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
梨園的老板姓王, 在南城混了好些年,好不容易混出一點名堂來, 因此看人眼色極好。
他隻在旁邊瞧了一眼,心裡便有了數,這位霍先生,隻怕是對那位沈家二少爺動了心思。
這也難怪, 那樣天上有、地上無的難得的尤物, 倘若不是出身太好,投生做了沈嘯威的兒子, 讓沈家當寶貝似的供了這麼些年, 早不知被多少人惦記上了。
偏這位沈少爺沒有自覺, 整日往戲園子跑, 不知道自己比戲台子上唱曲的還要招人。
要知道, 對於那些位高權重的大人物而言, 瑤台玉樹, 天邊皎月,越是可望不可即,越是有奪取的價值,何況這位沈家少爺又是那樣驕縱放肆,誰不想把這天仙似的人占為己有,親自給他調、教得服服帖帖,那才是趣味。
真正權勢滔天的人, 千金難買心頭好, 但凡瞧上了, 隻怕是不會輕易放手。
王老板眼看那位粉雕玉琢的沈家少爺,從霍先生懷裡脫身,氣哼哼地跑了,暗自搖頭,跑得了今天,還能跑得了明天?
瞧那霍先生的眼神,分明是不疾不徐,要抓捕獵物了。
王老板整了整麵色,規規矩矩作了個揖,道:“霍先生,那位是沈大帥府上的二少爺,是梨園的老主顧了,他年紀小,脾氣不大好,大帥嬌慣得厲害,您千萬不要與他一般見識。”
他在不動聲色地提醒霍謙,那是沈家少爺,可不是一般人家的男孩,更不是戲園子裡的伶人,動了他,便要承受沈嘯威的怒火。
他這戲園子畢竟開在南城,總要維護沈明煊一些,縱使霍家財大勢大,又如何比得上沈家這條地頭龍?
霍謙淡漠地掃了他一眼,一言未發。
隻是那眼神說不出的冷,王老板微微一震,冷汗流了下來。
霍謙道:“我還有事,就先告辭了。”
梅生咬著唇,期期艾艾地道:“霍先生,梅生今日,原本是要唱沈少爺指的《彩樓配》,為了您的喜好,臨時改的《貴妃醉酒》,如今沈少爺氣走了,您也要走,我這戲唱給誰聽?”
霍謙道:“今日不得空,改日吧。”
梅生麵露屈辱,正要再說什麼,被王老板攔在身後。
“霍先生慢走。”王老板往前送了幾步。
眼看人走遠了,王老板才回過頭,教訓道:“我知道你想隨霍先生去海城,這南城雖然位置好,連通南北要塞,可終究是個隘關,你想去海城發展,可他肯不肯帶你走還不好說,你又何必心急說那些話,惹他生厭,你難道瞧不出……”
戲子最是會察言觀色,梅生哪裡會瞧不出,他道:“我瞧得出,我知道,霍先生是看上沈少爺了。”
王老板歎了口氣,拍拍他的肩,道:“這也怪不得人,那樣的人,誰又不心動?若是不心動,也隻是不敢心動。”
梅生臉色白了些,點點頭,說道:“也對,他是大門大戶的少爺,親爹又是大帥,縱使驕縱任性,品性頑劣,也有那個資本,想哭就哭,想罵人便罵,嬉笑怒罵都是隨心所欲,可不像我這種做戲子的,就隻能陪著笑臉,疼了也要忍著,一滴眼淚都掉不得。”
王老板道:“你明白就好,各人有各人的命數,凡事看開點,彆把自己逼近死胡同才是。”
梅生應了一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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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梨園出來。沈眠揉了揉鼻尖,真是給撞疼了。他是故意演的這一出。
按照原本的劇情,昨日沈明煊在梨園輕薄了梅生,梅生雖是個伶人,卻很是心高氣傲,這份屈辱自是要記到墳墓裡的。
沈眠今日若是不來搗亂,梅生這一出《貴妃醉酒》唱完,霍謙認為他有些才華,答應帶他回海城。而霍家老太太最喜歡聽戲,有霍老夫人的引薦,他很快在海城混成了名角兒,紅極一時。
而這時候,原主恰好落難,梅生有所耳聞,感到報仇的時機到了。
一個深夜,沈明煊被幾個地痞無賴綁進一間破山廟裡,幾個人玩了他整整三日,直把他折磨得不成人形。
原主雖然是二姨太跟人偷.情生的,可他做了十七、八年的少爺,心氣早已養成,哪裡經得起這般折辱,最終投河自儘了。
他並不知道,自己昨日那般作為,算不算得上輕薄、侮辱了梅生,可他不會給那個戲子一丁點翻身的機會。
他心情忽然很差,大抵是受了原身的影響,心情不好的時候,就需要補充糖分。
沈眠走到一旁的地瓜攤,道:“老板,要兩個烤地瓜。”
伸手摸了摸口袋,今天這衣服是新換的,竟是一個子都沒有。
“哎!等一下,本少爺忽然不想吃了。”
身後傳來一聲低笑,有人往攤位上扔了一塊錢,男人高大的身影從身後籠罩而來,叫人莫名感到一絲壓力。
霍謙道:“我給你買。”
沈眠回頭瞥他一眼,輕哼道:“我都說了不想吃,不用你多管閒事。”
他轉身便走。
霍謙一把將逃跑的小家夥拽了回來,他細細打量這張漂亮的臉蛋,隻覺得這孩子乾淨的不像話,刁蠻任性的小少爺,卻有著這樣一雙清澈明淨的眼眸,眼眶還泛著紅,很有些楚楚可憐。
“還在生氣?怎麼氣性這樣大。”霍謙一手接過老板遞過來的紙袋子,一手攬著不安分的男孩,直接把這個軟乎乎,沒什麼力氣的小家夥抱上了車。
沈眠被強行塞進車後座,狠狠捶了兩下車門,不可置信道:“你怎麼敢!我爹是沈嘯威,你不要命了?”
