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從玻璃窗戶照射進來,灑落滿室金色光芒,猩紅色的地毯上掉落著酒杯酒瓶,花瓶中插滿了鮮花,朝氣蓬勃,嬌豔欲滴,而花瓶巨大美麗,精致的陶瓷花瓶上有淺藍色的妖嬈圖案。
躺在花瓶後的人眼皮微動。
他未著寸縷,皮膚細膩光滑,陽光像一床薄被般籠罩了他,讓黑色的短發也有了暖色的光。
從屋內的角度看去,隻能看到他的一雙腳,腳趾渾圓,泛著微紅,腳背微微繃起,皮膚潔白如玉。
甚至不需要露臉,就能讓人想象到精致的瓷人。
那人睜開了眼睛,一開始有些茫然,雙目中隻有一潭死水,波瀾不驚,但是很快,他的瞳孔微縮,就像遭遇了什麼有關生死的大事,直到幾分鐘後才重歸平靜。
沈臻依舊不可置信,但他終於平靜了下來。
——他回來了!
回到了宴會的第二天早上,回到了他還活著的時候。
衣物就散落在旁邊的地毯上,襯衣已經被撕毀了,可想而知昨晚的一夜激情有多麼厲害,沈臻直接放棄了把那破布一樣的襯衣再穿上身,他就這麼赤著胸膛,穿著一件西裝外套站起來。
正好傭人們這個也要進來打掃了。
幾個女傭一起走進來,一看見沈臻,全都低下了頭,她們的臉上充血,好像下一秒鮮血就會流下來,順著下巴低落在地上。
沈臻敞著胸懷,大方的露出一片青紫的曖昧痕跡,這足以讓人麵紅耳赤,甚至腦補昨夜他和哪個女孩一夜顛倒。
“沈少。”管家匆匆跑過來,看到沈臻的樣子差點腳下不穩,他急忙穩住身形,急切地說:“二少領人過來了。”
沈臻早有準備。
就是現在,上輩子他糊裡糊塗和人發生了關係,第二天就被秦二哥帶人抓了個正著,他當時既羞又愧,不知道怎麼麵對自己,也不知道怎麼麵對秦大哥。
無論秦二哥說什麼他都隻能低著頭答是,然後自己就老老實實的滾出了秦家。
因為他在秦家“亂來”“亂搞”,這是現代社會,是不允許他和女傭“胡來”的。
等他回神的時候,他已經被送離了秦家。
現在想起來,這一切可真是可笑啊。
沈臻捂著眼睛,低低地笑起來。
管家用看傻子一樣的眼神看沈臻,這沈少不是腦子出問題了吧?
二少可是這個家裡最討厭他的人了。
沈臻和秦大少的關係很好,兩人一起長大,勉強算是竹馬,一起念書,有共同的興趣愛好,對事物的相同看法。
跟秦二少則相反。
秦二少當然不樂意頭頂上壓著一個,更何況這一個更受秦家家主的重視,連帶著連沈臻也恨了起來。
尤其是沈臻姓沈,他站在秦大少身邊,就相當於整個沈家都站在秦大少身邊。
所以他得想儘千方百計把沈臻趕走,斷掉秦大少秦越的一條臂膀。
和二少不同,大少秦越自己是個嚴肅的人,就恨不得讓家中子弟各個都把自己閹了,最好全都彆要卵蛋,不當男人,當個機器人最好。
秦爺自己沒有兒子,明顯就是把這個外甥當接班人在培養,現在秦家的人,以後都是大少的人,所有人都知道趨利避害,當然是大少怎麼說,大家怎麼做。
彆說讓他們假裝自己是沒有卵蛋的機器人。
就是真讓他們把自己閹了,估計也有一堆人爭著當第一個揮刀的太監。
沈臻曾經最愛秦大哥這一點,後來他才發現,秦越不是“嚴肅律己”,他隻是沒開這一竅,等他遇到了真愛,開了竅,他就比誰都荒唐。
而愛上這個秦越的自己,就像一個跳梁小醜,他跳得越高,秦越就越討厭他。
現在回過頭來看自己的上輩子,活脫脫就是把一副好牌打爛的典型。
就算秦越不喜歡他又怎麼樣?隻要在秦家,他就是沈家大少,離開了秦家,他這個沈家大少就一文不值。
管家急得跳腳。
沈臻卻慢條斯理的伸手撫平身上的褶皺,衝管家微笑:“我亂來了嗎?”
管家氣不打一處來:“您這!”
他指著沈臻敞露的胸膛,上麵的紅痕昭示著他昨晚都做了些什麼。
沈臻笑了笑:“哦,我亂來了。”
管家差點氣倒。
外麵傳來了腳步聲,不疾不緩,極有規矩,一聽就知道是秦二少秦理和他的下屬。
沈臻目不斜視的看著大門的方向。
一群人走了進來,但哪怕有這麼多人,所有人的目光都會集中在一個人身上,隻要他在,彆人都是陪襯,他大步走來,穿著一身整潔的黑色西裝,寬肩蜂腰,眼睛黝黑尖銳,嘴唇緊抿,黑色短發齊齊後梳,露出額頭和冷漠的眉眼。
秦理,一個心比天高的人。。
“沈臻。”秦理的聲音很低沉,沙啞性感,無論他說什麼都像是在示愛。
可惜沈臻並不吃這一套了。
“二哥。”沈臻站在秦理麵前,他似乎絲毫不為自己身上的痕跡感到羞恥,反而表現的大方坦蕩,如果不是他身上的痕跡這麼明顯,秦理都不會相信他昨晚會做那樣的事。
秦理的下屬距離他們有五步遠,管家也退到了一邊,秦家內部的事還輪不到他們來看熱鬨。
秦理盯著沈臻,他竟然緩緩地露出了一個微笑:“昨晚你和誰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