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七章/2022.9.27
菠菜並非本土菜蔬,它是兩千年前由波斯人栽培的菜蔬,當時叫波斯草。菠菜這名字,是後來演化而出的。
正史上菠菜第一次登場,是在貞觀二十一年,尼泊爾的國王那拉提波將菠菜作為禮物,派使者前往長安,送給李世民。
顯然,曆史上波斯的菠菜可能更有名,但尼泊爾也是產菠菜的。
《唐會要》曾記載這樣一番話:“尼波羅國獻波棱菜,類紅藍,實如蒺藜。火熟之能益食味。即此也。”由此可見,在當時菠菜還有個彆名,叫波棱菜。
往返於尼泊爾與大唐或波斯與大唐的商隊,行路上都會帶來自家鄉的美食,彆問他們是怎麼保存的,這畢竟是有空間儲物的西遊記世界,為保鮮,香料藥材及菜蔬都存在空間內,就怕沿路顛簸,使其營養流失。
被鐘離珺找上的商隊也挺懵,他們不是沒見過攔路進貨買香料的,可連帶著問他們買菠菜,還真是頭一回。
拜托!菠菜的根莖可是紅色的,看這顏色你們敢吃嗎?
這年頭人對顏色鮮豔、從未嘗過的果蔬都敬謝不敏,生怕吃了中毒。想想番茄,明代一開始傳入中國時隻作觀賞之用,還是到了快二十世紀才被普遍食用。
對當時的百姓來說,鮮豔的菜蔬就像是色彩斑斕的毒蘑菇吧。
像李時珍一樣繼承神農嘗百草遺風的人少之又少。
可鐘離珺就不同了,他還是很熱衷於挖掘新菜的,而且就算中毒又怎樣?反正也不是什麼靈蔬,還不是中毒就中毒了?
中毒了就逼出來!
修士的體質為他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
鐘離珺樸實地詢問波斯人,菠菜怎麼吃?
波斯人操著古怪的漢語表示:“加點鹽,煮著吃。”
鐘離珺立刻嘗試了。
也不怪他急,唐代蔬菜種類還是挺少的,像葉子菜,最常見的是菘菜,也就是我們今天說的大白菜。但菘菜絕不是唐最時髦的蔬菜,這年頭人都更喜歡吃葵菜,一種滑溜溜黏膩膩的綠葉菜。
甚至有不少詩人留下詠秋葵的詩。
鐘離珺這人對吃的都很博愛,可吃多了他也覺得膩味,就想換換口味,像他這樣的老饕,立誌吃遍天下美食。
更何況,鐘離珺也不是很喜歡秋葵的口感,有時他會覺得葵菜黏糊糊的。
頭次嘗菠菜,鐘離珺眼前一亮,或許是沒處理好,菠菜還帶著股土腥味,然瑕不掩瑜,吃碗菠菜後,鐘離珺充滿了力量!
他腦海中劃過菠菜的無數種吃飯。
最後,他向波斯商人購得種子,又往烏斯藏去了。
……
“阿嚏——”
一陣寒風吹過,高長鬆打了個噴嚏。
烏斯藏這晝夜溫差十分之大,剛歡度完豐收的季節,小風就吹起來了。
高長鬆外出時見村人換上了冬衣,這年頭可沒什麼羽絨服、棉襖,富裕人家會在布裘裡充絲綿,輕薄又保暖,可這玩意兒哪怕高長鬆都不會穿,一是修道之人不怎麼怕冷,二是這衣服太太太昂貴了。
絲綿沾了一個“綿”字,可根咱們常說的“棉花”不是一個棉,這是種用蠶絲製成的棉絮,工藝上比較接近現代的蠶絲被。
蠶絲被可不便宜,這還是在生產力發展的現代,放在一千五百年前,非達官貴人是用不起絲綿製衣禦寒的。
稍微殷實點的人家首選的禦寒之衣是皮裘,也就是皮草,這也分個三六九等,譬如狐、貂、貉、豹做得皮草稀有,多為貴人所穿,百姓則穿鹿裘、狗裘等。
說實在的,都穿上皮草了,這起碼家裡得有勞動力能抓麅子、鹿,才有皮裘穿,再窮一些的人家,就像是古詩中說的,蓋紙被,穿紙衣。
不過這裡的紙,並非我們理解的紙,要不然百姓早在嚴寒之中被凍死了。
紙衣既然能盛行,就證明它還是有一定抗寒保暖性的。
紙衣的原料是楮樹皮紙,此紙十分耐磨,且隔熱性完勝麻布,已經快把麻布紙衣給淘汰了。
高長鬆家貧時也穿過紙衣,他感覺:硬是真的硬,保溫,馬馬虎虎吧,隻能說聊勝於無。
無錢的村人除紙衣外還會左套一層、右套一層,他們的外套多是麻布所製,夾層裡縫了破布頭、麻繩、廢紙等一切似乎能禦寒的廢品。
成品說禦寒是不可能的,擋風還差不多。
去年高長鬆自己還在掙紮,自然沒有閒心搞彆的,但在第二個寒冬即將來臨的今日,他也琢磨著能不能做出價格在皮裘之下的防寒品了。
哎,禦寒衣物,最好的原材料不就是棉花嗎?而且棉花也不是沒有傳進中國,早在未經南北朝時期,就有棉花了,可惜直到現在還隻當觀賞品,要他在全國大力推廣,也得當上朱元璋,在全國強製推行種植才行啊。
考慮到下一任皇帝是李世民,他還是無視種田係統的爭霸功能吧……
推廣棉花是行不通的,他自己種棉花都欠奉,高長鬆從未在古格鎮周圍看見過!
