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2 / 2)

第二春 張不一 12394 字 9個月前

程硯歎了口氣,一邊洗雞翅一邊回:“我氣得是她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程慶利那種人渣,什麼事都乾的出來。”

林念初將切好的五花肉放進了一個乾淨的盤子裡:“我看她的反應,好像也很害怕你爸……嗯、程慶利,那她為什麼不想跟你回去呢?”

“我怎麼知道?”提起這事程硯就來氣,而且還心累,“剛開始我沒把她接到東輔是因為我沒能力,後來我買了房子,終於可以給她落戶口了,我就想把她的戶口從雲山過去,讓她在東輔上學,但誰知道這丫頭竟然不想跟我回去,每次提起這事就說自己舍不得這兒的同學老師,想等上完初中再走。”

雞翅洗好了,他將裝雞翅的盆子放到了操作台上,林念初順手就接了過來,開始在每一個雞翅的正反麵上各劃三刀。

“她今年讀初幾了?初二?”她一邊劃刀一邊問。

“嗯。”程硯再次打開了水龍頭,開始洗蝦,“我本來想等今年暑假就把她接過去,讓她在東輔念初三,然後考高中。”

林念初猶豫了一下,試探著問了句:“你媽為什麼、不管她呢?”

從聽到他說出“剛開始我沒把她接到東輔是因為我沒能力”這句話的那一刻,她的腦海中就浮現出了一個身形單薄的清臒少年,才十幾歲就跟隨著母親來到了異地他鄉,先是遭受了校園冷暴力,後是為了去尋找被賣掉的妹妹錯過了與投資人見麵的大好良機,然後被逼無奈地進入了繼父的公司,被困了整整五年。

這麼多年間,他的母親去哪了呢?為什麼不願意幫幫他呢?為什麼不管自己的女兒呢?如果她能夠幫他一次,哪怕隻有一次,他的人生也不會這麼的無可奈何。

“她?”提起母親,程硯扯著嘴角笑了一下,眼神中去沒有笑意,隻有蔑視與嘲弄,“她忙著當吳太太呢,有自己的親兒子,哪有時間管我們倆。”

林念初懵了:“啊?親兒子?”

“吳靖安,我繼父的兒子。“程硯道,“她和我繼父再婚的時候,我繼父隻允許她帶一個孩子,她選了我,因為繼父不喜歡小孩,那個時候我妹隻有三歲。”

林念初:“你和你妹歲數差的挺大。”

程硯:“她當時選擇生我妹,是想挽回我爸。程慶利年輕的時候也不是個人渣,很帥,還是玩樂隊的,不然我媽也不會死心塌地的非他不可,甚至為了他和娘家斷絕關係,婚後她確實也幸福了一段時間,但是時間不長,差不多在我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程慶利迷上了賭博。”

賭博這種東西就是個無底洞,隻會越陷越深,最後傾家蕩產,變成猙獰枯骨。

能從洞裡爬出來的人寥寥無幾。

林念初已經猜到了後來的結局。

“剛開始他賭的也不大,一把十塊二十,所以我媽沒有及時發現,後來越賭越大,從十塊二十變成了一百兩百、一千兩千……後來有一天,他把他那把最愛的吉他賣了,我媽才發現了端倪,但是已經晚了,家裡的房子早就被他賭出去了。”

程硯的語氣很平靜,沒有任何的起伏波瀾,像是在講述一段無關緊要的故事。

然而林念初卻聽得揪心。

本是郎才女貌,圓圓滿滿的一家三口,生活幸福而溫馨,但最後卻變成了一地雞毛。

無論是那種家庭變故,受傷害最大的永遠都是孩子。

“你媽為什麼要選擇用生孩子這種方式來挽回你爸呢?”林念初不理解,既然已經傷到了一個孩子,為什麼還要以救贖的名義再生第二個?讓她生出來受罪麼?如果孩子真的能救贖靈魂,那程慶利從一開始就不會去賭。

程硯也不能理解:“誰知道呢。”他又冷笑了一下,“生而不養,不如不生。”

這觀點,倒是和林念初不謀而合,她也曾在心底無數次的對自己的親生父母發出過這樣的疑問:既然討厭我,覺得我多餘,當初為什麼要生我呢?是我想來到這個世界上的麼?是你們帶我來的,並且沒有和我商量過。

她再次感覺到了窒息,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沉聲問:“所以你媽後悔了?並且把錯誤全部歸結到你們身上了?”

