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選定神將,領悟道理(2 / 2)

所以,張之維對天蓬元帥能作自己的護身神將是很滿意的,不過即便如此,他還是看了一眼旁邊的天猷元帥和翊聖元帥。

天猷元帥是天蓬元帥的副帥,雙頭四臂,也是大忿怒像,非常的猙獰,身形與天蓬相當,站在天蓬一側。

至於翊聖元帥,又名黑殺元帥,黑煞大將軍,他站在真武大帝的一旁,與大忿怒像的天蓬和天猷元帥不同,他是一個有些慈眉善目的中年人形象,與他黑殺,黑煞的名號有些不符,但人的名樹的影,想來這位看起來慈眉善目的神明,也是一個殺坯。

或許是因為天蓬元帥已經選他的緣故,不僅是真武,其他兩聖在他看過去的時候,均無反應。

張之維腦中閃過二郎顯聖真君的身影,思忖片刻後,還是選擇了天蓬元帥,隻選猛的,不選帥的,二者本領不好說,但天蓬元帥的威猛霸氣,深得他意。

念頭剛一落下,天蓬元帥的身軀突然動了起來,周身焰電交織,火雷俱動,磅礴而浩蕩。

而身在天蓬元帥身前的張之維,清楚地感覺到那種從天蓬元帥身上傳來的山嶽般的壓力。

緊接著,張之維眼前一黑,隻覺得自己置身於另外天地,他在一片浩瀚無垠的星空之中,四周有真切的閃電猛烈交織。

而星空深處,有一輪熾亮的星辰,當空墜落,直奔他而來。

“那是北鬥破軍星……”

張之維凝視那顆星辰飛了過來,隨著距離變近,他隻覺得自身的精神力開始燃燒,灼熱的感覺侵襲意識,讓他視線一片銀白.

而此時,星辰已經落在了他的身上,開始了融合。

張之維感覺自己的意識變成了混混沌沌一團,神魂俱震,他隱隱約約中仿佛看到了天蓬元帥,他立在雲頭,身後劍戟成立,密密麻麻的帶著十萬天兵。

隻見那天蓬元帥八臂張開,忽地騰雲駕霧飛起來,天上立刻遍布烏雲,豁然一聲雷響,一道金色雷電劈在張之維身上。

張之維雙眉之間的位置頓時傳來一陣脹痛,這種脹痛對他來說不強烈,沒有觸及他的根本,也就是他的命魂,而是作用在有些縹緲且不受控製的天魂上的。

他感覺自己的天魂像是在被雷電鍛打,天蓬元帥正以無可阻擋的姿態,在對他的天魂進行了一些改造。

在雷霆的不斷轟擊下,本是一團無形的魂光的天魂,漸漸的變成了四頭八臂,青年獠牙,獸首當中的天蓬元帥形象。

“這是……”

張之維的命魂靜靜的注視著這一切的發生,對這一幕,他並不陌生,當初他修行神格麵具第三階段以身化神的時候,便是這麼乾的。

隻不過他當時是把一團炁一樣命魂改造“命”的樣子,從而嚴絲合縫的融入到“命”之中。

而現在,所謂的授護身神將,則是把天魂改造成神將的樣子,兩者間有異曲同工之妙。

而這一幕,讓張之維腦中想到了一個詞——童子命,童子命被稱為是天生的修道命,具備此命格的人,往往命途艱險,但在修道一途,卻是一

馬平川。

對於童子命的由來,眾說紛紜,道教認為,這是童子在誕生之際,有莫名的邪靈附到孩子身上共生導致的。

而在劇情裡,醫道一途的大國手王子仲曾說,童子命其實是一種自身靈魂或者說精神的變異。

這種變異大多數都是惡性的,可有極少數良性的變異可就厲害了,不但不會侵蝕本體,而且還會從自身誕生出一種護身的神明,這種神明還能慢慢展現出獨立性。

像那碧遊村劇情裡的十二上根器之一的小丫頭劉五魁,便是一個擁有良性變異的童子命,她的靈魂中便誕生了一個名為五方揭諦的神明。

這個神明不僅護她周全,還讓她擁有了遠超常人的身體素質,再配上一些橫練手段,一拳能把水泥路麵捶出一個大坑。

最關鍵的是,這個叫五方揭諦的神明,護身效果相當驚人,即便是臨時工王震球,都難以撼動,最後還是拿她哥哥作要挾,這才搞定了她。

說起來,她的哥哥也是一個童子命,但運氣卻遠不如他,靈魂的變異是惡性的,護身的不是神明,而是一個吸他精炁的惡靈,這讓他苦不堪言,劉五魁也是為了救哥哥,才加入碧遊村。

最後,兩兄妹加入了公司,妹妹為公司賣命,哥哥在公司治病。

張之維心道:“王子仲認為是靈魂變異,道教認為是邪靈入侵,這麼看來,王子仲說的不夠全麵,道教的說法才是正確的。”

“人有三魂,命魂住在‘命’上,天魂通天路,與內景相連,地魂則是隔絕自身,不受侵擾的防火牆,所謂的童子命,其實就是內景中的邪靈,入侵了三魂中唯一與外界相連的天魂。”

“劉五魁運氣好,被五方揭諦入侵,改造了天魂,擁有了五方揭諦護體,她哥哥倒黴,被邪靈入侵,天魂變成了惡鬼,反噬自身,他們都是先天的。”

“而道教被授予法職仙官道士所謂的護身神明,其實就是用法脈裡的神明,來改造自身的天魂,從而實現一種後天的靈魂變異。”

張之維一下子就明白了護身神明的根底,眾所周知,他是一個悟性很高,善於舉一反三的人。

“這麼說來的話……”

張之維瞬間他就想起一個人,童子命裡,最出名的人物,當屬唐僧,唐三藏了。

傳聞他有六丁六甲、五方揭諦、四值功曹,護法珈藍等加起來數十位神明護身。

“若這些都是護身神將的話,那天魂的可塑性很高啊,我能否效仿一下?”

張之維思忖起來,畢竟他神格麵具第三階段,勉強也算個神,能不能以自身形象,搞個護身神將,或者賜予給彆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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