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眼耳口鼻皆淌出鮮血,視野中金星亂冒,頭昏腦漲,好似下一刻整個腦袋都會爆炸,開出一朵血花來。
“噗。”她噴出鮮血,手指痙攣地握起蜷縮。
朦朦朧朧間,孤曠的場景轉換了。
她發現自己變成了一個煉氣十層的少女,有個滿臉戾氣的小公子手持長鞭,沒頭沒腦地抽她:“賤婢,你還敢躲?”
這句台詞開啟記憶的閘門。
她記起來了,自己叫七十二,是徐家的奴仆,名字是編號而非其他有意義的詞彙,是因為像她這樣的奴隸,通常活不了多久就會死去。
這是一個等級分明的世界。
處於金字塔頂端的是東西南北四大家族,他們是貴族,擁有無上的特權。再往下,是依附於他們的中小家族。如果投胎到了這些家族裡,無論是大是小,首先值得恭喜的是,你成了一個良民。
良民的良不是優良的良,是說你是個被承認的人,能夠擁有姓氏。與良相對應的是賤民,低賤的賤,他們不是“人”,是“物”,是主人的私產,身體也好,性命也罷,都歸屬旁人,而不是他自己。
賤民無名無氏,如果遇到心善的主人,或許會隨便被取個狗兒貓兒的名字,但更多的會像七十二一樣,隻有一個數字作為編號。
她死後,就會有新的七十二,人口繁多的修真界,每天都有無數人死去,每天也有無數人出生。
這個世界裡,貴、良、賤三個層次,構成了社會的食物鏈,三個階級涇渭分明,不得混淆,也永遠無法改變。
她看向鞭打自己的小公子,他才練氣三層,修為遠不如她。可他是良民,是修真家族的子嗣,是她的主人。
因為投胎的肚子不同,他生來就掌握著她的生死大權,而她就算被殺,也不能夠閃躲。
何其可笑!
她站起身來,在周圍人錯愕怒吼之中,殺掉了他。
“我為什麼不敢躲?”她對他說,“你要殺我,我就能殺你。”
“你好大的膽子。”其他的奴仆怒不可遏,扭曲的麵孔中隱約可見驚恐,“你、你居然敢以下犯上。”
他想攻擊她,卻反被她所殺。
“瘋子、瘋子!!”剩下的人修為都不如她,連滾帶爬地四散奔逃。
七十二想起來了,這裡是小公子遊戲彆院,她是奴仆中修為最高的人,但一旦有人離開這裡,請來救兵,就不是她能對付的了。她不得不殺了那些準備逃跑的人。然後,她搜走了小公子身上的所有法寶,以最快的速度逃離了這裡。
當日下午,這件事就傳遍了整個仙城,世人皆驚。
要知道,主人要奴仆死,奴仆連猶豫一下都是罪過。奴仆弑主是最最嚴重的罪名,挑釁了整個世界的規則,城主府立刻下發格殺令,要取她項上人頭。
這樣的人必須死,決不可開先河。
七十二在荒野中度過了被追殺的三天。殺她的人也一樣是奴,她問:“我有什麼罪?他要殺我,我當然能殺他。”
“你瘋了,他是你的主人,奴怎可弑主?”在追捕的修士眼中,她比手上沾染無數人命的要犯還要喪心病狂。
她反問:“他生來是主人,我生來是奴仆,憑什麼?”
“這是天命。”對方道,“你在違逆天命。”
“什麼天命,天這麼說了嗎?這是人說的。”她嘲笑,“人家說你生來是奴,你便信了,一群蠢貨!”
“不必與她多言,殺了便是。”
七十二一路奔逃,仗著從小公子那裡搜來的丹藥法器,硬生生耗死了他們。臨死前,負責追殺她的頭領說:“你以下犯上,必遭天譴。”
“若真是如此,我動手的時候就該劈死我了。”她舉起刀刃,刺向他的胸膛,“可活下來的人是我!”
噗嗤,利刃刺破胸膛,血花噴濺到她臉上。
她麵無表情地擦掉了臉上的血痕,頭也不回地離去。
半年後,她成功築基。
這個世界上,修為最高的乃是元嬰。築基修士說少不少,但也絕對算不上多,在偏僻的鄉下地方,許多小家族的族長就隻有築基修為。
那麼,奴仆若是築基,能變成良民嗎?當然不行。
尊卑乃是天定,如何能依據修為更改,若是如此,奴仆結了丹,難道還能做貴族不成?所以,奴隸永遠是奴隸,為了便於修為低微的主人控製,通常還會被要求簽訂主仆契約。
七十二很幸運,因為她的“主人”未滿七歲,簽訂契約有損神識,故而未曾與她定契,否則,那個小家夥想要她死,她連反抗一下都不能。
可接下來的路依舊不容易走。她殺了自己的主人,得到了“自由”,可這個世界不容許她擁有所謂的自由。他們會想儘一切辦法剝奪這本該是人人具有的權利。
她的頭上,壓著金丹,壓著元嬰,壓著貴良賤的社會規則。
這三座大山,壓得她喘不過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