程硯:“差不多吧,墨墨出生後她才發現這招根本不管用,程慶利還是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然後她就不管我和我妹了,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去西餐廳上班,企圖釣一條大魚,後來她確實也成功了,釣到了吳知行。”

其實這些事情,他很少會對人提及,因為說不出口,也覺得沒必要,說出來無非也就是徒增他人茶餘飯後的談資而已。

但是他現在卻毫無顧忌地對林念初說了。

在她麵前,他竟然沒有任何防備。

林念初劃好了雞翅,然後開始醃製。這時水也燒開了,程硯將醃好的鱸魚放到了蒸鍋的篦子上,蓋上蓋子後,從褲兜裡拿出手機看了眼時間:“六點十分。”

“蒸十分鐘就好。”林念初一邊往裝雞翅的盆裡倒料酒一邊對程硯說道,“關火後再悶五分鐘。”

程硯把手機放回了兜裡悶,笑看林念初,說了句:“社會姐真是多才多藝。”

林念初不屑地“嘁”了一下:“我當了三年家庭主婦,再不會做一道清蒸鱸魚,那我這三年就真喂狗了。”

程硯的笑意瞬間凝固在了唇畔,再也笑不出來了,目不轉睛地看著她。

她身上穿著一件白色的針織款毛衣,後背很薄,隔著一層薄毛衣都能看到蝴蝶骨,長發隨意的在腦後紮了個馬尾,露出了修長白皙的脖頸和線條優雅的肩部。

此時她低著頭,一縷黑發垂在臉側,眼眸也垂著,濃密的眼睫在眼底下方投下了一片小小的陰影,鼻梁精致挺翹,雙唇粉紅水潤,看起來有著說不出的溫柔與嫵媚。

這麼好的一個女人,為什麼沒有找到一個好歸宿呢?

程硯再一次地開始心疼她。

梁辰那個狗東西多少是有點不知好歹了。

醃好雞翅後,林念初將盆子放到了一邊,開始切辣椒。

程硯走到了水池前,開始剔蝦線。

林念初抬頭看了他一眼:“你是自己學的做飯麼?”

程硯:“嗯,我大學畢業後就從吳家搬出來了。”

其實他上大學期間也沒怎麼回去過,能在學校呆著就在學校呆著,學校不讓呆就去做兼職。大學四年,他幾乎每一個寒暑假都是在兼職中度過的,因為他不想寄人籬下,更不想花吳太太給他的錢。

為了掙自己和妹妹的生活費和學費,他不僅要努力學習爭取全額獎學金,還跑過保險,做過銷售,擺過地攤,當過模特,還去酒吧當過駐唱。

其實他上大學前是一個挺不愛說話的人,但是惜字如金換不來錢、談不成業務,他不得不改變自己。

大學畢業後不能再住校,他開始了一段長達四年的租房生涯,直至今年年初,新房子晾好了,他才搬進去。

可以這麼說,他寧可睡橋洞,也不願意住在吳家,因為那不是他的家,那個家中也沒人把他當人看。

林念初卻越發奇怪了。

他曾說過,吳行知困了他整整五年。

既然他那麼討厭吳家,甚至不願意在吳家住,又是怎麼被困在了吳家的公司呢?

她猶豫片刻,遲疑著問:“你為什麼要一直留在源升?”

“因為妹妹?”她又試探著問。

程硯一邊剔蝦線一邊回:“她是主要原因,還有點其他的原因。”

林念初切完了最後一根辣椒,眼睛盯著菜板,咬了咬唇,厚著臉皮問了句:“可以點播這段故事麼?”

程硯被逗笑了,扭頭看著她,桃花眼中儘是玩味:“需要點播費。”

林念初:“……”

我就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她咬了咬牙,先問了句:“你是不是也會彈吉他?”

程硯:“嗯,程慶利教的。”

那個時候,程慶利還是個人,是個合格的丈夫與父親。

林念初開始吹彩虹屁:“你會彈吉他,又長得這麼帥,上學的時候一定是校草,喜歡你的女孩一定特、彆、多!”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

程硯忍笑,一本正經地回了句:“確實,追我的人能從東輔西站排到東站。”

“噗!”林念初沒忍住,笑出聲了,“哈哈哈哈哈。”

程硯眉頭一挑:“你還不信?”

林念初重重點頭:“信!我信!”

雖然這比喻有點誇張,但她確實相信這妖孽一定有很多追求者,畢竟外形出眾,事業上也成功,還有音樂特長,足夠吸引異性的青睞。

“點播費夠了麼?”她眼巴巴地看著他。

程硯垂眸瞧著她,不滿道:“就拍個馬屁?”

林念初不服:“什麼叫拍馬屁?我是在說實話!”

程硯故意逗她:“我要是不滿意呢?”

林念初冷冷地瞟了他一眼,猛然提起了手中的菜刀,“吭”的一下立在了案板上:“你說不說吧?”

程硯:“……”

真他媽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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