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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甌晚報》接連三天的反轉戲碼,不可避免地引發了某些小圈子的震動。觀點有好有壞,但更多的卻是歎服於東甌市地方部門搞事情的能力。
八歲小孩,貸款兩億,股本十億,隨便兩個數字結合,都足以挑動人的神經。
不過回顧以往,東甌市也不是沒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95年南非剛開放自由貿易市場,東甌市的老百姓就能開著漁船橫穿半個地球去南非賣貨的膽子,同樣讓人吃過一驚;再往前倒,老彭去邊境做的事,也不是沒人知道。
至於王包機包下飛機航線,東甌市老百姓自己籌集自己修建機場、鐵路,這些正大光明的搞法,更是幾乎年年都要來上一回。
但性質上,凡此過往的種種,和這回林淼乾的事情,卻全都有著本質上的區彆。
以老彭為代表的走私活動,那好歹是暗地裡進行的,雖然不合法,可也沒大張旗鼓,所以悶聲發了財;以王包機為代表的打破規則的這群人,則是奉行法無禁止即可為,高調無比地鑽了政策和法律的空子,也同樣做成了事情。
而這回林淼的貸款配資炒股的一條龍空手套白狼行徑,理論上,絕對是不合符現行法律規範的,尤其是行為主體人,壓根兒就不存在參與經濟活動的權利,然而就在這種情況下,從地方部門到滬城的證券市場,卻愣是全程沒有對他進行任何阻攔,甚至新聞上還對此做了報道。
那麼這算不算公然進行違法經濟活動?如果沒有東甌市地方的配合、支持甚至縱容,一個八歲小孩,又憑什麼能做到這一步?林淼的做法是否合法,這筆交易是否可以成立,交易所獲得的利潤,是否可以視為合法收入?
周一下午5點《東甌晚報》在東甌市以及其他全國6個大城市小規模發行後,不到3個鐘頭,東甌市、滬城和曲江省的證券監管部門,就全都收到了最最上麵的證監會的通知,要求緊密關注事件發展動向。隨後從第二天開始,司法界也開始有組織地對這件事展開了討論。
某級彆極高的討論會上,與會人員幾乎意見一麵倒地指出,這筆交易從法律上就不成立,交易必須取締,支持林淼貸款配資炒股的部門必須對其嚴肅追責;但同時會上也有微弱的聲音,表示這種事情發生在東甌市一點都不奇怪,在政策傾斜和財政支持相對不足的情況下,老百姓發揮創造力和主觀能動性,對金融活動做一些探索性的嘗試,原本就無可厚非。
某位姓魏的前去旁聽的社科院副院長,在會上看看而談,表示根據自己的調查,林淼除了不合符年滿16周歲這一條規定外,其餘在貸款、配資和投資的程序上,都是符合規定的,而且炒股使用的賬戶,開戶人是他的舅舅,程序上就更沒有問題。
再退一步說,東甌市最近一段時間建設項目頻繁,其中最亮眼的三個,城市大學城、城市某創業園和山區影視城項目,全都有林淼直接控股的公司投資。搞建設開發的時候,就允許控股人未成人,搞金融投資的時候就不許小孩子參加,如此雙重標準,和無恥的美國政客又有什麼區彆?!
這番公然的為林淼的辯解,立馬引起了司法界的同仇敵愾。
討論會現場吵成一片,支持林淼應該被追責的一方,指責維護林淼的人是荀建祥和郭鶴齡的同黨,公然踐踏國法;支持林淼的魏副院長則反唇相譏對方是法棍,隻知道拿教條說事,卻不知道法律到底是用來服務什麼的。
國家大政方針,一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你們這群鼠目寸光隻知道萬事學美國的二貨,除了把司法係統搞得跟天書一樣複雜,對老百姓和國家的發展建設,又有過什麼實質貢獻?我魏軍羞於你們這群傻叉為伍!
此話一出,24小時過後,到了周四,京滬兩地對林淼炒股這件事的討論,直接升級到了“國法和國策到底哪個更重要”的高度。
“反林黨”高舉依法治國的大旗,要對林淼趕儘殺絕,連發傳真督促有關部門,馬上叫停林淼的炒股活動,並對林淼的監護人和東甌市的有關領導采取措施。“挺林黨”則聯合部分金融界、新聞界、社科研究學者,對“反林黨”進行嘲諷,各路媒體上紛紛刊登評論,其中《東甌日報》上一篇由丁少儀主筆的文章最是勁爆,標題叫作:《未成年人保護法》終顯正麵意義——炒股有理,神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