霍謙勾起唇,道:“我知道,這句話先前你說過了。我送你回家,你爹謝我還來不及,又怎麼會要我的命。”
他從紙袋子裡拿出一塊熱乎的烤地瓜,用手撕開一小塊,遞到沈眠嘴邊,說:“吃吧。”
沈眠瞪他。
霍謙一向沒什麼耐心,尤其是對任性的孩子,可這位沈家小少爺偏處處合他的心意,叫他想不耐煩都難。他把剛碰過男孩粉瓣的地瓜扔進自己嘴裡。
不要臉。沈眠暗罵一聲。
他雖然不曾罵出來,可心思已經全然寫在臉上了。
霍謙笑問:“你叫什麼名字?”
沈眠揚了揚下巴,傲慢道:“我與你又不相熟,為何要告訴你。”
“說得不錯,”霍謙微微頷首,似是很讚成一般,淡淡抬眸道:“調頭,去行館。”
“你說送我回家的!”
霍謙道:“我與你又不相熟,為何要送你回家。”
沈眠抿了抿唇,忽而眼底劃過一抹流光,他笑道:“你問我的名字,好,本少爺告訴你,本少爺的大名叫做沈明丞。”
霍謙挑了下眉,頷首道:“你叫沈明丞,那你大哥叫什麼?難不成你們沈家兩個兒子,都取一個名字?”
“……”
沈眠一怔,隨即厚著臉皮道:“是又如何,我不管你是什麼人,但我不信你敢在南城動我一根頭發絲,我爹一定會把你槍斃。”
霍謙輕輕地“哦?”了一聲,那語調說不出的邪氣,他一手握住縮在角落裡的男孩的手腕,跟沒有骨頭似的柔軟,不必費什麼力氣,便輕易把人拽到自己懷裡,正如他沒有費什麼力氣,便把人劫上車一般。
他抬起男孩的下巴,低聲問道:“你說,我要是親了你,你爹能拿我怎麼樣?”
“你!你敢……”
男孩輕咬朱唇,眼珠子裡沁著一層薄霧。霍謙看著他,不禁感慨世上竟有這樣的尤物,他實在生得沒有瑕疵,白生生的精致的臉蛋,微微染著一層薄紅,跟抹了層雲霞一般,不像是凡塵俗物,倒像是觀世音蓮座下的金玉童子。
“你若再不說,我真親了。”霍謙語調越發低沉。
那孩子沉默小片刻,終於還是認了慫,小聲說道:“沈明煊,我叫沈明煊。我已經說了,你還不鬆開我。”
“哪個xuan?”霍謙握得越發緊了些,那嫩生生的手腕,很快現出一道紅印子來。
沈眠用力掙了掙,卻隻是掙不開,氣惱道:“溫暖,明亮的那個‘煊’,你這樣的野蠻人,就算本少爺寫給你看,你也不見得認識!還不放開我!”
霍謙見他惱了,這才不舍地放開他。
他把“沈明煊”這三個字,在心底默念了一遍又一遍,隻覺得與這個明媚、澄澈的少年無比般配。
沈眠又靠回車門邊,與這個野蠻人拉開距離。
霍謙把一袋子烤地瓜放在他懷裡,靜默地看著他,道:“既然買了,便要吃完。不吃,我可不會放你下車。”
沈眠原本就想吃,打開袋子,避開霍謙剛動過的那個,拿起另外一個,小口小口地吃起來。
卻聽男人說了一聲:“霍謙。”
沈眠抬眼看他。
男人道:“這是我的名字,記住,不許忘了。”
沈眠又吃了一小口地瓜,他吃過甜食,心情變得異常的好,這會有興致陪他玩了,輕哼道:“我自然要記清楚,回去便跟我爹告狀,讓你下半輩子在大牢裡過,本少爺還要找人一日三頓地教訓你,看你還敢不敢當街擄人。”
霍謙聽他出氣一般說著話,忍不住一笑,道:“有沒有人說過,你吃東西的模樣,很是可愛。”
沈眠眼都不抬一下,道:“現在想討好本少爺,已經遲了,我是被人誇慣了的,不吃這一套。”
霍謙哈哈大笑起來,前麵開車的司機和保鏢都嚇得不輕,他們先生平時是不愛笑的,偶爾會笑,也是不悅時的冷笑,隻會叫人直掉冷汗,很少如這般開懷。
眼看到了沈府,車門打開,沈眠一隻腳剛踏出去,又叫人扯了回來。
霍謙用指腹輕輕擦去他唇角沾的地瓜屑,毫不介意將自己的手弄臟,問道:“我下次接你去聽曲,聽《彩樓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