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葬禮(1 / 2)

鬱棠收到了駱院長發來的消息。

周小魚的葬禮定在了這周末,看到這條消息,鬱棠晚上都沒能吃得下飯。

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鬱棠索性爬起來看林幾何關於廢死法案的采訪回放。

用手撐著臉,鬱棠認真地聽著林幾何的發言。

“我其實不太支持對凶手背景身份的過分挖掘和過分解讀,當然我們可以引以為戒,由此做社會層麵上的預防,我想說的是,部分凶手的遭遇的確讓人同情,可當他把刀揮向無辜的人,他就從受害者轉變成加害者,在剝奪他人生命這件事上,他並不無辜。”

“有人說廢除死刑可以解決冤假錯案的問題,可事實上,冤假錯案,這不是死刑製度的問題,是法律設計的問題,是刑偵程序的問題。”

“你以為取消死刑是對生命的尊重,但我以為恰恰相反,這是對生命的褻瀆。這是對已經死亡的受害者生命的褻瀆,對未來的潛在的受害者的褻瀆。”

“《論語》裡說不教而殺謂之虐,除特殊情況,法不溯及過往,因而在聯邦法律體係下,犯罪者能夠預見他的犯罪後果,殺人者依然選擇殺人,這說明犯罪者主觀惡性極大,殺人不死,必有效仿。”

“對死刑持慎重態度是應當的,古代有錄囚製度,我們可以限製死刑的適用條件,可以在決定死刑的權力外麵套上許多籠子,我從不反對對公權力的限製,但哪怕是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講,當我們運營社會,考量投入和產出時,取消死刑的弊處,也遠遠勝過它的利。”

“取消死刑,不僅違背世俗的殺人償命的觀點,而且是對社會公正風氣的破壞,是對受害者的□□,這是其一。”

“法律對人的行為有引導性,取消死刑無疑降低了許多潛在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犯罪成本的降低意味著會出現更多的犯罪,與有預防犯罪目的的法律背道而馳,這是其二。”

“其三,法律應當有它的公正,公正不是代替受害者原諒加害者,而是以對加害者的懲罰,彰顯法律對被侵害的公私利益應當受到加害者一定賠償的正當性的肯定。”

“有人稱廢除死刑是法律的寬容,我稱之為虛偽的理性,法律中的人性和理性,隻能在對加害者的寬容,和對受害者的吝嗇上體現麼?這不是法律,這隻是生者的法律,死者不受任何保護。既然法律無法在屠刀揮下的那刻,救受難者於水火,便該在事後,對加害者予以同樣的苦難。”

“最後允許我用一句感性的話結尾,如果諸位負責審判這次符紙案的連環凶手,是會讓他生?還是讓他死呢?”

果然是林幾何,很會打感情牌。

鬱棠知道死亡是什麼滋味,所以從來沒有原諒的打算,更不希望有人替自己原諒。

前世林幾何雖然在民眾心中威望頗高,但在法律界卻飽受排擠,她是聯邦的王牌法律學校出身,反對法律界主流的廢死主張,讓她飽受業內詬病。

即使這樣,林幾何依然劍走偏鋒。

永遠站在常人難以企及的高度,知不可為而為之,手持利劍,一意孤行。

林幾何不知道的是,在她死後的一年,廢死法案開始在聯邦部分地區試點。

那些已死的人,哪怕他們曾經有過鮮活的麵目,在死神鐮刀落下那刻,他們成了一座孤島。

這就是鬱棠希望林幾何活下去的無數個原因之一。

周小魚火化的那天,鬱棠和賀遲早早趕到了殯儀館。

這不是鬱棠頭回來殯儀館,早前江老火化時,是她親自送江老來的。

她並不喜歡這個地方,儘管這個地方並不意味死亡本身,不過是死亡的衍生品。

孩子們排著隊將鮮花放進了周小魚的手裡,花上還殘留著露珠,是孩子們從孤兒院的院子裡摘來的。

“我最驕傲的那朵花,她躺在屍袋裡。”駱院長緩聲說。

在駱院長臉上的皺紋裡,鬱棠看見了命運的殘忍與無情。

火化周小魚之前,殯儀館的工作人員突然說了一句。

“要不要再看她最後一眼?”

工作人員拉開屍袋的拉鏈,鬱棠再次看見周小魚玫瑰花般嬌豔的臉龐。

駱院長幾乎眼淚縱橫,她哆嗦著手,從口袋裡摸出一顆陳皮桂花糖。

這是鬱棠第一次看見駱院長失儀。

駱院長的聲音和她臉上的皺紋一般溫柔,可這溫柔裡,卻潛藏著無數被壓抑著的痛苦。

“外婆的寶貝,如果太苦的話,吃顆糖,就不會苦了。”

烈火燃起的瞬間,孩子們唱起了民謠。

“柏樹灣啊柏樹灣……外婆的柏樹灣……”

是鬱棠耳熟能詳的《外婆的澎湖灣》,不過在孩子們的嘴裡,澎湖灣變成了明德孤兒院所在的柏樹灣。

在簇錦鮮花和朗朗歌聲裡,燃起死神的火焰,這火焰會將周小魚的身體慢慢化為灰燼。

鬱棠心裡悶得發慌,她轉身走到外麵透氣,冷風蕭瑟,細雨撲在臉上,殯儀館外站著許多等待的人。

遺體火化需要好幾個小時,在她們等待的這段時間,周小魚的軀體會被烈火灼燒,直到化為灰燼,鬱棠頭一回覺得時間這樣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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