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第一百一十三章(1 / 2)

在新年的第一天,消失已久的特裡斯蒂安,自己回來了,還帶著一個小嬰兒。

尚未退燒的赫佩爾站在村口,因為體表溫度過高,所以站在冷空氣裡的她,周身不停的向外飄著白霧。

兩個人相對而站,彼此打量著對方。

“多年不見,你這是得道成仙了?”

“彼此彼此,我也沒想到你消失這麼久,是去生孩子了。”

毒舌二人組堵在栗果村的大門口,各自挑著對方的刺。

然後雙雙被布雷登村長舉著大掃帚趕回了屋裡。

甭管在外麵有多呼風喚雨,回到栗果村之後,大家都會變成沒有眼力勁的小鬼。

“大早上的堵著門乾什麼!耽誤我掃地!”

布雷登村長吹胡子瞪眼睛的數落著他們,也不管他們會有什麼反應,自顧自的又去掃雪了。

赫佩爾:“……”

特裡斯蒂安:“……”

有著暗紅色頭發的小嬰兒,咿咿呀呀的伸出手,想要去抓同樣有著紅色頭發的赫佩爾。

貓頭鷹微微側身,離那隻小爪子遠了點。

她率先走回屋裡,坐在了沙發上,支著發暈的腦袋問特裡:“這孩子叫什麼?”

特裡斯蒂安將手指遞給小嬰兒,讓她抓著玩。

他坐到了赫佩爾右邊的單人沙發上,邊哄孩子邊回答了赫佩爾的問題:“瑪裡安努。”

“是麼,確實像是你起名字的風格。”

赫佩爾盯著那個大概一歲左右的小嬰兒看了會,沒去問特裡他們是什麼關係。

兩個人一時都沒有再說話,屋子裡靜悄悄的,隻有掛在牆上的鐘表發出滴答滴答的聲音。

按理來說,赫佩爾有很多問題要問她這個美術老師。

但是她現在興致不高,不太想說話。

最後是特裡主動提起了話茬:“看到迪埃斯叛變的報導後,我就知道你會回來一趟,隻不過,連你也變成通緝犯,這倒是我沒想過的事。”

赫佩爾覺得坐著也很暈,於是她乾脆直接橫著躺下了。

躺在沙發裡的貓頭鷹,沒什麼表情的看了特裡斯蒂安一眼:“怎麼,開始覺得自己不合群了?還是覺得我們排擠你了?要不你也去混一張通緝令?”

特裡無聲的笑了一下:“那可不行,我還要辦畫展呢。”

赫佩爾翻了個白眼,她呼出一口熱氣,然後放鬆身體,讓自己陷落在柔軟的沙發裡。

她不再去看特裡,而是閉上眼睛,翻看起了紅先生的記憶。

農夫與蛇的故事,在哪個世界都很常見。

隻不過,能毒到這種地步的蛇,確實也不多。

特裡斯蒂安的全名,是諾靈頓·阿爾伯特·特裡斯蒂安。

而諾靈頓這個姓氏,赫佩爾是並不陌生的,因為那同樣是緹娜的姓氏。

當初她跟庫讚在庫庫倫島吃飯時偶遇的一家四口,嚴格來說,是特裡斯蒂安帶到北海來的分家。

他們都來自西海,一個在當地相當有威望的政治家族。

在魚人島的時候,赫佩爾稱呼特裡是一個落魄舊貴族家裡的逆子,其實並沒有說錯。

因為現在那個在西海風頭無二的諾靈頓家族,正是由一個落魄的舊貴族轉變而來的。

這還要歸功於特裡的爺爺。

五十年前,在那個新世界的海軍還沒有全線撤退,海上也尚未怪物頻出的年代。

身為落魄貴族家裡的四子,特裡的爺爺一沒有爵位,二沒有地位。

注定會成為分家的他,為了搏出自己的前程,選擇了參軍。

身為一個貴族,雖然已經落魄了,但他天然就是帶著優勢和立場在的。

從小就熟悉社交場的他,極快的與政府一脈混了個眼熟,並靠著他那出色的外表與籌謀的能力,一路順風順水的爬了上去。

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也知道真正能帶給他那些東西的人是誰。

所以,他早早的,就向世政投了誠,作為世政放在海軍裡的釘子,被釘進了參謀部。

因為出色的外表,和仿佛生來就會的甜言蜜語,這條斑斕的毒蛇,極擅長“向上管理”。

大抵是因為貴族的身份,所以世政內部對他的信任度,是很高的,在愉快的合作了幾年之後,內部更深處的黑暗,向他拋出了橄欖枝。

他當然接住了。

那麼,這些事情,又與紅先生有什麼關係呢。

怎麼會沒有關係呢,紅先生的一切,都是被這條蛇吞吃入腹的。

那是一個並不值得被回憶的下午。

紅先生的母親,在桃桃島的岸邊,救起了這條遭遇海難卻死裡逃生的毒蛇。

他們救了他,給了他活命的機會。

那一年,紅先生隻有4歲。

可毒蛇恢複意識後,看到恩人的第一眼,想到的卻是——她們的顏色,正好是主人喜歡的。

【獻上去】

隻要在主人生日那天,將她想要的東西獻上去,再說幾句好話,裝裝可憐,那最終會成為分家的到底是誰,就不是家裡那些老頑固說得算的了。

因為,他的主人,可是天龍人啊!

於是在恢複力氣的那一天,他乾脆利落的殺死了礙事的【父親】,割下了【母親】與【姐姐】的頭,像是收集羽毛一樣,拿走了她們的頭發。

但隻是兩個人的長發,編不出足夠華麗的披肩,索性這個島上還有很多的【粉色】,再多收集一點就可以了。

覺得惡心麼。

惡心就對了。

隻有認為那是同類的頭發,才會覺得披在身上很惡心。

但在天龍人看來,人類的頭發,與鳥類的羽毛並無區彆。

人類不曾覺得用狐狸的毛皮製作披肩惡心,天龍人也不曾覺得,用人類的頭發編織裝飾物會惡心。

明明很漂亮啊,摸起來光滑又柔順,光澤度也是上乘,不美嗎?

毒蛇能在海軍裡混得風生水起,並不僅僅是依靠自己的腦子和背後的勢力,他身手也是很不錯的。

所以,當他選擇拿起屠刀,這一島的平民百姓,又怎麼可能逃得掉。

粉色的人,通通殺掉,但要注意不能破壞頭發。

不是粉色的人,也要通通殺掉,因為他們看見了他。

大於3歲的小孩一個不留,畢竟年紀大了,就會開始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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