書,為什麼我身上還穿著我自己的睡衣?”貝暖問三號。
“因為書裡沒寫你穿什麼,我就把你的打扮全都保留下來了,衣服、鞋、頭發的長短、耳洞之類的。”
“書裡關於你的出場隻寫了這麼幾個字,”三號讀,“‘陸行遲和杜若在出城的S1高速入口又撿了個叫貝暖的女孩’,沒了。”
果然是妥妥的配角待遇。
又一波跑馬的喪屍狂奔過來,一個沒留神,差點撞上貝暖,趕緊往旁邊讓了讓。
就差補一句對不起了。
貝暖瞥一眼視野的右上角,那裡有個漂亮的發著暈光的小圈。
下麵明晃晃四個大字——
“新手光環”。
看一眼,就會自動冒出小字說明:“被動喪屍無視技能,持續時間:直到尋找男主任務完成。”
剛剛一進入世界時,三號就說了,不用太擔心,開局時有新手光環保護,不會被喪屍攻擊。
貝暖心想,還找什麼男主?就讓這個光環這麼掛著吧,挺好。
貝暖又往前走了一小段,過了幾幢寫字樓,總算看到幾家店麵。
好像平時逛街一樣,貝暖一家接一家地逛過去,裡麵早都沒人了。
最後是家醫療器械商店。
這次店裡倒是有人,兩個穿店員衣服的“人”在貨架間溜達,正在努力到處找門,看見貝暖進來了,理都不理。
對待顧客一點都不熱情。
貝暖無視他們,在貨架上找到一個頸椎治療儀,箍在脖子上。
頸椎治療儀是個加軟墊的塑料圈,三百六十度妥帖專業地保護住脖子——這個喪屍最熱愛的部位。
櫃台裡的座椅上搭著件衝鋒衣,旁邊放著個摩托車頭盔,應該是喪屍店員的。
貝暖穿上衝鋒衣,明顯是男款,大了好幾碼,一直遮到大腿。
又把摩托頭盔扣在頭上。
頭盔和頸椎治療儀有點打架,不過勉強能湊合。
旁邊的架子上有幾本時尚雜誌,貝暖找到一卷塑料繩,把雜誌綁在胳膊和腿上。
日係雜誌綁胳膊,歐美係綁腿。
完美。
最後又在櫃台裡翻出個雙肩包,裡袋有錢包和手機。貝暖把它背在背上。
打扮好了,貝暖對著玻璃照了照。
雖然造型挺奇葩,但和外麵毫無準備正在被喪屍追著亂咬的普通群眾相比,那就是上上下下,一身神裝。
一個喪屍店員終於找到門了,歡快地衝出去,加入跑馬的大軍。
另一隻喪屍還在迷宮裡亂撞,卻不知為什麼,突然停了下來。
他沒有焦點的眼神緩緩地轉向貝暖的方向。
難道新手光環沒用了?
喪屍突然一竄,猛地衝過來。
貝暖往後一閃,才發現喪屍的目標根本不是自己。
他越過貝暖,一路衝到門口,直奔店門外路過的一個人。
是個穿牛仔褲黑色兜帽衛衣的男生,戴著兜帽,拉鏈拉到鼻子底下,隻露出一雙黑白分明的眼睛。
他貓在牆角,偷偷摸摸的,正在躲路上的喪屍。
兜帽男沒留神這邊,被店員喪屍一個餓虎撲食,撲倒在地。
男生舉起一雙長腿勇猛地對著喪屍一通狂踹,翻過身七手八腳地往前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