但是,學習一下穿越者前輩們的經驗,搞點毛衣還是有可能的。
高長鬆還是看過不少穿越的,隻要穿越古代,就必然打鐵製糖織毛衣,可能是這三項賺頭比較大吧,哪怕是當時有技術,這還不是能進行技術革命嗎?
毛衣這玩意,看似走進千家萬戶,實際上它進入中國的時間是比較晚的,否則在明清時期就用該有布袍配高領毛衣這種時髦的搭配了。
它是在二十世紀才被國人逐漸接受,並且推廣開的。
但在西方,毛衣很早就登上了曆史舞台。
兩河文明遺址中就出土了上古毛線製品,在唐代時,整個地中海都應遍布毛衣的影子。
當然了,高長鬆想著織毛衣,可是有的放矢的,他認為烏斯藏具有搓毛線、織毛衣的先天優勢。
其中原因還得細細道來。
首先是烏斯藏在曆史中的原型是吐蕃,文成公主進藏的那個吐蕃。
在傳統曆史中,吐蕃一直是遊牧民族,文成公主帶來先進的技術與農業知識後,才變成半農耕半遊牧民族的。
有農耕做後勤保障,又有遊牧民族一貫的機動性,唐朝中期的吐蕃才空前強大起來。
西遊記中,高老莊人明顯過著農耕生活,這也從側麵展現出,吳承恩老先生筆下的烏斯藏不是單純的遊牧民族,實際上,根據高長鬆對本國的理解,這毫無疑問是個農耕與遊牧兼具的國度,彆的不說,圍繞在古格附近的察雅、八宿、類烏齊、左貢、桑昂等地中,一半都是草原。
他們這的常見畜牧有犛牛、名馬與羊、彘、驢等等,考慮到唐代人比較喜歡吃羊,羊又成為了當地的大種牲畜。
馬就不用說了,那是國家機動力的根本,算戰略物資。
烏斯藏的羊為了應對高原惡劣的氣候,自發性養出了一身厚厚的毛皮,一般情況下,這些毛皮會被整張剃下來加工成羊裘賣給平民,如果嫌棄羊毛太臟,不願意鞣製,那就會成為肥料。
高長鬆算了一下買純天然羊毛的價錢,倒吸一口冷氣,謔,這簡直是無本的買賣!
考慮到從無到有的過程,高長鬆決定從最簡單的搓毛線開始,這一部分實踐無法交給其他人來做,隻能靠他自己摸索。
*
高長鬆聽聞胡屠戶來了,親自出去見他。
胡屠戶是鎮上的屠夫,在封建社會屠戶是賤業,可比起尋常老板姓,他們的錢包還是鼓鼓囊囊的。
他身兼數職,宰羊又殺豬,以前胡屠戶都從農戶家買黑豬,肉說緊實也緊實,就是一身騷味,他都不大願意吃。
不知從何日起,長安來的郎君都要專門去高老莊吃東坡肉了,他一開始隻將其當茶餘飯後的談資,聽一嘴便罷了,可當他真看見高老莊產的豬——個頭那麼大、肉那麼肥、還沒有臊味,胡屠戶甚至想,這彆不是尋常豬,是豬妖吧?
不過,豬妖怎麼會有如此多頭?定然是此地出了個養豬能手,聽說那十二郎家都不是養一頭、兩頭豬,是養十幾頭、幾十頭。
胡屠戶咋舌,他們哪來這麼多糧食養豬的?
高長鬆:感謝豬飼料配方。
胡屠戶看見高長鬆,那定然是恭恭敬敬的,高十二郎的名聲他們都聽說過,對他這樣的屠戶來說,高長鬆是上線,不跟他搞好關係,哪有豬可以賣?
這十二郎的來意也讓他覺著奇怪,隻聽他問:“胡屠戶,今日羊賣得可好?”
胡屠戶摸不著頭腦,還是答道:“較往日是好些,天寒日冷,吃點羊肉暖身子。”賣得都要比豬好了。
高長鬆說:“還是以往那樣,直接從牧人那牽幾隻羊,等人要了直接剝皮?”
他胡亂點頭。
“羊毛價格如何算?”
“羊毛?”胡屠戶問,“要連皮嗎?”
“有沒有皮都不妨礙。”
胡屠戶斟酌道:“那羊毛本就不值錢,十二郎若想要儘數拿去便可,你可彆忙著推拒,倘若你不要我也是拿去扔了。”
這種羊毛太臟,又沾了血,板結成一塊一塊的,哪怕是樹皮都比羊毛更保暖,貧寒人家的小兒都不願意拿,畢竟拿回家後還要多次清洗,他們又沒掌握鞣製的技法。
這天喝水太冷,若想把羊毛洗乾淨,手指都要凍成通紅的蘿卜塊了,反而得不償失。
高長鬆也沒白占便宜,他估摸價格,給胡屠戶打折,他今日挑的豬個頭最大,價格還便宜,等他牽著“哼哼”叫的肥豬從豬圈出來時,笑得合不攏嘴。
目前看豬圈的活落在了白兔精的手上,既然是勞動改造,那活必定是又累又臟,彆人不願意乾的,至於為什麼不給黃鼠狼精他們,那還不是怕他們監守自盜,把豬給生吞活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