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女11(1 / 2)

江家人乘坐刁家的馬車回來並不是什麼秘密,加上之前刁大妹帶著媒婆去江家替霍凜冬提親的事,很快的,江家和刁家有可能結親的消息就在有心人的推波助瀾下傳遍了坪鄉村。

隻是江家和刁家也沒出麵證實這件事,消息隻傳了兩三天,就被新的八卦代替了。

年後,村裡的書塾也開始恢複上課,因為之前苗三娘等人將江嫵丟在河塘邊的行為,江保宗選擇和以前一樣,帶著女兒去書塾旁聽。

從江嫵十歲以後,江保宗就極少帶她去書塾,畢竟書塾裡都是男孩子,而鄉下的女孩十歲開始就能夠議親了,所以即便江嫵是個心智不全的傻子,也不適合將她繼續帶在身邊。

可江保宗舍不得將女兒關在家裡,又找不到能讓他放心托付女兒的玩伴,思來想去,還是將女兒帶到了書塾,他教課的時候,女兒就在隔壁的房間等著,課堂間隙,他再去隔壁陪伴女兒,順便教女兒讀書寫字,即便女兒傻傻的,很多簡單的文字,他重複教了上百遍女兒也不一定記得住。

再過兩個月,就是今年院試的時間了,像林平春、霍凜冬這樣有希望一戰的學生都不會來書塾上課,隻在遇到不解的疑問時會來書塾向江保宗請教。

林平春來的比較勤快,一來是因為他重視這一次的科舉考試,日夜苦讀,二來也是因為他和江保宗之間的特殊關係,想從江保宗這個過來人身上得到更多的科舉經驗。

而霍凜冬就是那些備考學子中來的最不勤快的了。

以前在書塾念書的時候,他就格外安靜,一個人坐在角落裡,隻要不是被夫子喊到回答問題,就絕對不會主動出風頭,因為這個原因,這幾年他在書塾裡也沒有交到要好的同窗朋友。

但最近霍凜冬也不知道吃錯了什麼藥,日日不落往書塾跑,表現出一副孜孜以求的模樣,比林平春還要積極。

“謝夫子解惑。”

霍凜冬看著江保宗寫在書上的注解,將書冊拿好,從學舍離開,隻是問完問題後的他並沒有回家,而是拐了個彎,去了隔壁的屋子。

他從衣襟裡掏出一個草繩編成的兔子,將兔子攥在手裡,右手捏成一個拳頭,手心微微有些汗,不知道是衣服穿多了熱的,還是心裡有些緊張導致的。

屋子裡的那個小丫頭真是壞,對他總是不冷不熱的,任憑他說再多的好話,都不樂意搭理他。霍凜冬脖頸間微凸的喉結上下滾動,雖然那個小丫頭乖乖坐著不說話的模樣也很招人稀罕,可他更希望看到對方眼裡全是他的模樣。

“吱呀——”一聲,房門被霍凜冬推開,正在艱難地跟毛筆奮鬥的江嫵轉移了注意力,眼神朝門口的方向望去。

爹爹在離開的時候給她布置了作業,要求她照著書帖臨摹十個大字,紙是提前鋪好的,墨也是提前磨完的,可惜江嫵是個小笨蛋,這會兒墨汁沾在了衣襟、袖口上,微黃的宣紙上也是一團團的濃墨,根本就看不出她要臨摹的那個大字的基本形狀。

嗨呀,今天的作業好難啊!

江嫵看到來人就沒什麼興趣,跟個小大人似得,長長吐了口氣,然後用自己不曾握筆的那隻手擦了擦臉,整個上半身趴在桌案上,接著寫字。

隻是她的手不知道什麼時候沾上了墨汁,一個簡單的擦臉動作讓左側臉頰多了一道手指劃過的痕跡,就跟小貓咪長了胡須一樣。

“筆不是這麼握的。”

霍凜冬有點小潔癖,但這會兒一點都不嫌棄臟兮兮的小姑娘,看對方不搭理他,幾步走到江嫵的身後,用自己的手握住江嫵拿筆的那隻手,一筆一劃慢慢寫完了她要臨摹的那個字。

當然,在此之前他也不忘將自己帶來的那個草編小兔子放在桌子最顯眼的位置上。

“兔兔啊!”

江嫵眼睛一亮,掙脫開霍凜冬的手,捧起桌上的小兔子,歡呼了一聲。

這個草編小白兔的做工並不精致,勉強能夠看出兔子的形狀,隻是做這個草編兔的人花了不少心思,用紅豆給兔子沾了眼睛,有用筆畫出了兔子的鼻子和嘴巴,讓人一眼就能夠認出這是什麼動物。

小姑娘大多喜歡這種軟萌的小動物,江嫵自然也不例外。

她記得之前家裡也有過可愛的小兔兔,那天晚上小兔兔還被端上了餐桌,爆炒的,很好吃。光是想想,阿嫵就忍不住流口水了,美味的食物帶給她的感官刺激總是那樣奇妙。

“喜歡嗎,答應我一件事我就送給你。”

霍凜冬覺得自己現在就像是誘惑做壞事的精怪,隻可惜空有這個心,卻沒有那樣的本事。

“以後阿嫵要最喜歡我,隻喜歡我。”

為了學會編這個小兔子,霍凜冬的手指頭都有些破皮了,他從來沒有為第二個人做過這樣的事,他覺得眼前這個小丫頭應該學會感恩。

“最喜歡的,是爹爹啊。”

江嫵捧著小兔子不肯撒手,她聽不出來霍凜冬這番話裡的獨占意味,隻勉強理解了喜歡這個詞,可她最喜歡的是爹爹啊。

“那不用最喜歡,第二喜歡也行。”

霍凜冬黑了臉,一想到自己看中的小媳婦居然不是完完全全屬於他一個人的,就讓他暴躁到想要殺人。

他好像又犯病了,江嫵怎麼可能完完全全屬於他呢?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