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1 / 2)

第二日傍晚, 飛鷹的同伴就趕到了飯館。隻不過來的不是三個, 而是一個。

兩人在房中商量許久, 同伴就頂著風雪離開了。

不過林雲舒還不知曉, 她一大早就帶著四個兒子回了村。

顧家一直都是大年初一這天祭祖,寓意是在一年一度最喜慶的節日, 不忘祖先之恩,共度佳節。

像許多家族一樣, 女人是不參加祭祖的。

族長帶著族人先到祠堂祭祖。完事後, 在祠堂門口, 通知各家將適齡的姑娘帶過來。

當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帶過來。必須是不出五服的顧家嫡支。

即使如此,依舊有五十三位姑娘。

林雲舒早先就已想好說辭,“我娘家是衡陽林氏, 一直都是書香傳家。族裡更是談笑有鴻儒, 往來無白丁。娶妻娶賢。識文斷字是最基本的要求。現在不識字的姑娘請退出。”

要說選人,誰最有發言權,非林雲舒莫屬。底下的人都服她。就她提出的這一條, 生生少了一大半。

族裡有族學不假, 但那些目光短淺的人家寧願讓女兒幫著打豬草, 也不願送去讀書。

接著林雲舒又將那些相貌不夠端莊或是衣著不夠整潔的姑娘剔出去。

最終隻剩下十位姑娘。

林雲舒便出了一道簡單的算數題, 並且給出理由,“嫁進林家就要管理自家中饋。我出個題,答對的留下。一傾良田,每畝水稻得兩石大米,每石三十文, 全部租給佃戶收三成租子,問你一季能得多少銀錢?”

在林雲舒看來這是很簡單的乘法題。但可惜的是答對之人並不多。

最終隻剩下三個人。

林雲舒便讓三人互相出題目,“出的題目必須合乎情理。”

出完題目,她將每人問題錯開。底下人也覺得互相出題比較公平。

三個姑娘出的題目大同小異。

最終族長的大閨女顧歡勝出。

說起來,顧歡雖不是長得最出色的,卻是最合適的。她識文斷字,待人接物都很大方,長得也很耐看。隻是大約平日都在家乾活,皮膚微黑,比不上千金小姐那樣白皙。

得知自己勝出,顧歡臉色微紅,向兩位同村姐妹行了禮。

勝負已定。大家除了說幾句可惜,倒也沒說什麼不公平的話。

族長捋著胡子朝林雲舒拱手,“大嫂,不如你將歡兒帶回去教導幾日吧。也讓她學學規矩。”

林家到底是世家大族,歡兒要想嫁進林家,就得懂規矩。而林雲舒是最懂林家規矩的人選。

林雲舒有些遲疑,“可飯館人來人往,總歸不太方便。”

族長搖頭,“沒事。鄉下沒那麼多規矩。再說飯館有那麼多夥計看著,有什麼關係。”

他也有自知之明,林家雖沒有毀約,但歡兒不可能嫁進當權人家。頂多是快要出五服的小地主家。

到飯館跟著大嫂一塊招待客人,也能學到東西。

林雲舒見他執意如此,隻能同意。

族長又囑咐顧歡,“若是閒來無事,可以幫忙招待女客。”

顧歡點頭答應。

兩人約定七日後再將顧歡送到飯館。主要是二進院子已經住滿了人,沒有房間了。

初三早上,老三到鏢局送年禮,回來後卻急急忙忙道,“娘,鏢局來生意了。我得提前出發了。”

林雲舒坐不住了,“那怎麼行。我都跟花媒婆說好了,明天要帶你相看姑娘。那姑娘可是個美人胚子,又識文斷字,還是個鄉下人家,一點也不驕縱。花媒婆好不容易才找到這麼好的姑娘,你可不能錯過啊。”

這年代也是有相親的。隻不過不像後世那樣明目張膽,而是隱晦的相看。

比如男方家出錢,請花媒婆在家擺一桌酒席。男女方帶著相看的兒女到場,也不提相看二字。隻說過年走親訪友,也沒人說不合規矩。

一年也就這一回,可以婚前相看。眼見這麼好的機會,老三就要錯過,林雲舒也有些著急上火了。

老三收拾行禮出來,接過大嫂遞過來的乾糧,“娘,我明年再相看吧。這是縣令大人的鏢,我得親自去押。”

何知遠?林雲舒納悶,他們家不是有仆役嗎?怎麼還找鏢師幫忙?

吃飯時,老二解釋,“我今兒去縣衙拜年,聽一個守值的衙役說前兒有一對母女在大年三十晚上到縣衙投奔,估計大人是想送她們回老家那邊的親人代為照顧。”

母女二人?難怪要請鏢隊幫忙護送呢。林雲舒恍然。

七日後,林雲舒給飛鷹重新換藥,“能不能接上,就看你的手有沒有知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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